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投資”逐利墜入深淵 諸葛慧豔違紀違法案剖析

“投資”逐利墜入深淵 諸葛慧豔違紀違法案剖析

2019年11月21日,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諸葛慧豔受賄一案。

她曾是衢州市級機關最年輕的副處級女幹部,也曾是衢州6個縣(市、區)唯一的女書記。然而,在歷經仕途輝煌、即將退休之際,卻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成為黨的十九大以來浙江落馬的首個女性廳級幹部。

11月21日上午,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諸葛慧豔因受賄罪被麗水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其犯罪所得贓款、贓物被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諸葛慧豔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落戶、項目審批、減免處罰、職務晉升、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50.25萬元。

違紀和違法是嚴重的,留下的教訓也是深刻的。細數諸葛慧豔貪腐的具體情況,除後期假借民間借貸斂財之外,不容忽視的還有她長期收受下屬、企業、個人以節日慰問名義送來的各類款物。正如她在宣判後含淚總結“莫因惡小而為之”,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牢記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否則必將付出慘痛代價。

堤壩毀於收禮的“蟻穴”

天堂地獄,很多時候並非一念之間。反溯自己的墮落軌跡,諸葛慧豔說她的“堤壩”毀於收禮的“蟻穴”。

從34歲成為衢州市衛生局副局長開始,作為一名被組織重點培養的女幹部,諸葛慧豔此後得以在多個重要崗位鍛鍊,成為不少老闆和下屬的“圍獵”對象。

“一開始我也有敬畏之心,但與部分老闆和下屬的關係走近後,逢年過節他們給我送禮金禮卡和貴重物品,我也開始收了,認為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沒什麼大不了的。”諸葛慧豔在懺悔書裡這樣寫道。

從1997年走上領導崗位開始,諸葛慧豔過的每一個春節都十分熱鬧。從早年有人送2000元禮金,到後來一些人奉上兩萬元的拜年紅包;從收下老闆感謝她辦事送來的購物卡,到笑納下屬感謝她幫忙調整職務送來的金條……據不完全統計,從1998年到2018年,諸葛慧豔收受他人以“拜年”為名所送各種款物價值近110萬元。

在這種自認為合情合理的人情交往中,諸葛慧豔越陷越深,貪慾也越來越大。

一些接觸較多的老闆開始用其他方式投其所好,當時經營混凝土生意的金某某就是其中一個。2002年,金某某主動邀請時任衢州市衢江區委副書記的諸葛慧豔到其企業來“投資”,後者以其丈夫汪某某的名義投了50萬元。

金某某老早打好了如意算盤:我不缺錢,但領導幹部來投資不僅能帶來資金,更重要的是以後辦事有靠山。果不其然,第二年,諸葛慧豔擔任龍游縣委副書記、代縣長,適逢龍游縣商品混凝土項目公開招標,她給縣建設局負責人和分管副縣長都打了招呼,幫助金的企業順利中標。

投資逐利墜入深淵

“小節”未守,貪慾橫生。讓辦案人員頗為感慨的,是諸葛慧豔受賄犯罪行為有著從小貪到巨腐的明顯演變過程。

2009年5月,剛剛擔任衢州市副市長的諸葛慧豔準備在衢州市區購置一套房產,為感謝當年諸葛慧豔在龍游當縣長時的“幫助”,金某某以投資分紅名義主動打給她一筆87.5萬元的錢款。事實上,早在2003年底,諸葛慧豔為了在職務升遷中避嫌,已經撤回50萬元投資本金,並約定不再享受分紅。然而在時隔6年之後,當金某某再次提出仍以當時本金給予分紅時,諸葛慧豔沒有拒絕。

“他是行賄,我是受賄。”在後來的懺悔書裡,諸葛慧豔寫得清清楚楚。不過,在剛剛歸案時,她卻表示以為有相應的本金支出,就不是權錢交易,不是受賄。

特別是2011年擔任衢州市委宣傳部長以後,已經55歲的諸葛慧豔覺得自己快退休了,提拔也沒希望了,就把相當一部分精力轉到了思考怎樣放款謀利上。

據她回憶,自己向企業違規借貸的事情大部分發生在2011年到2016年期間。這些企業基本都是以前利用職權幫過忙的,後來企業老闆為了表示感謝,就主動伸出歡迎“投資”的橄欖枝。

衢州市某造紙企業,就是諸葛慧豔在大量投資中獲益最大的一家。2008年,企業負責人葉某某為感謝她此前在企業搬遷、項目落地等事項上提供的幫助,主動提出讓她來“投點錢”,諸葛慧豔便讓丈夫汪某某出面,以年利率30%向葉某某出借60萬元。2011年,因為30%的利息實在誘人,又以弟媳曹某某的名義追加投資200萬元,截至2018年共計獲利554萬元。2014年3月,諸葛慧豔在明知金某某沒有借款需求的情況下,主動要求以兒子的名義借款150萬元給他,到2018年11月1日共計獲利141萬元。

那時候的她已然被利益衝昏了頭腦,心裡全然只有自己的需求。諸葛慧豔說,當時兒子剛好回國工作準備在北京買房,因為對家庭缺少照顧一直深感愧疚,她就挖空心思去想怎樣通過民間借貸迅速積累家庭財富,卻不想已經墜入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扭曲的頂樑柱最終倒了

諸葛慧豔不僅這樣毀了自己的小家,還把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帶上了歪路,只不過這一自詡的頂樑柱從一開始就歪了。

1997年走上領導崗位後,諸葛慧豔就把在金華老家做運輸生意的弟弟叫到她工作的衢縣,並應弟弟所託不斷幫他打招呼、攬生意。其間,諸葛慧豔由丈夫汪某某出面投了近90萬元在弟弟的生意裡,從中獲利約100多萬元。後來弟媳曹某某和妹妹辦公司,汪某某又投了10萬元,從中獲利近100萬元。

在親情掩蓋下,諸葛慧豔在違紀違法的歧路上越走越遠。2012年弟弟開始做粉煤灰生意,諸葛慧豔利用職權幫他聯繫了3家企業業務。並沒有出一分本金的她,後來收了近80萬元利潤分紅。

而這3家企業中的一家,就是金某某的企業。2017年,金某某準備再辦一家環保建築構件公司,並讓諸葛慧豔的弟弟到公司來做籌備工作。她立刻出馬搞定了企業在審批環節中遇到的問題,也讓自己、弟弟和金某某的關係越來越緊密。

2018年12月,省委巡視組對衢州進行巡視,全省也啟動了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專項整治工作。感覺到可能要出事的諸葛慧豔向金某某提出,中止之前以兒子名義進行的投資,卻被金某某說動,改成以其弟的名義繼續投資:“萬一真有事,也是我和你弟弟的事。”

甚至在今年1月接到省紀委函詢之後,諸葛慧豔還找相關人員串供,統一口徑。並把家裡多年來收受的多達七八個旅行箱的贓物,都轉移到兄弟姐妹家中。

殊不知此時的掙扎,只能讓她在泥潭裡越陷越深。2019年春節,被諸葛慧豔稱是過得“最簡單、最悲慘”的一個春節。想到有可能是最後一次陪80多歲的老父老母吃年夜飯了,她不禁失聲痛哭。留置期間,諸葛慧豔坦言:“我終於認識到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金錢、地位、權力、物質,而是自由、平安和健康。”只是這樣的認識對她來說已經太晚,唯有以其前車之鑑警示後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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