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原有的職稱待遇是否應該取消?

Doris-萌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養老金與原有的職稱待遇並不再直接掛鉤。

大多數人應該都是贊同退休以後,職務和職稱相應的待遇就應該取消,而國家在改革過程中也確實是這麼做的!

以前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後的工資是和在職時候的職務或職稱直接掛鉤的,按照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所以,在職的時候職稱變化對於退休以後的養老金影響是非常大的。而這種掛鉤方式也導致了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退休前突擊提拔幹部的情況。那時候不少臨近退休的人員,單位都會幫助進行職務的提升或者職稱的聘用,提高在職時候的工資水平,這樣退休後的養老金也就能有明顯增加。對個人來說這種做法當然好,但是從社會來看,這種做法對於其他人員是非常不公平的。

但是,從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這種狀況得到了改變。現在退休以後的養老金並不直接與職務或職稱掛鉤,而是通過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

職稱對於養老金還是有影響的,但是這種影響是間接的,它影響的是在職時候的工資水平,而按照養老金目前“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政策,在職時候的工資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那麼退休以後的養老金也就越高。所以,即便退休前突擊提拔,但是因為繳費時間不夠長的原因,退休後的養老金也不會有明顯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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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原有的職稱待遇是否應該取消?

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職稱待遇永遠不會取消。2014年10月1日一2024年9月30日之間退休的人員,這10年間不會取消。2024年10月1日後才會取消。

按照規定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員不參加並軌改革,退休金還是實行的老辦法發放。

工作35年以上,按照基本工資的90%計發。工作30一34年,按照基本工資的85計發。工作20一29年,按照基本工資的80%發放。職稱的高低直接影響著養老金的待遇。

2014年10月1日一2024年9月30日之間退休的人員為中人,中人養老金是基礎養老金+過渡期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過渡期養老金與養老統籌金繳費年限長短、職稱高低有關。

2024年10月1日後,養老金待遇不再和職稱掛鉤,主要看在退休時,養老金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帳戶養老金積累數額的多少、替代率高低。繳費年限越長、基數越高、個人帳戶養老金積累數字越多、替代率越高、養老金就越高,與職稱高低無關。

實際上有些時候,職稱待遇是相伴終身的。對於一個擁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到退休年齡單位不再聘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但是他們的高級職稱資格還在,他的有形或無形的資產就在。比如南京大學畢德顯教授,聘任為終身教授,教授職稱終身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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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業單位職稱待遇退休後是不會取消的。但是新退休政策施行後,也就是10年過渡期滿後,退休金計發辦法就和職稱沒關係了。

我國現行的退休政策是從2014年10月開始施行的。從2014年10月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政策並軌。也就是說,2014年10月之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不一致的。

按照舊退休金計算辦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一般主要包括:基本退休費、退休生活補貼等項目,這兩項佔到退休費的90%以上。並且,這兩項的計算辦法和職務職稱是有關係的。比如退休生活補貼,助理職稱只能按照科員的標準發放,而中級職稱按照正科的標準發放。也就是說,舊退休政策養老金的計發和職稱是有關係的。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並軌後,新退休金的計算辦法就和職稱沒有關係了,和在職時繳納的養老保險數額及繳費年限等有關係,退休後調整退休待遇時,機關事業和企業是一樣的,不會再有正科、副科、科員或機關、事業、企業的區別。

但是,新退休政策設置了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是可以選擇退休費計發辦法的,也就是說可以按照舊退休政策計算,也可以按照新退休政策計算,保低限高。也就是說,現在退休的中人,退休金計算辦法還是和職稱有關係的。10年過渡期滿後,新政策完全施行後,退休金計算就和職稱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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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職稱待遇無法取消。在職時,職稱工資是總工資的組成部分,交社保按總工資比例交,退休費(養老金)按已交社保計發,怎麼個取消法?退休了,職稱不起作用了,是對的,但你不能否定人家在職時的職稱及職稱工資!更不能取消(包括職稱工資)已交社保應得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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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題主。題主的問答題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原有的職稱待遇是否取消“。

這個問題說來話長,也是退休人員中反映極強烈的一個問題。

要我說"職稱是在職時評定的,在當時評定後,各項待遇也按職稱落實享受"。退休後,有職稱沒職稱的人都一樣在家待著。這一時期的退休人員無貢獻大小多少可講,都貓在家裡養老,也就不存在再做貢獻之說了。因此,按職稱調資就存在著一個不合理不公平公正的問題"。都是退休人員,都在家貓著,為什麼職稱高的每個月就要多拿幾百元,就要高調一些。說他們作了貢獻這個不否認,因為他們的職稱高就是證據。但這是在工作時,也對他們這部份人作出了分別對待,工資待遇中早已調高了。現在,大家都退休了,退休後按工齡調資才合情合理。

所以,我是贊成退休後一視同仁的取消職稱調資,但可增設國家特殊貢獻檔(即五一勞動勳章獲得者,國家特珠貢獻者,國家勳章獲得者等每可多增加壹百元至叄佰元間)按工齡年限來普調。這樣,得民心,合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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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工作多年的機關公務員,現就題主提出的問題,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目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基本法規依據是國務院發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從2014年7月起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在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方面:“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此同時,人社部門還制定了崗位設置、年度考核、工資管理等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用於事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其次,在職期間的名義工資、實發工資與社會保險的關係。事業單位實行人員分類管理,設置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分別實行不同的工資序列以及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隨著職務晉升、技術職稱的晉升,實現了工資的不斷增長。工資的增長當然與個人的工作表現、對社會的貢獻掛鉤。

另外,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做為體制內人,原來的退休金與退休時的工資直接掛鉤,按固定比例直接計算退休金。隨著我國養老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先後開始由個人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繳費,強制性地全員參加社會保險,實現了所有勞動者全部參加社會保險。

也就是說:整個在職期間,每個工作人員都必須拿出工資的固定比例的部分,再加上依法由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逐年逐月在發放工資時由單位直接代扣代繳,為退休時依法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奠定基礎。而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本依據就是工資,從參加工作開始,一直延續到退休為止,整個職業生涯都在繳納。目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發的名義工資中,每月用於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比例一般在25%左右,每月能領到手的實發工資,其實只剩下名義工資的75%左右。對於體制內工作人員來說,名義工資和實發工資己經完全是兩個概念,並且差距很大。

做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工資隨著管理崗位人員職務晉升、專業技術崗位職稱的提升、工勤人員技術等級的提升而不斷提高相應地,繳納的社會保險數額也在不斷增大。可以說:事業人員因職稱而享受的待遇己包含在在職期間的工資之中了,當然也包含在了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之中。更明白、通俗地說:在職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就是退休之後可以領取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來源。或者變個角度說,整個在職期間,一直在為退休時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積累資金。

真正的區別:是把以前與退休時工資直接掛鉤來領取退休金,變成了現在通過交納社會保險的間接掛鉤形式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金待遇,與退休時職稱待遇實際上己經完全沒有了直接的聯繫。

最後,談一下個人看法。綜上所述,對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取消退休時職稱待遇,其實就是一個假議題,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享受職稱待遇帶來的高工資,以及由高工資帶來的高退休金,完全是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合情、合理、合法取得的,為什麼要取消呢?況且,高工資和高退休金待遇,這本身就是國家對各行各行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能力和個人貢獻的認可和肯定,也是他們在職期間努力工作的結果,理所應當,名符其實。又以什麼理由取消呢?

所以,提議取消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稱待遇,是一些自己不行、又見不得他人好的人的夢囈,是標準的紅眼病和羨慕嫉妒恨

。現在,有些人時不時地喊兩聲公平、公正之類的高調,大鍋飯心態膨脹,從不講個人對國家的貢獻,變著各種法兒拼命索取,真是豈有此理!!這是標準的社會負能量,應該堅決摒棄。


水波不興3291


我們原單位評職稱的條件是.一,教學成績優(排名靠前)。二,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教師。三,有省級以上承認併發證書的專業伏秀論。四,能輔導一二三級人員的同科教學(如,給他們講過課)灬等,才能有評選資格。評上高級職稱,確實是貢獻較大,成績較好。有很多人也報名,但條件不行就評不上。職稱是光榮,是勞動成果!按現實按勞分配原則也應和工資掛勾。一抺平川,太不合理!工資是退休前的掙下的,不是退休掙的,是國家政策,不能否定!


平淡平安平和平心


一些人可能不明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養老金待遇包含統籌內支付和統籌外支付兩大部分。

統籌內支付一般是指的基本養老金,包含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基礎養老金計算是跟本人的繳費指數、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指數和視同繳費年限),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而來的。

視同繳費指數就是根據本人的退休時的級別所確定的一系列相應指數。比如山東省可以分為三部分,崗位指數、薪級指數、調節指數,三部分相加就是總的視同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跟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相關,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裡的錢數是跟每月的交費基數有關的,繳費基數又相當於跟職稱掛鉤,也相當於跟本人職稱有關。

所以,職稱在養老金計算中非常重要。不可能跟退休待遇沒有關係。

統籌外支付的有兩部分:一部分是職業年金待遇,這是補充養老金機制。跟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跟繳費多少有關係,間接跟職稱掛鉤。

另一部分是退休後仍然發放的一些住房補貼或者一次性獎勵,這實際上是單位的福利政策。都有相應的政策依據,不過是非強制性的,企業不執行而已。這些補貼或獎勵的金額也都是根據職稱或級別劃分的相應檔次,所以說是跟職稱有關的。

退休時的職稱是一個人的終點,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將其抹殺。所以,目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都是跟職稱、級別等因素有關。即使其退休後,也是直接相關的,雖然再也不能晉升了。

希望機關事業單位能夠進一步深化改革,不用降低相關待遇,只要讓企業退休人員也享受到相應的年金制度、補貼或獎勵政策就夠了。



暖心人社


事業單位退休金能達到5000!為什麼體制內的退休金那麼高?


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老齡化速度快的國家,老年人的養老、退休問題,是中老年人密切關注的話題。

2018年初發布了養老金上調的政策,為老年人迎來了好消息,但體制內和普通企業的退休金差距懸殊大,2017年上調後的企業養老金平均為2362元,事業單位退休金根據繳費年限、職位職級的不同可以達到3000-5000。

有網友說,事業單位員工退休金比企業退休人員高好幾倍甚至更高;很多人會抱怨同樣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上班時工資和機關事業單位差的還不太多,怎麼退休後退休金差別這麼大?

長輩們總說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待遇怎麼好,其實主要就體現在保險上,由國財政統一支付;並且除了按照實際工資水平繳納五險一金,還有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

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公司交大部分,個人交小部分,對於小微企業,公司利潤低,還有稅收和財政的壓力,負擔過大,只能繳納最低檔次社保,因此退休金也低。

不過隨著養老金實並軌政策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未來待遇和差距是否會發生變化還有待觀察。

關鍵還是要擺正心態,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職業。

大家有任何看法,可以在留言區討論。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湖北中公事業部


樓主您好,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以後原有的職稱待遇是不是應該去修?我認為這個不應該取消,因為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與自己的職稱待遇是有很重要的聯繫的,因為在每一個就是2014年之前退休的這部分事業人員,他都是享受到了這個職稱待遇的一個補貼,所以說他是不會取消的。

而且在每一年發放就是養老金之外的一些福利金的時候,他都是跟自己的職稱相掛鉤的,比如說職稱越高的個人,他所獲得的這個待遇相應的也會提高,所以說這個職稱對於事業單位退下來的人員是非常重要的。一般來講是不可能取消的,因為取消關係到很多人的根本利益。

當然這個職稱對於企業單位來講,實際上就不是那麼太重要了,因為企業單位他本身不要求評定職稱工資的一個待遇,更何況在計算養老金的時候,並沒有把這個職稱待遇給加到自己的養老金當中去,他只是按照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所以說對於企業單位的個人來講,這個職稱就不是顯得那麼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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