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力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一案,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海城區 廣西 行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