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7 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對女性到底是恩賜還是捆綁?


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對女性到底是恩賜還是捆綁?


在最近召開的兩會上,為應對人口增長勢頭大幅減弱和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問題,有人大代表建議修改婚姻法。將結婚年齡從“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改為“二十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改為“十八週歲”。

這個提議看似在維護國家利益和提升人權,也給了女性更多婚姻的自主選擇權,但對女性的成長和發展是不是真得有益,很值得我們來探討一下。


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對女性到底是恩賜還是捆綁?


01

眼下,即便在現行的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週歲,可仍有很多生活在鄉村或較為偏遠的地方的女孩,在十多歲時就已經與人同居生子,等到了法定年齡再補票上車。

所以特別地為一小部分有早婚意願的人修改法定結婚年齡的意義究竟有多大,還值得商榷。

也就是說,對於有早婚意願的人,法律對他們形成不了實質的約束。

所以如果現在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那麼更多地是從思想及輿論上給女性以明示或暗示,早婚早育眼下是一件被倡導、被宏揚的事情,希望得到更多女性的認同甚至付諸實施。

可在我看來,這樣的方式對女性而言,只能是一種倒退。

因為在我們車家過去數千年的歷史中,女性的人生最終就只有結婚嫁人一條路可走,那麼或早或晚便沒有了討論的意義。

可現代的女性,她們和男性一樣,未來的人生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可能性。

她們甚至可以飛向宇宙;可以贏得諾貝爾獎;可以在政壇發聲;可以叱吒沙場;可以縱橫商界。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女性又為什麼要一再地被鼓勵早婚早育,迴歸家庭呢?

對於一個十八歲的女生而言,最重要地不是早早地鎖定人生伴侶,把無限寬闊的人生之路變得只有一條羊腸小路那麼窄,而是應該儘可能地接受教育,開闊眼界,趁著年輕為自己的人生開疆闢土。

在我有限的社交群中,凡是聽到周遭的女性朋友對她們過去的人生髮出感慨時,從沒聽到過一個人說過“我後悔結婚太晚“的,倒是大把的人在後悔當年結婚太早,什麼都還不懂,就稀裡糊塗地結了婚,生了孩子。

我感覺她們如果有時光機,恐怕早就穿越回去奉勸當年那個年輕的自己千萬別被人忽悠著早早地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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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太早結婚的女孩,自己都還是孩子,常常三觀還沒樹立,識人不明,人生並沒因為早婚而變得安逸,反倒更加坎坷,更容易悲劇。

3月上旬,一個22歲的年輕女孩小帆因身患紅斑狼瘡不治身亡,身後留下了一個年幼的兒子。

然而在她生命的最後時刻,病魔還不是最可怕的,反而最讓她心寒的是人心。

她老公在得知她患病後只在醫院出現了短短几天,還對小帆的病不聞不問,只顧自己在病房裡玩手機,辱罵小帆和她的家人,逼迫他們幫他償還網貸。

可據小帆說,她看病的錢都是她媽媽在支付,前後已花去了三十多萬,而她老公之前借下的網貸她卻毫不知情,也分文都沒有花在她和孩子的身上。

幾天後,她的丈夫就決絕地拋下了小帆和孩子,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小帆直到去世前也沒有原諒她的老公,而是留下了一段視頻來控訴他的無情。

視頻裡的小帆雖然病重臥床,卻仍能看出她一臉的青澀和懵懂,在講述丈夫的絕情和無恥時,嗓音沙啞又稚嫩。

雖然經歷了這麼多傷痛,但她看上去仍然是個沒長大的小女孩,然而更可怕的是,在她的病床前竟然還有一個走路搖搖擺擺的幼兒。

這是多麼殘酷的事情,媽媽自己還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沒活明白,就又把小生命一個接一個地帶到這個世界上。

她們不能負責自己的人生,更無法承擔孩子的人生,於是悲劇就不斷地發生,永遠沒有能力擊穿這可悲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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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可當女人接受了教育,見識了人情冷暖,也擁有了保障自己生活的能力,再來談婚論嫁,便能從容許多。

她們閱人無數,也瞭解了自己真正需要的什麼,知道了最適合自己的人會是什麼樣。

雖然說智慧並不一定和年齡成正比,這世上確實會有心智永遠都不會成熟的人。但那些主動把選擇權握在自己手中,從不會人云亦云隨便任人搓扁揉圓的女人,多半會擁有與年齡相匹配的智慧。

比如曾擁有“最美港姐”稱號的朱玲玲,在19歲時早早地嫁入了豪門,在此之後她雖然過上了錦衣玉食的生活。

但卻像被關在了籠中的小鳥,和富豪老公之間也逐漸顯露出了深深的鴻溝,變得越來越疏離,終於這段婚姻在艱難地維持了27年後落下了帷幕。

但朱玲玲的人生從這一天起就如同開了掛一樣,變得更加豐富精彩。

她在50歲那年和與她苦戀多年的愛人羅康瑞低調完婚,而第二任丈夫竟依然是一位富豪,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

朱玲玲在第二段婚姻中再也不為豪門的名氣和規矩所累,時常衣著隨意地出現在城市街頭,無所顧忌地逛平價店,吃街頭排檔。

她與羅康瑞各自蹉跎半生,才有機會結為伴侶,所以更加珍惜彼此相處的時間,須臾不離,甚至希望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與愛人分享。

羅康瑞在註冊結婚的當天,就向香港港交所將朱玲玲申報成羅太太的身份,好與她共同擁有自己奮鬥了大半生以來全部46億的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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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朱玲玲的兩段婚姻恰好就是對“早婚“與“晚婚”兩者之間差異的最好註解。

過早結婚的女人常常陷於盲目,被太多外在的因素干擾,被他人的思想左右,做出選擇的當下十分被動,心氣浮躁,無法沉下心來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

女人太年輕時沒有足夠支撐自己生活的經濟條件,沒有獨立賺錢的能力,太早結婚組成家庭,只能把對家庭的話語權讓渡到他人手中,事事受人掣肘,又有何幸福可言?

可當女人足夠成熟,才有能力為自己以及孩子家人提供豐富的物質條件,和穩定的精神支持,才更有可能營造一個溫馨安逸的生活環境。

所以修改法定結婚年齡,實際上影響不到那些有早婚意願的人群,也影響不到那些立志擁抱多彩人生的女性,只是中間那些左右搖擺尚在猶豫的姑娘們。

希望她們能不被外界越燒越旺的催婚逼婚風氣所影響,看清事實背後的真相,早早擺脫他人的控制,按照自己的意願,自己的節奏去工作、生活、戀愛,享受屬於自己的自由暢快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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