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日本發展家庭農場的緣起、經驗與啟示


日本發展家庭農場的緣起、經驗與啟示


摘 要:日本土地資源稀缺、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是發展家庭農場的不利條件。但日本通過土地流轉集中土地、推廣農業新技術、品牌化戰略、發展觀光農業以及培育農業青年人才等措施, 使日本家庭農場經濟得以振興, 併成為全世界學習的典型。我國要積極學習日本家庭農場的先進經驗, 在政府的引導下適度集中土地, 並相應地提高政策支持力度, 在家庭農場經營實踐中推廣使用先進技術, 發展農產品深加工, 提高我國家庭農場經營效益水平。

日本是一個多山島國, 疆域狹小, 全國68%的地域為山地, 土地所有權高度分散, 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並不具備發展以規模化、機械化、現代化為特徵的家庭農場的優勢條件。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 日本採取所有制改革, 逐步破除不利於農業大規模經營的制度性因素以及人力資本短缺因素, 通過政策性引導, 調整產業政策, 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經濟。目前, 日本家庭農場已經實現了高度機械化、信息化、品牌化, 成為全球家庭農場經濟發展中的典型。日本打破資源束縛的瓶頸, 走產業化、品牌化、高端化的家庭農場經營路線, 其發展模式特點與經驗值得我國借鑑。

一、日本家庭農場發展的緣起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 由農場主負責管理, 以商品化生產為目標, 能支付家庭和農場運營成本和費用, 並自行管理經營的農場組織[1]。Rob J F Burton (2005) 認為, 家庭農場規模的擴大是農業產業化的主要標誌之一, 農場兼併可形成更大、更有經濟效率的單元[2]。

土地確權為日本家庭農場初期發展奠定基礎。日本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導致農業經濟規模萎縮, 日本家庭農場正是為應對土地資源貧瘠、從業人口減少而適時發展起來的一種集約化生產經營方式。為此, 日本政府不斷出臺法律法規, 鼓勵以土地租佃為中心, 加快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 為日本農業土地的集中連片經營、共同基礎設施建設奠定基礎, 以減少避開農業土地分散給日本家庭農場發展帶來的障礙[3]。1946-1950年, 日本政府採取強硬措施購買地主的土地轉賣給無地、少地的農戶, 自耕農在總農戶中的比重佔到88%, 耕地佔到90%, 並且把農戶土地規模限制在3公頃以內[4]。1952年, 日本製定了《農地法》, 首次以法律形式對以上做法進行了規定, 確保了土地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合法性, 也為家庭農場經營奠定了基礎。可以說, 日本家庭農場經營的根基在於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 保證了土地集中連片經營的合法性。

扭轉經營模式使日本家庭農場煥發生機。20世紀60-70年代, 政府農地改革的重點開始由鼓勵農地集中佔有轉向分散佔有、集中經營和作業的新戰略上來[5]。1961年, 日本出臺《農業基本法》, 允許土地所有者將農業土地委託給小規模農業合作社經營, 推動了日本農業土地集中經營。70年代開始, 日本政府又連續出臺了鼓勵農田的租賃和作業委託等形式的協作生產的法律法規, 以避開土地集中的困難和分散的土地佔有給農業發展帶來的障礙因素。這些做法, 為日本家庭農場的擴大經營、特色化經營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日本家庭農場發展的典型經驗

(一) 由所有制轉向使用制, 逐步實現規模化經營

1946-1950年, 日本採取強硬措施購買地主的土地專賣給自耕農, 20世紀60-70年代, 日本農地改革的重點是由所有制轉向使用制, 鼓勵農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 其好處是避免了由於小規模家庭佔有土地而使大規模經營難以推行的問題, 通過土地經營權流動, 鼓勵農田租賃和作業委託等形式促進土地相對集中, 推進協作生產, 使大規模農場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高, 土地得以連片經營, 出現了規模較大的農場, 農業的高科技化、機械化水平大大提高。在經營模式上, 通過日本農協, 促進核心農戶和生產合作組織妥善經營農戶出租和委託作業的耕地, 來整合土地, 擴大農場規模。

(二) 注重農業新技術、新設備的使用, 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日本政府非常注重農業新技術、新設備的使用, 尤其是注重生物技術的使用, 以改變土地貧瘠的弊端。日本政府積極開展新品種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推廣工作, 有效改進農業生產的機械化水平, 顯著提升了日本家庭農場的整體經營績效[6]。在實踐上, 通過日本農協, 幫助農民從品種選育到收穫, 從農產品到市場的全過程的生產體系, 該過程包括了農田規劃、播種、田間管理、收穫、加工、流通上市的全過程[7]。此外, 農協還為地區農業提供統一的技術指導, 針對當地農業發展特點進行農業科普教育, 幫助農民獲得最新的農業生產技術, 日本農協為日本農業科技推廣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

(三) 注重農產品深加工, 走品牌化戰略

有機農產品附加值較高, 日本許多家庭農場都種植有機產品, 產量不大, 但由於聯合企業採用現代技術進行深加工, 減少了原料消耗, 提高了產品的新鮮度、大大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加之日本十分注重挖掘傳統文化, 在產品中融入傳統文化, 又十分注重品牌戰略, 使農戶獲得了較高收益。例如, 日本的大北食品的豆腐採用四葉聯合會旗下的有機黃豆種植戶的黃豆作為原料, 採用現代技術與傳統工藝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加工, 對加工質量控制非常嚴格, 並採用會員制進行銷售, 產品在日本具有較高知名度, 往往供不應求。

(四) 大力發展觀光農業, 提高農場的綜合收益

日本許多農場主意識到利用農場發展觀光農業, 不但有利於增加農場收入, 對拉近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 培育潛在消費者都具有重要意義。基本上目前日本的觀光農業包含觀光農園、市民農園、農業公園等, 其中觀光農園又分為即日式農園、多日式農園、遊園式農園[8]。觀光果園主要集中在關東、信甲越地區, 其中神奈川、山梨、靜岡三縣是全國知名的觀光果園旅遊勝地。東京自1992年起即由市教委、農協、農戶三方合作興辦了面積約10公畝的學校農園, 成為學生教授農戶指導, 體驗農事作業的場所[9]。

(五) 提高家庭農場經營補貼, 積極培育青年農場主

由於許多日本農村青年不再樂於務農, 日本的農業政策有意培養年輕人, 對不超過45歲的務農人員, 給予培養經費補貼, 用以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能, 培養了一批懂管理、會技術、適應現代信息社會的農業專業人才。此外, 日本對農業經營者教育機構還給予資金支持, 幫助其購買教學設施、農業機械設備, 提高其辦學能力。此外, 日本還對農場經營給予補貼, 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監管機構, 嚴格控制金融資金的流向和使用, 避免農業金融資金受趨利性影響而流入非農業用途或非農業生產部門[10]。

三、中國家庭農場發展中的主要問題

2008年, 我國政府首次提出家庭農場是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之一, 2013年, 我國政府在有關發展農業的文件中提出家庭農場的概念, 提出家庭農場是農業生產經營的創新模式。目前, 安徽、浙江、吉林、山東、江西等多個省市都出現了經營典型。隨著各地方家庭農場建設的推進, 土地高度分散、經營內容單一等問題, 已妨礙了家庭農場的發展。

(一) 農地高度分散經營, 妨礙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擴大

家庭農場發展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要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 以形成最佳規模。與日本相似, 我國農戶擁有土地規模小、數量多, 並且每塊土地的面積都很小, 前者是土地規模經營問題, 後者是土地細碎化問題。土地分散化、細碎化趨勢, 提高了勞動力成本, 降低了土地規模效益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同時, 土地細碎化既降低勞動力兼職型從事非農就業的概率, 也降低了全職型從事非農就業的概率。可以說, 土地經營權的高度分散化, 已經成為現階段我國發展家庭農場經濟的最大障礙。

(二) 經營內容較為單一, 收益有限

我國大部分地區家庭農場的經營內容較為單一, 主要是以農產品生產為主, 少數地區實現了農產品深加工, 開展農業觀光旅遊的農場較少。其次, 在開展觀光項目的農場中, 大部分農場只能提供採摘、垂釣、餐飲、唱歌等服務內容, 服務的水平不高, 內容單調, 缺少與遊客的互動。許多農場多是小規模經營, 可供遊客活動的範圍較小, 住宿條件、衛生條件較差。同時, 周邊基礎設施水平跟不上, 缺少銀行、醫院、車站等基礎配套服務, 很難留下游客。

(三) 資金投入不足, 妨礙家庭農場規模化經營

家庭農場的規模化、機械化發展對資金要求較高, 勞務費、設備費、種子化肥等方面資金投入較大。而農村舊有的經營模式下, 農民收入有限, 農資投入嚴重不足。而家庭農場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模式, 難以改變人們對農業“看天吃飯”的刻板印象, 家庭農場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額度較低, 貸款手續繁雜, 許多農民不瞭解程序, 獲得貸款極為困難。

(四) 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 勞動力缺口較大

隨著城市經濟發展加快, 大量農村適齡勞動人口向城市轉移, 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減少。家庭農場發展需要一定數量、高質量的職業農民, 要求職業農民具有較高的科學素質與經營管理才能。同時, 家庭農場經營還需要大量農村技術型人才、農民企業家。大量青壯年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 在掌握一技之長後, 這些會管理、懂技術的農民群體卻並不樂於返鄉創業, 農村中的精英群體正逐漸消失, 留下年齡偏大、文化教育水平不高的老人和婦女承擔。這些人員不易掌握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生產工具, 也很難適應現代化經營管理方式, 家庭農場現代化建設急需大量高素質職業農民。

(五) 農業科技推廣水平較低, 家庭農場現代化水平不高

現代家庭農場的一個顯著標志就是現代科技、大型農機設備的使用。由於農業投資較低, 用於農業科技推廣的經費遠遠低於日本等發達國家水平, 我國農業科技推廣的覆蓋面不寬。另一方面, 我國家庭農場經營人員素質不高, 對外界的信息敏感度較低, 對現代化農機具、農村電子商務的接受速度較慢, 這都限制了家庭農場現代化發展水平。

四、日本家庭農場發展經驗對我國建設家庭農場的啟示

(一) 適度引導干預, 提高土地流轉水平

要借鑑日本經驗, 以政府適度引導、協調、干預為原則, 制定集體土地重新分配中的新規則, 通過土地租賃市場的置換合併或整片流轉等形式, 提高土地流轉水平, 盤活土地經營權, 形成大片集中土地, 為農業現代化奠定紮實基礎。另外, 還要針對中國目前農村發展現狀, 積極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 幫助參加土地流轉的農民的提高職業技能, 助其順利進入當地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工作, 讓農民拿著“地租”的同時, 還能掙上“工資”。

(二) 提高政策支持力度, 擴大公共財政對家庭農場經營的補貼

各地方政府要提高對家庭農場的政策支持力度, 將發展家庭農場作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一個突破口, 推廣休閒觀光農業、高科技農業、設施農業、會展農業等現代農業模式在家庭農場中的實踐, 對家庭農場給予土地流轉、特色作物種植、藥劑等補貼;對註冊家庭農場給予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方面的便利, 並給予一次性的註冊補貼, 對家庭農場貸款給予貼息補償;對規模較大的專業性家庭農場給予農機具購置補貼;並聯合商業保險公司, 對家庭農場開設特色險種, 降低農場經營風險。

(三) 推廣農業先進技術, 提高家庭農場現代化水平

要積極推廣現代農機具、先進耕種技術、生物技術、管理技術的應用, 提高科學種植、養殖水平, 提高農產品的產出率和質量。加強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技術, 推廣先進加工技術設備的應用以及當前領先的加工工藝技術。聯合農產品研發機構, 大力推廣生物工程技術、冷凍保鮮、分子蒸餾等高新技術在農產品加工中的應用, 降低加工中的損耗和儲運中的損失, 提高產值。提高現代信息技術在家庭農場中的普及, 提高農村地區光纖接入率和各類移動終端的使用水平, 讓農民通過網絡能及時獲取農業技術指導, 獲得國內外市場資訊。

(四) 發展農產品深加工, 打造一批知名家庭農場產品品牌

要根據各地區農業經濟發展條件和發展特色, 發展全鏈條、全循環、高質量、高效益的家庭農場經濟。要有意識地引導農產品加工業專業鄉、專業村的集群發展, 擴大規模優勢、區域優勢和市場優勢。通過聯合家庭農場與農產品深加工企業, 開發出一批知名農產品, 創造特色品牌。借鑑日本開發有機傳統農產品的經驗, 對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 要發揮傳統文化優勢, 生產品質好、質量高、安全的有機特色產品。實施品牌戰略, 要挖掘當地傳統文化, 開發出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名優產品。並採用農業電子商務形式, 積極聯合農產品線上線下銷售平臺, 利用現代發達的物流體系, 將產品銷售到全國各地。

(五) 發展鄉村旅遊業, 提高家庭農場綜合收益

借鑑日本家庭農場發展觀光農業的經驗, 發展綠色、低碳的鄉村旅遊業, 吸引更多城鎮遊客到農場旅遊。要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 充分發揮地區資源稟賦、農耕歷史文化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優勢, 規劃建設家庭農場旅遊的項目與景觀。逐步提高基礎設施服務水平, 要積極改善交通條件, 打通村與村之間的道路, 在家庭農場附近建設停車場。引導銀行在農場周邊設置服務點, 提高農場的綜合收益。同時, 要加大宣傳力度, 可採取與電視、網絡等媒體合作, 宣傳當地家庭農場旅遊項目, 提高農場的多種效益。

(六) 培育青年一代家庭農場主, 逐步引導青年回鄉發展

未來中國家庭農場經營需要大批會管理、懂技術的新型職業農民, 來適應信息社會下的農場經營。加大對現有農場主的培養力度, 提高其經營管理、金融商務、農耕養殖、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識水平。尤其要加大青年職業農民教育力度, 提高農村青年的教育水平, 要擴大職業院校向農村地區招生規模, 對選擇農學相關專業的學生給予學費減免, 逐步引導青年回鄉務農或創業, 為培養下一代青年農場主儲備人才。

基金: 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重大決策諮詢的線路與方法研究” (TJZZ15-007) 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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