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媒體看臺」農村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開審 288名村支書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媒體看臺」農村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開審 288名村支書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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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台」农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开审 288名村支书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農村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開審

288名村支書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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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三門峽訊(河南法制報記者馬建剛通訊員王飛張誠)9月7日,由盧氏縣公安局和縣監察委員會偵查、調查終結,盧氏縣檢察院移送起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及職務犯罪交織的案件,在盧氏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盧氏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範某文、雷某峰、武某陽、趙某文分別系盧氏縣橫澗鄉趙村所轄4個村的村民組長,長期以來,他們糾集在一起,採取威脅或“軟暴力”手段,在任職區域內多次向村民及他人索要財物,涉嫌尋釁滋事罪;範某文、雷某峰與橫澗鄉趙村村民雷某福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共同犯罪;範某文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範某文等人的行為,在當地造成了惡劣影響,引起了當地群眾的極大不滿。

審查起訴期間,盧氏縣檢察院檢察長郭煜作為員額檢察官辦理此案。他認真閱卷、訊問犯罪嫌疑人、分析犯罪原因,嚴把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關,並撰寫了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庭審中,郭煜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發表了針對性強、說理全面充分的公訴意見,並對辯護人的辯護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反駁。

經過近6個小時的庭審,盧氏縣法院當庭判決:範某文數罪併罰被判5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雷某峰數罪併罰被判4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武某陽、趙某文均被判1年8個月有期徒刑;雷某福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經該縣縣委書記王清華同意,來自全縣19個鄉鎮脫貧攻堅一線的288名村黨支部書記全程旁聽了當天的庭審。

郭煜對旁聽群眾進行了現場法治教育。他說:“範某文等4名惡勢力團伙成員,均為村民信任的組長,本應該帶領村民遵紀守法,脫貧致富,卻辜負黨和群眾的信任,巧立名目,多次實施向群眾索取‘過路費’‘佔地費’‘挖沙費’的不法行為,非法轉讓、倒賣國有土地,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破壞基層組織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發人深省。希望旁聽的廣大基層幹部能夠從本案中吸取教訓,嚴守廉潔和紀律底線。”

休庭期間,縣紀委組織召開全縣基層黨員幹部旁聽庭審警示教育大會,通報這起惡勢力案件的查處情況,結合庭審對288名村支部書記進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反腐敗和掃黑除惡的重大意義,遵紀守法,履職盡責,保持“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本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縣人大代表、朱陽關鎮澗北溝村黨支部書記楊軍禮在庭審後感慨地說:“大家熟悉的村組組長墮落為惡勢力犯罪分子,教訓沉痛,值得每一名村組幹部警醒。這樣的庭審旁聽,比起平時聽報告、學文件效果更直接,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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