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 「津雲關注」交警回家被4歲女兒開百元罰單 三次沒按約陪玩已屬“累犯”

津雲新聞訊:鄭志超是浙江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區分局交警大隊的一名民警,有一個4週歲的可愛女兒叫恬恬。作為交警,平時都是他給交通違法者開罰單、給交通違法車輛貼罰單,可前幾天他下班回家時卻被自己的女兒恬恬開了一張罰單。“處罰金額100元”,10月5日鄭志超向津雲新聞記者講述此事時笑著說。

假期不在同個“頻道”已兩次“爽約”

鄭志超家在金華市婺城區的新城區,小區附近有個農耕文化園,那裡面有一個遊樂項目卡丁車,女兒恬恬一直想去玩。

其實,農耕文化園離他家也就不到三公里,開車去更是隻有10分鐘不到的路程。

以前,女兒恬恬曾兩次向爸爸提出請求,想讓爸爸陪同一起去玩一下卡丁車。儘管當交警平時也比較忙,但自己寶貝女兒這麼一個簡單的要求也不過分,再加上路也這麼近,所以鄭志超兩次都是很爽快地答應了:會在恬恬的假期裡(雙休日等節假日)帶她去玩。

但事實上,後來鄭志超兩次都“爽約”了。第一次是因為單位臨時有同事和他換週末班;第二次,是因為他自己需要值班。

“沒辦法啊,我和女兒的假期從來都不在同一個‘頻道’上啊。”由於工作關係,交警的假期安排,確實比較特別。“平時我們是輪休制,我經常是在週一到週五的這段時間裡會輪到休息一兩天,而這個時候孩子是在上學。等到她雙休日時,我又輪到上班了。”鄭志超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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