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会如何改制?

手机用户60722185648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多半承担的是生产经营类职能,比如宾馆招待所、公交公司等。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实行事企分开,今后将不再成立此类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中,可以由社会服务承担的职能,一概推向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机构编制部门也明确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类事业编制,今后不允许各地再自行核定和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之外的任何编制类型。

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陆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大量工作将在年底前到明年年中进行,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已经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辽宁省等省市县来看,事业单位精简率达到50%以上,县直甚至达到90%以上,不仅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公益类事业单位也将大面积整合。公证、律师、房产交易所、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农投城投等,全部改企。机构整合、改革,自收自支编制撤销,人员如果改革呢?从已经完成改革工作的地方来看,这类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工,大致有三个出路:

1、分流:改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其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包括退役军人安置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保留、整合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是正式职工,来源合法,地方政府在人员转隶过程中,按各单位职能强化、编制空缺等实际情况,将人员分流安置,在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妥善安置涉改人员。

2、提前退休:机构改革方案规定,涉改人员中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这部分人员可以按照改革前的机构属性和人员身份,提前退休,享受相关待遇和养老金保障。

3、随企改制:单位改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所有人员一律随企改制,由事业人员转为企业人员,在新的企业中任职。这其中不仅包括一般职工,还包括有管理职级的领导干部,改革实行“一刀切”。如果不愿意在新成立的企业就业,还可以选择自主创业和自主择业。

正式职工如此安置,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就更不用讲了。除了随企改制,还可以实行派遣制,由人社部门派遣到其他需要合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当然,也有部分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其职能并非是生产生产经营类职能,有可能是公益一类,也有可能是公益二类,这类事业单位,就会随职能进行改革,人员也会随职能安置。


职言管语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创收维持自己开支,这类事业单位改制还得分开来看,不能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类事业单位混为一谈,自收自支只不过是事业单位拨款的一种形式,与单位性质无关。下来听我细细分析与你:


行政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如运政和城管,还有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这些明显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采用了自收自支形式,但这类单位以后大方向还是转行政单位或者参公管理,不可能像网上人说的自收自支转企业。


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最典型的就是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国家明确将承担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疾控中心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是好多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依然采用自收自支形式。但是这类事业单位以后转全额有难度,但不会彻底和财政剥离。

公益三类和企业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设计院,勘察院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的已经转企,有的企业化运行,不久将来将全部成为企业,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最后祝你好运。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


财政供养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一般都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已经非常明确: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企。这是毋庸置疑的。

改企后,原在职在编人员大致按四种方式分流安置:

第一,调离。单位领导如属组织部门管理干部,在改制前组织部门一般会找单位领导谈话,听取其个人意见,如个人提出调离,一般会酌情考虑。

第二,分流。少部分在编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单位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

第三,转企。绝大部分在职在编人员将随单位改企,剥离体制身份变为企业人员,实行市场化管理。

第四,提前退休或买断工龄。为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地区也默许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差异化改革,比如允许工龄满三十年或者工龄满二十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提前退休;在单位经济允许范围内,出于减负更好地市场化管理的目的,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允许部分50岁以上的老职员买断工龄,提前交社保接管。

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车轮已经不可逆转,其中最受冲击的无疑是自收自支类的事业单位。很多人因此担心这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面临下岗风险。在这一点上,大可不必担心。首先,之前任何一次机构改革包括本轮事业单位改革,国家都有一个总的改革基调“稳步推进”,员工一般都会得到妥善安置,不会让改革带来新的社会矛盾。这是大前提。其次,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即便转企,也是变为国企,而不是私企。转企后,单位性质虽然变为了企业,但其仍掌握一定政府资源和国有资产,在自身领域或行业有一定的“话语权”,多数不会因为转企变得举步维艰。相反,很多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本身效益就好,脱离体制后没有了太多的政策限制,在员工绩效上不仅不会减少,反而还会增加,改革或会职工带来更多实惠。


80后小公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这次改革中,将通过关并转等方式进行改革,人员安置将根据所处单位的情况而定。

改革背景:

自收自支,是根据单位经费来源主要通过自收自支方式解决而划定的。既然经费可以自己解决,说明单位具有收费职能或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效益好的单位,职工跟着也帮光,收入可观。比如之前的公路局,曾经风光一时。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自收自支单位取消了收费职能,但单位性质没变,于是经费主要靠财政补助、划转等方式解决,变成了地方政府的沉重包袱。进行生产经营的自收自支单位,也多数经营不善、举步维艰。因此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决定大大阔斧地对该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单位如何改革:

改革的方式就关并转。关就是取消,也就是划出事业单位序列,今后不再有这样的单位。此类主要指那些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过时”单位。并指单位合并,将职能相近、人数较少的单位进行合并,成立新的单位。转就是转为企业,将事业单位中从事经营生产活动的全部转为企业。

人员如何安置:

改革的定调很清楚,那就是“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对于正式在编人员,单位取消的,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单位合并的,调整到新成立的单位;单位转企的,尊重个人意愿,可以继续留在改革后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单位的临时人员,如合同工、临时工等人员,则部分人员面临下岗的可能。


大白i说事


自收自支单位也并不都是改为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根据职责和特点来划分。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入行政类,从事公益服务的划入公益类,依靠生产经营、服务收入划入经营类。

经营类的这部分单位,毫无疑问会改制为企业,具体方式如下:

单位层面:

首先会进行资产清查、评估,核实债权、债务、资产后,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一般会给予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适当保留一些优惠政策,部分原有费用继续拨付。

人员层面:

从合肥市的改革情况看,所有人的事业编制会被注销,不再保留事业单位身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已退休员工。在改制前,已经退休的人员,退休待遇不变,从基本养老基金中支付。后续如果养老金有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在编员工。可自主选择去留,选择自谋职业或与企业签订合同。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与企业签订合同,而是保留一定比例。如果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本人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1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3、编外人员。这个就比较没有保障了,看具体情况,大多数都不会再聘用。


流雷电


事业单位按照编制、单位性质、经费渠道分四种类型: (不含民营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差额(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管理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多为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自负盈亏,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没有财政支持,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区别。

可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或实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及工资福利制度,拥有较为宽泛的工资福利自主权,但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少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优于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大多数的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种优越。

编制管理相对宽松。

自收自支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可能要全部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转为企业,编制全部收回。



z山海


从财政经费拨款形式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类:一是全额拨款、二是差额补贴、三是经费自理。这里说的经费自理,也就是你说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经费自理单位会怎么改制呢?

有人说这一类单位会全部改制转企,因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转企改制。

其实他们混淆了两个概念。虽然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绝大多数是生产经营类的,但并完全都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比如殡仪馆是经费自理,一些地方把工人文化宫等场所定为经费自理,都是公益一类。这些单位显然是不会,也不能改制转企的。只有经费自理又是生产经营类的单位才会转制改企。

换个角度,许多单位即使经费形式是全额拨款或者差额补贴,如果划归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比如一些地方的工人疗养院、影剧院,因为效益差,目前都有可能存在经费补贴,但是改制后,这些单位未来还是要转为企业。

所以,你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怎么改,首先还是要判断好自己的单位到底是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还是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或者是生产经营类,再判断它的改制方向。


岩谭历史


根据2014年5月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结合2011年4月发布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我个人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己箭在弦上。

我国事业单位太多了,据报载,事业单位总数超过100万以上、工作人员有4000余万人,很多地区财政不堪重负。

更重要的是,从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来看,有行政职能、公益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别。其中生产经营类中有部分单位和企业几无差别,就如您提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属于经营活动类别,因此,我认为转企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整体转企,很多人担心自己的事业编怎么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的过往待遇如何保障?以前的铁饭碗怎么办?

由于没有太明确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只能根据情况进行分析。我个人倒认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改企不会一刀切,企业性质改变但不影响人员身份。

举个例子说吧,2014年10月份推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为了防止新旧制度间衔接出现问题,所以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政策的办法。即,新老划断。

也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业后,会采用类似的办法。如:原来的事业编制不变,而新进人员则为企业编制,反正退休时完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待改制后这批单位的老人全部退休后,就真正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了,由时间来化解。


老王观职场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和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按其资金来源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将会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部分会划分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个类别。而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推进转企改制。转制单位要按照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目前,大连市的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就是这样改的,单位并入新组建的企业集团或已有的企业,编制收回。



fengyuzhe007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怎么改主要还是要看单位和个人所在的岗位承担什么职能,行政职能、执法职能、公益服务职能,还是本来可以推向市场经营的职能。

按照目前各级出台的一些规定和原因,事业单位改革时,一般情况下,人员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并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福利待遇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