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近年来,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推进"枫桥经验"在满族乡境内创新发展。

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一是不断扩展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乡调委会为指导,村调委会为支撑,组信息员为补充,企业纠纷调委会为延伸的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格局。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7个,其中乡调委会1个,有调解员9名;村调委会14个,有调解员58名;企业纠纷调委会2个,有调解员10名;信息员共有121名。

二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依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调委会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调处、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等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体系。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和依托,充分发挥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为乡党委政府正确把握维稳形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明确职责,强化奖惩,综合运用好、落实好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

三是不断加强调解队伍培训。

利用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严把每位竞选人的政治资格审核。坚持把懂法律、懂政策、有经验、办事公道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的村组织干部选聘到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进行调整充实。辖区14个村的调委会主任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得到连选连任,保证了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延续性。根据每年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的集中教育培训达150余人次。同时,结合送法下乡、援助惠民、法律顾问入村服务等活动,对村组调解员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面达100%,有效提高了调解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调解业务水平。

四是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效。按照"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统一标准,不断提高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软、硬件规范化水平。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组随时、村每周、乡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台账,畅通信息通道,实行分管领导包化解、包村领导包稳控、乡村两级干部齐参与的分级分类化解机制。多种排查方式相结合,重点排查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的有力运行,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不安定因素,较好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十家满族乡各级调解组织共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4件,调解成功率100%,协议涉及金额306.5万元,排查纠纷240次,预防纠纷60件,基本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