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聊城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挪用公款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聊城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挪用公款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紀委市監委現對4起挪用公款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發出通報。

冠縣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郭雷挪用公款案。2013年4月至9月,時任冠縣蘭沃鄉黨委書記郭雷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公款118萬元用於其個人在聊城、冠縣購買房屋。2019年5月,冠縣紀委縣監委將上述問題與郭雷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貪汙罪、受賄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莘縣政府採購中心會計科原科長袁春暉挪用公款案。2014年5月至6月,袁春暉任職期間,利用經管預交公務用車保險費的職務便利,私自決定分3次將其經管的公務用車保險費38.18萬元存入莘縣明天中學,將獲取的利息6.35萬元佔為己有。2018年5月,莘縣紀委縣監委將上述問題與袁春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合併處理,分別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貪汙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東阿縣魚山鎮老齡委原主任房愛民挪用公款案。

2018年1月至7月,房愛民利用擔任魚山鎮經管站會計、副站長的職務便利,分3次將其保管的魚山鎮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賬戶資金轉入個人賬戶,共計110萬元,其中101.10萬元用於購買股票。2019年6月,魚山鎮黨委取消了房愛民預備黨員資格,2019年8月,東阿縣監委給予房愛民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茌平縣教育和體育局會計核算中心杜郎口鎮聯合校報賬員張升禮挪用公款案。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張升禮利用其經手、保管茌平縣杜郎口鎮聯合校公款的職務便利,先後4次挪用杜郎口鎮聯合校公款20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獲利1554.59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2018年4月,茌平縣紀委縣監委分別給予張升禮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犯挪用公款罪已被司法機關依法判決。

以上4起案件反映出極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在金錢誘惑面前喪失定力,把紀律規矩當擺設,把制度規章當兒戲,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對各項廉潔自律要求置若罔聞,以至於背離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突破了紀律紅線、法律底線,最終滑入犯罪深淵。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把自己擺進去,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堅決摒棄私心雜念,抵擋物慾誘惑,守住公與私的界線、紀與法的紅線,做到“有所行、有所止,有所為、有所戒”。全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加強對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人員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特別是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著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紮緊織密制度“籠子”,確保權力規範運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首責,緊盯“關鍵人、關鍵處、關鍵事、關鍵時”,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減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以嚴明的紀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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