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他23年前在津殺人潛逃,混成“寺廟住持”,身家千萬今受審

1995年2月25日深夜,33歲的薛印福在自己靜海的工廠已經熟睡。26歲的劉某某氣沖沖地來到工廠,見廠房內有一塊鐵板,拿起來便衝向薛印福睡覺的值班室,將鐵板帶角的一面向背對著自己的薛印福腦袋上砸去,據劉某某回憶,大概砸了3、4次,見薛印福身體動了兩下,本想拿起桌上的手錶逃走的劉某某又上去補了一下……據警方透露,薛印福當場死亡。23年前的這一幕,至此改變了他們,以及他們各自家庭的人生軌跡……

23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

1993年,30歲的薛印福和自己妻子的兩個兄弟合資100萬元開辦了天津靜海福華鍊鋼廠。據薛印福的弟弟薛印祝回憶,哥哥當年的廠子效益很可觀,所以工廠24小時作業,工人兩班倒。哥哥和幾個親戚輪流在廠裡值班。值班室通常是不鎖門的,工人們有時去拿東西一般都是推門而入。那時候,嫂子在家帶孩子,6歲的小侄女薛蓮活波可愛。“我哥哥廠裡僱了十多個工人,有靜海本地的,也有外地的,來自河南的劉某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和她對象住在廠子的宿舍裡,但她對象不是廠裡的正式職工,只是負責照顧他的生活起居。” 薛印祝說。

劉某某的對象叫羅某某,用他自己在庭審現場的說法:“我們在河南老家辦了酒席,但是沒領過法律意義上的結婚證,當時也不太懂,後來就有了孩子,1995年的時候孩子大概一歲多吧。”

而在羅某某的證詞中則提到:“劉某某那時候時常回宿舍和她抱怨,薛廠長偏心,總是把重活分給外地的工人,一些輕鬆的活就分給本地的工人。”

據幾位當年的工友回憶,劉某某話不多,但是有脾氣,總體來說性格偏內向。而薛廠長說話很直,工人要是活幹不好他會批評,但事情過去也就過去了,屬於刀子嘴豆腐心,最重要的是他從不拖欠工人工資。

1995年的春節,劉某某和羅某某回老家過年。在老家,兩人發生了口角。“我們倆發生爭執的時候,羅某某告訴我,她被薛印福強暴了,而且就在我有一次出去買東西的時候,在我們住的廠房宿舍內。我聽完簡直五雷轟頂,當時就和羅某某發生了肢體衝突。此後的幾天,一想起這事就覺得很氣憤,所以後來又和羅某某發生了幾次肢體衝突,羅某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我之後買了迴天津的火車票,準備去找薛印福。”劉某某向法官講述當時發生的情形。

1995年2月25日,農曆正月二十六。劉某某在庭審現場回憶:“大概黃昏的時候吧,快晚上了,記不得幾點,我從靜海唐官屯火車站出來,到廠裡的時候已經很晚了。我在地上看到一塊鐵板,也沒想太多,就去了薛印福的值班室。他當時正躺在單人床上睡覺,背對著我。我當時腦子裡只想著羅某某對我說的話,再加上自己當時年輕,很激動,所以就拿著手中的鐵板向他砸去。砸了大概3、4下,我就想走,看到桌上有塊表,我當時心想薛印福欠我的,他應該賠償我,所以就把表拿走了。就在我準備走的時候,看到他身子動了兩下,我腦子特別亂,就又向他的腦袋砸了一下。”

後來據現場勘查的警方透露,在劉某某逃逸之後,在辦公室放現金的抽屜上,有被撬過的痕跡,抽屜裡了少了一百多元錢。而劉某某口中的鐵板,有2.8公斤重。

事發之後,他們過得怎樣?

薛印福的弟弟薛印祝告訴記者,劉某某給自己的家庭造成了不可饒恕的重擊。哥哥的突然離世,讓當年只有50歲出頭的父親在第二年就猝然離世。今年70多歲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現在不到70斤。自己的嫂子在哥哥去世後改嫁了,小侄女當時和嫂子一起離開生活過一段時間,後來被自己接回家裡,他和妻子一起照顧。“我侄女13歲的時候,我們把她從她母親那裡接了回來,一直到她結婚前。侄女自從哥哥去世後,精神就崩潰了,小學沒畢業就輟學了。這些年她常常把自己關在屋子裡,不愛說話,不能上學,也不能工作。到她23歲的時候,精神狀態漸漸有些好轉,後來認識了一個石家莊的男孩,結婚後就和男孩回石家莊的一個村子裡生活了。”

他23年前在津殺人潛逃,混成“寺廟住持”,身家千萬今受審

被害人的母親

而對於哥哥當年是否強姦了羅某某,薛印祝表示,羅某某在此前的供述中描述的施暴人的體態特徵和哥哥完全不一樣,“羅某某說施暴者體態較胖,沒有鬍子,但有胡茬。但是我哥哥並不胖,而且有非常明顯的八字鬍,當時廠裡的幾個負責人只有他留鬍子,是非常明顯的特徵。” 薛印祝說。

2017年12月,有媒體爆出“11月29日,仙遊警方通報一起故意殺人案情況。身背命案的劉某某潛逃22年,其身份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竟成了仙遊楓亭一寺廟的住持法師。其在福州、廈門和莆田市區購買了多套房產,價值數千萬元。其妻購買了價值百萬元的豪車,並投資千萬元在廈門和他人合股開了一家文化傳媒公司。2017年11月23日,仙遊警方在該寺廟將其抓獲歸案。”

他23年前在津殺人潛逃,混成“寺廟住持”,身家千萬今受審

那麼這些年劉某某都去了哪,又幹了什麼呢?2018年9月6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薛印福被殺一案,劉某某在檢察機關的公訴舉證下,承認自己自逃亡之後,來到了福建仙遊的一家寺廟。為逃避抓捕,入寺為僧,法號“釋真機”。因為沒有身份證,就找人給其辦了一個名為孫小杰的身份證,其花了一千多塊錢。2010年前後,劉某某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子女姓“劉”,又找人辦了一個名為劉偉的身份證,花了一千多塊錢。隨後,在2012年8月,劉某某以劉偉的身份與郭小妹登記結婚。

他23年前在津殺人潛逃,混成“寺廟住持”,身家千萬今受審

記者在百度百科中,還發現了“釋真機”的詞條,詞條上介紹:釋真機法師,俗名孫小杰,一九七二年生人,祖籍河南。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五日中秋佳節,在西隱寺禮上明下修老和尚剃度出家。開始在西隱寺踏上農禪並重的佛門修行之路。在曾任職務一欄寫道:真機法師,青年出家,宿植慧根,愛國愛教。現任福清市佛教協會秘書長,福清黃檗山萬福寺監院,福清彌勒巖瑞巖寺住持,仙遊楓亭西隱寺住持等職務。而在最後一項身背命案一欄註明“2017年11月23 日,仙遊警方證實在該寺廟將其抓獲歸案。”

時隔23年,法院今日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故意殺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從原籍返回天津,於深夜到了被害人值班的廠區,進入值班室後直接採取作案行為,通過其客觀行為足以反映其真實意圖。而對於本案中被告是否有坦白情節,公訴人指出,劉某某在到案初期並沒有如實反映情況。對於其辯護人提到劉某某的供述對警方破案起到重大作用,公訴機關表示偵查機關在20多年前進行了大量的工作,已經採集了非常多的有效證據,並通過證據確定了劉某某的罪行,本案不是根據劉某某到案之後的供述去取證,而是根據其供述與現有的客觀證據對比是否相吻合。而對於本案中薛印福是否實施了強姦行為,並沒有有效證據。

檢方給出的理由如下:羅某某在劉某某到案之後的供述中,前兩次並未提及薛印福對其進行強姦,在第三次供述中表示因前兩次供述中礙於面子,所以沒有提及。除此之外,目前並沒有其他有效證據。

他23年前在津殺人潛逃,混成“寺廟住持”,身家千萬今受審

從左至右為代理律師、被害人弟弟和被害人女兒

此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張志勇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因瑣事預謀殺人,而且實施殺人行為時手段極其殘忍,力度非常之大,七處傷痕均是位於被害人頭部,每一次擊打均是追求被害人死亡,充分證明了被告人劉某某犯罪行為的惡劣性;被告人在犯故意殺人罪後,又盜竊被害人薛印福的手錶和工廠的現金,沒有任何悔罪表現。而且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又偽造居民身份證,虛構身份,出家為僧。尤其過分的是,即使劉某某出家為僧,也不守戒律,身為寺廟主持卻育有一子一女。同時侵吞寺廟資產,為其妻子在廈門市中心購買高檔住宅;劉某某到案後,在偵查機關做了十餘次供述,其中在前八次供述中及第九次的供述前半段,一直試圖把自己的故意殺人行為描繪成具有防衛性質的過失犯罪,從而想從根本上改變案件的行為性質。把故意殺人變成帶有防衛性質的過失致人死亡;張志勇律師認為,因其妻子被被害人強姦而殺人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也是違背常理的。在被害人薛印福已經死亡的情況下,這種理由可以說是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更是對死者及其家人的侮辱。除了公訴人所指控的故意殺人罪之外,劉某某的行為還構成重婚、偽造和使用居民身份證、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

而被告辯護律師則認為,劉某某的供述對警方破案起到重大作用,而且被告一再指出雙方之前沒有矛盾,所以殺人動機無從談起。且劉某某及其家屬多次表示願意對受害人家屬予以賠償。除此之外,劉某某在出家為僧期間一直廣結善緣,做善事,也捐助了很多人。

庭審最後,劉某某在最後的陳述中對被害人家屬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對被害人家屬我願意做積極的賠償。我對不起你們。”這是劉某某在潛逃23年後第一次直面受害者家屬表達懺悔之情。

記者瞭解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對此案進行擇日宣判,而薛印福的家屬也期待著法律的公正能夠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