11.30 “空巢老人”:儿在外,想住养老院却住不进去。养老困境如何解决


“空巢老人”:儿在外,想住养老院却住不进去。养老困境如何解决

【1】送儿出国,老人空巢20余年

送孩子上飞机那一刻,老于和爱人心理充满了激动和失落。

老于就一个“宝贝”儿子。从小儿子学习很优秀,在90年代末的时候,兴起一股“留学热”,那个时候上大学的孩子们,好多都一个“出国梦”,老于的儿子正是其中之一。

经过层层考试,儿子最终拿到了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拿到通知书那一刻,老于和孩子都特别激动。对于老于老两口来说,帮助孩子圆了梦;对于儿子来讲,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

经过小半个月的折腾收拾,老于他们帮儿子把事儿想得面面俱到,生怕孩子在外面学习生活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不适应。有过这些经历的过来人都知道,孩子一出国,大包小包的要准备一大堆东西。

“空巢老人”:儿在外,想住养老院却住不进去。养老困境如何解决

送孩子上飞机那一刻,老于两口子就对孩子提出一个要求:“在外面一个人,好好照顾自己,不求别的,一定要把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哪位家长不是这样惦记和叮嘱自己的孩子?

孩子在外一学就是六年。虽然比起现在来讲,好像学费生活费没那么贵,但是时期不一样。老于家庭并不是“多有钱”,为供孩子读书,两位老人真是省吃俭用,能给孩子多点尽可能都供给孩子。

从学业上来讲,儿子还算争气,读完大学又接着读了研究生。期间孩子回来过两趟,在孩子毕业的时候,老两口飞了过去,参加了孩子的毕业典礼。

老于他们很少干涉儿子的选择。快毕业的时候,问过儿子今后工作的想法。儿子在国外生活这些年,挺想留下来的。老两口没有因为自己影响孩子,从他们心里来讲,特别希望儿子今后能陪在自己身边。但是从孩子“前途”上,还是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

其实做出这样的决定,老于他们心里挺难受的……

那时候,一个越洋电话收费不菲,给儿子打电话的时候都是掐着秒算时间,只要能听听儿子的声音、听着没问题,老两口就安心了。后来退休在家,俩人还特意又学了网络,什么邮件、聊天之类的,就为能跟孩子联系方便又省钱。

儿子最终定居了。算算下来,从孩子出国到现在,已经过了20年多了。期间儿子提过要接老人过去,但是一个是办理麻烦,另外老人舍不得离开“家”。就这样,二老“空巢”多年。老两口的孤寂恐怕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体会,但从来没跟儿子抱怨过。

【2】晚年生活,想住养老院却无法入住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于老两口都七十多了,需要照顾的地方也越来越多。

“空巢老人”:儿在外,想住养老院却住不进去。养老困境如何解决

儿子回来基本上不可能了。除了对儿子的思念,老于两口也在商量之后的生活怎么过,这样长期下去不是办法。老俩商量了商量,于是有了想住养老院的想法。

但是了解下来的结果却让老人心里凉了半截:好多养老院不接收!

因为入住养老院需要有人担保签字,而老人儿子没在身边,没有子女“监护人”签字,万一有什么事儿找不到监护人,就会很麻烦。很多养老院给出的建议是,最好还是居家养老,其实是委婉的拒绝……

老于和老伴儿也有亲戚,但是麻烦人家也不好意思。二老的兄弟姐妹岁数都差不多,也不能奢望人家的子女来帮自己养老。说雇个保姆,二老还特别不习惯。

哪位老人不喜欢子女成群,欢声笑语?而对于老于来讲,每天最多的时间就是跟老伴儿相守空房。未来的养老问题,究竟该何去何从……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结果?这里有若干潜在难题面临“无解”:

  • 谁有义务给老年人养老?从血缘关系上来讲,子女对老人具有赡养义务。但是儿在外,长期陪在身边赡养不现实。就算是雇佣了保姆,最多也仅仅是就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帮些忙,真正需要赡养的时候,没有人有义务和责任。
  • 一旦老人需要照护了,谁有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老人因病要住院,这基本上是必然会发生的情况,但是谁敢签字?未来的风险谁来承担?
  • 一旦需要钱了,谁来支付?老人无法身体力行、需要花钱了,谁愿意垫付?就算是用老人的存折帮老人取钱,谁能取出来?就算是取出来了,万一起什么纠纷怎么界定?
  • ……

【3】“无解”问题如何解决?

从老于他们遇到的现实问题上来讲,通过儿子来养老的可能性不大。

先说说结论吧:

老于和爱人最终把自己交给了他大哥家的女儿,即老于的侄女

但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老于他们本意是不想麻烦自己家亲戚和孩子的。但是在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必须要考虑到未来自己的晚年生活问题。

这里有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责权利的问题。指着别人“义务”养老,不是老于的初衷。让别人给自己养老,就要权利和义务对等。

“空巢老人”:儿在外,想住养老院却住不进去。养老困境如何解决

这是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一个重要知识:意定监护

在2017年10月1日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在老于这个家庭中,我们不去评判儿子对老人是否孝顺。但是老人遇到的却是极其现实的问题。老人一直全心全力的对儿子提供无条件支持,年纪大了,是时候该为自己考虑考虑了。

在具体办理上,老于跟侄女做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通过公证的方式,跟侄女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说明了侄女的权利、义务。举例讲,老于他们不用担心住养老院没人签字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到医院做手术没人交钱的问题,等等。侄女的角色,跟儿子一样。

另外一件事,是订立了一份遗嘱。打心眼里,儿子是他们最疼爱的人。但是对于侄女来讲,不能抱有亏欠之心。他们的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侄女,让付出的人必有回报。顺便简单提及一下,这种遗嘱叫做“遗赠”。所以,二老订立完之后,就让侄女做了一个“接受”的声明。

老于他们做完之后,跟远在海外的儿子说了,儿子也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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