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小節”未守 “大劫”難逃

“小節”未守 “大劫”難逃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諸葛慧豔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她曾是浙江衢州市級機關最年輕的副處級女幹部,也曾是衢州6個縣(市、區)唯一的女書記。然而,遺憾的是,在她歷經仕途輝煌即將退休之際,卻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成了黨的十九大以來浙江落馬的首個女性廳級幹部。

  9月11日上午,站在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的被告席上,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諸葛慧豔在作最後陳述時淚如雨下:“從前我的家人一直以我為傲,現在的我卻給他們帶來了無盡的痛苦。”

  後悔已是徒勞。11月21日上午,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諸葛慧豔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諸葛慧豔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查,諸葛慧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2003年至2018年,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落戶、項目審批、減免處罰、職務晉升、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50.25萬元。

  細數諸葛慧豔貪腐的具體情形,除後期假借民間借貸斂財之外,不容忽視的還有長期收受下屬、企業等以節日慰問名義送來的各類款物。她的違紀違法行為是嚴重的,留下的教訓也是深刻的。正如她在法院宣判後含淚總結的警示“莫因惡小而為之”,黨員領導幹部須牢記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否則必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堤壩”毀於收禮的“蟻穴”

  反溯墮落軌跡,諸葛慧豔說她的“堤壩”毀於收禮的“蟻穴”。

  從34歲成為衢州市衛生局副局長開始,諸葛慧豔作為一名被組織重點培養的幹部,此後得以在多個重要崗位鍛鍊,成為不少老闆和下屬的“圍獵”對象。

  “一開始我也是有敬畏之心、注重廉潔自律的。隨著任職時間變長,與部分老闆和下屬的關係進一步走近,逢年過節他們給我送禮金禮卡和貴重物品,我也開始收了,認為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沒什麼大不了的。”諸葛慧豔表示。

  “拜年”,成為一種讓她和“圍獵者”都覺得合適的方式。“與平日裡的權錢交易相比,借年俗之名,‘圍獵者’可以掩飾投機鑽營的尷尬,下屬們可以放下心中的忐忑。”審查調查人員介紹,在這個堂而皇之的藉口下,從1997年走上領導崗位開始,諸葛慧豔的每一個春節都過得十分熱鬧。

  從一開始2000元的禮金,到後來2萬元的拜年紅包;從收下老闆感謝她辦事送來的購物卡,到笑納下屬感謝她幫忙調整職務送來的金條……據不完全統計,僅1998年至2018年每年春節前後,諸葛慧豔收受他人所送各種款物價值近110萬元。“這還不包括一些人在其兒子留學、結婚和孫子滿月時送來的紅包,以及在其出國考察期間以各種開銷名義送來的錢款。”有關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那時候覺得過年過節送東西,就是一種風氣,後來回過頭想想,他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權力。”諸葛慧豔在接受審查調查時說,她的這種心理不過是給自己找了一個心安理得的藉口罷了,根本原因還是其政治立場不堅定,在與下屬及企業老闆的交往中喪失了原則、突破了底線。彼時,在這種自認為合情合理的人情交往中,諸葛慧豔越陷越深,貪慾也越來越大。

  一些接觸較多的老闆開始用其他方式投其所好,彼時經營混凝土生意的金某某就是其中一個。2002年,金某某主動邀請時任衢州市衢江區委副書記的諸葛慧豔以借款名義到其企業來“投資”,約定滿3年歸還本金、第4年至第10年每年按25%支付利息。諸葛慧豔欣然答應,並以其丈夫汪某某的名義向金某某的混凝土項目“投資”50萬元。

  而金某某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盤:領導幹部來“投資”不僅能帶來資金,更重要的是以後辦事有靠山。果不其然,第二年,諸葛慧豔擔任龍游縣委副書記、代縣長,適逢龍游縣商品混凝土項目公開招標,諸葛慧豔分別給縣建設局負責人和分管副縣長打了招呼,最終幫助金某某的企業順利中標。

  這種“我幫助他,他感謝我”的方式,讓諸葛慧豔和一些老闆的利益捆綁越來越緊,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開始坍塌。

  “投資”逐利墜入深淵

  “小節”未守,貪慾橫生。審查調查人員發現,諸葛慧豔違紀違法行為有著從小貪到巨腐明顯的演變過程。

  2009年5月,剛擔任衢州市副市長的諸葛慧豔準備在衢州市區購置一套房產,為感謝當年諸葛慧豔的幫忙,金某某以投資分紅的名義主動打給她一筆87.5萬元的錢款。

  事實上,早在2003年年底,為了在職務升遷中避嫌,諸葛慧豔已經從項目中撤回了50萬元本金,並拿到了金某某支付的利息2.7萬元,同時約定不再享受分紅。但在時隔6年之後,當金某某再次提出仍以當時投資金額給予分紅時,諸葛慧豔並沒有拒絕。

  “特別是2011年擔任衢州市委宣傳部長以後,已經55歲的諸葛慧豔覺得自己快退休了,提拔無望了,便把相當一部分精力放到了思考怎樣去放款謀利上,想為自己養老做準備。”審查調查人員說,自此,她往外放款“投資”的頻率越來越高、金額越來越大。

  據諸葛慧豔回憶,她向企業違規放貸的事情大部分發生在2011年到2016年間,放貸的區域主要是工作過的龍游縣、衢州市,放貸對象多是以前她幫過忙的。而企業老闆為了表示感謝,就主動伸出歡迎“投資”的橄欖枝,並表示給以高息回報。

  衢州市某造紙企業,是諸葛慧豔從中獲益最大的一家。2008年,該企業負責人葉某某為感謝她此前在企業搬遷、項目落地、繼續享受企業政策福利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主動提出讓她來“投點錢”。考慮到葉某某企業的效益不錯,“投資”應該沒有風險,諸葛慧豔便讓丈夫汪某某出面以年利率30%向葉某某出借60萬元。2011年,因為覺得30%的利息很是誘人,又以弟媳曹某某的名義追加投資,截至2018年,諸葛慧豔實際收受葉某某以支付高息的方式輸送的賄賂184萬元。

  2014年3月,諸葛慧豔又在明知金某某沒有借款需求的情況下,主動要求以兒子的名義借款150萬元給他。這一“借”,“借”到2018年11月,“借”出利息141萬元。“當時的諸葛慧豔但凡問一問自己,為什麼在沒有借款需求的情形下,企業主還願意借款並支付高額利息,她也不至於淪落至此。”浙江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不過,那時候的諸葛慧豔已然被“利”字衝昏了頭腦。

  扭曲的頂樑柱倒了

  諸葛慧豔在懺悔書中寫道,自己是大家庭裡的頂樑柱。作為四個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她以各種方式幫襯自家弟弟和妹妹營生。只不過現在回過頭看,這根頂樑柱從一開始就歪了。

  她的所作所為不僅毀了自己的小家,也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帶上了一條歪路。

  1997年走上領導崗位後,諸葛慧豔就把在金華老家做運輸生意的弟弟叫到了她工作的衢縣,並應弟弟所託不斷幫他打招呼、攬生意。其間,自己也參股投錢在弟弟的生意裡,從中獲益不少。

  從1998年到2018年20年間,諸葛慧豔由丈夫汪某某出面在其弟的運輸車輛上投資近90萬元,獲利約100多萬元。2006年,弟媳曹某某和妹妹辦了一家公司,汪某某又投資10萬元給弟媳做水泥生意,從中獲利近100萬元。

  “當時認為幫襯兄弟姐妹是理所當然,現在看來這些做法都是在親情掩蓋下的違紀違法行為,實在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諸葛慧豔表示。

  就這樣,諸葛慧豔在這條歧路上越走越遠。2012年,她的弟弟開始做粉煤灰生意,諸葛慧豔利用職權幫他聯繫了3家企業的粉煤灰業務,並沒有出一分本金的她,後來收了弟弟給的近80萬元利潤分紅。

  這3家企業中,就有金某某的企業。2017年,金某某準備再辦一家環保建築構件公司,並讓諸葛慧豔的弟弟到公司做相關籌備工作,這自然讓她對這家公司的事情格外上心。“當時,企業在審批環節中遇到一些問題,諸葛慧豔立刻出馬搞定了此事。”審查調查人員介紹,這讓諸葛慧豔、其弟弟和金某某三人的關係越來越緊密。

  2018年12月,浙江省委巡視組對衢州開展巡視。與此同時,該省也啟動了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專項整治工作。感覺到可能要出事的諸葛慧豔向金某某提出,中止之前以兒子名義進行的投資,沒想到在金某某的勸說下,她又改成以弟弟的名義繼續投資:“萬一真有事,也不是我和你的事,而是我和你弟弟的事。”

  今年1月接到浙江省紀委監委函詢通知後,諸葛慧豔仍竭力隱瞞自己違規借貸的情況,並找相關人員統一口徑,轉移家中贓款贓物。殊不知此時的掙扎,只會讓她在泥潭裡越陷越深。

  2019年的春節,被諸葛慧豔稱為是過得“最簡單”“最悲慘”的一個春節。“想到這次可能是自己最後一次陪80多歲的父母吃年夜飯,就禁不住失聲痛哭。”她坦言。

  春節後不久,諸葛慧豔便被浙江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她感慨道:“我終於認識到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金錢、地位、權力、物質,而是自由、平安和健康。”只是這樣的認識對她而言已然太晚,唯有以其前車之鑑警示後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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