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铁腕”扫黑 “利剑”除恶 ——梅河口市扫黑除恶“攻坚战”形成强大合力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梅河口市把扫黑除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梅河口市公安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3人,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刑事拘留11人,破获九类犯罪案件1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名;抓获省督涉黑恶网上逃犯24人;破获涉及基层组织成员犯罪8起。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铁腕”扫黑 “利剑”除恶 ——梅河口市扫黑除恶“攻坚战”形成强大合力

梅河口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雷霆出击

公检法协调联动,合力攻坚

走进梅河口大型商场、车站和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经常能看到一些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和横幅,吸引来往的群众驻足观看。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梅河口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了进集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车站的“五进”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同时,在车站、工程队、夜市等容易滋生黑恶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经常活动的场所,张贴标语、横幅,设置宣传墙报、板报,设立举报箱。充分利用辖区、街头、广场、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场所LED屏、出租车宣传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等,将“扫黑除恶”宣传事项具体化、最大化,确保宣传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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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走进杏岭镇帽山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举报方式进行多渠道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街头有活动、自媒体有互动,扫黑除恶的宣传不断升温。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梅河经贸报》《北方法制报》《人民公安报》等传统媒体和梅河口发布、梅河政法、梅河公安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信息540条;在全市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箱30个,在社区、村屯张贴《通告》2000余份,发放传单20余万份,切实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被告人隋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近日,随着法官敲落法槌的一声脆响,梅河口市首例恶势力团伙被依法宣判。

隋某某父子3人,被诉涉恶犯罪多起,冲击当地派出所,围攻行政执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的家庭恶势力团伙犯罪,梅河口人民法院严格按照黑恶势力犯罪认定的规定,依据案件事实、性质及大量证据,认真审查分析,严把关口,最终认定3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家族恶势力团伙,依法予以严惩。

“要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梅河口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康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确保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截至3月末,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9类犯罪案件69件、124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件,认定恶势力团伙犯罪3件。

在合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同公安、法院、纪委的协作配合,打出漂亮的“组合拳”。先后审查起诉九类犯罪案件88件183人,起诉78件142人,受理涉恶案件8件41人。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或者涉嫌“保护伞”案件线索11条。

营造氛围,狠抓宣传发动。先后走进19个乡镇、70余家企业、4所学校进行法律宣讲,在全市16个社区布置了宣传展板85块,发放宣传单24000余份,宣传手册50000余份,营造全面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今年,将每季度第一周确定为“扫黑除恶宣传周”。干警们纷纷深入全市16个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和有奖举报办法,同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填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活动结束后,收集意见和建议近20条。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铁腕”扫黑 “利剑”除恶 ——梅河口市扫黑除恶“攻坚战”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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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搜集案件线索,发动全院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及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和征集线索,截至目前,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11条。

对于涉黑涉恶公诉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及时依法审查,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先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侦诉衔接意见》《非法证据排除指引》等制度机制。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

深挖背后“保护伞”

早在2018年初,梅河口召开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书记王爱明就强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委监委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挥出重拳,坚决惩治。”

对此,梅河口市纪委监委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立足职能定位,先后出台了《梅河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暂行办法》《梅河口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多个制度规定。同时,不断加大压力传导力度,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2018年12月,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了7个检查组,深入全市84个部门单位分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切实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职担当。

“既要严厉打击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更要严肃处理这些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梅河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序在谈到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时表示。

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主动出击,加大攻坚力度,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截至3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9件,立案15件21人,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对查处涉黑涉恶失职失责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聚焦工作职能,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公布了《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方式》,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悬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举报箱409个,不断拓宽信访受理渠道。

今年3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月”活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村居一线走访调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发放宣传资料,全面收集群众诉求、摸排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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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

“有的村干部干扰换届选举、有的侵占集体资源、有的威胁打骂村民……”针对征集受理的问题线索,梅河口市纪委监委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并会同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迅速行动,先后对8名村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的问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是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方位排查,逐个案件过筛子,逐个案卷挖线索。

2018年,梅河口市公安局先后打掉了于某某、杨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梅河口市纪委监委按照“查清、查实、查透”的要求,顺藤摸瓜,逐一对这些案件涉案人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与相关公职人员的交织关系进行详细摸排,先后查处了3起典型案件,并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了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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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本版图片由梅河

创新“四个结合”

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梅河口市委组织部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在工作中创新做到“四个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组织全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到苏州农村干部学院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在教学内容上兼顾学习先进地区扫黑除恶经验做法。举办市本级“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十九大精神轮训”班,邀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等专业人士,就全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了村党组织书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动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市委组织部抽调12名部内干部,组成6个土地征收考核组,深入26个征迁单位拆迁点,在考核干部的同时,重点摸排黑恶势力线索,张贴举报公告36张。印制了1500份扫黑除恶宣传单,在村屯人口密集处张贴。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相结合。梅河口对所辖303个行政村村干部进行了再摸排行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刚带队下乡调研,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和整改方案、询问村干部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涉黑涉恶案件及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统筹为软弱涣散村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从市直部门中选派年轻干部到软弱涣散村任第一书记,派出部门为包保部门。坚持整合理念,结合全市开展的“百村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从乡镇副职领导、党委成员、机关站所干部以及市直部门年轻后备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推动“百村示范”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前准备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状况摸排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防村霸通过各种手段插手基层事务,扶持代理人,按照村书记一职两备,其他村干部一职一备的标准,建立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下届村“两委”换届工作把好“入口关”、筑牢“防火墙”,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为下次村“两委”换届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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