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做人應該
斷 舍 離
與前任糾纏不斷是最不可取的
更何況有些前任根本就不值得!
河南有位大兄弟
因為多次與“渣前任”曖昧不清
連警察蜀黎都記住他了!
10月29日晚23時左右
河南鄭州中牟縣
交警在巡邏時發現
一輛小汽車在行駛時突然停下
交警快步上前檢查
剛一打開車門
一股濃重的酒味便撲面而來
駕駛人田某說話口齒不清、行走不穩
有極高的酒駕嫌疑!
當交警準備依法對田某進行處理時
他異常激動 拒不配合執法
不僅大吵大鬧
還和民警動起手來
隨後,田某的一句話
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交警剛要核實其個人信息
負責處理酒駕案件的辦案民警趕到了現場
看到田某後直接來了一句:
你咋又來了?!
原來,8月28日
田某因醉酒駕駛被查
當時辦理該案的正是這名民警!
但這還不算完
這名民警還說出了田某另一起酒駕案例
2019年7月30日,田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鄭州市交警六大隊處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田某供述
10月29日下午,處於取保候審階段的他,因8月28日的醉酒案件到檢察院接受詢問,結束時已是晚上八點多,便來到飯店,自斟自飲喝了起來。至23時左右開車回家,途中發現有交警巡查,便想將車停在路邊躲避,誰知還是被逮個正著。
作為因酒後開車
被處罰過兩次的“老手”
田某深知自己將面臨的嚴重後果
所以在此次被查獲後
上演了大吵大鬧不配合執法的鬧劇……
最終,經抽血檢測
田某此次的血液酒精含量為
165.76mg/100ml
再一次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法律鏈接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短短四個月
一次、兩次醉駕還不夠
還要來第三次
他對醉駕這位“前任”
可算是愛得深沉
然而這“前任”永遠只能辜負他
在公安部交管局今年公佈的
酒駕醉駕十大案例裡
也有一個三次醉駕被拘的案例
2013年11月4日,姬某因危險駕駛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七千元。
2019年6月9日,姬某醉酒後無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河南省安陽縣安林公路,被民警查獲,後被取保候審。
2019年7月15日,姬某醉酒後無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安陽縣水冶鎮一號路與人民路交叉口路段時,被民警查獲 。經鑑定,姬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04.4毫克/100毫升。姬某曾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再次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取保候審期間又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姬某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為什麼就是不吸取教訓呢!
生命沒有後悔藥啊!
希望所有交通參與人
深刻認識醉駕犯罪的嚴重後果和危害
敬畏法律,杜絕僥倖心理
不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
堅決拒絕酒駕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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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施皓明
終審: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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