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市紀委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崇左訊 為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充分發揮典型案例震懾和警示作用,近日,崇左市紀委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

一、 扶綏縣科技局原局長鍾文慶違規購買併發放購物卡問題。2017年春節前,扶綏縣科技局原局長鍾文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同意使用工會經費6000元購買15張購物卡作為慰問品發放給本單位的工會會員;違反組織紀律,在2017年3月至9月全區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期間,沒有主動向扶綏縣紀委彙報此事,直至2018年1月被縣委第三輪巡察發現。鍾文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 天等縣東平鎮政府副鎮長凌德標違規經辦、同意套取公用經費用於發放津補貼、過節費和支付違規宴請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凌德標在擔任天等縣東平鎮人大副主席、黨委統戰委員、副鎮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通過本人經辦或夥同他人虛開發票套取公用經費175226元,其中用於沖銷無票據開支118608元;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過節費和支付違規宴請等開支56618元。凌德標作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通過,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以上兩起案件中的領導幹部置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最終受到嚴肅處理。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汲取教訓,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幹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強化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認真整改、敢於擔當,推動作風建設往深裡抓、實裡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督促各有關職能部門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密切關注“四風”隱形變異突出問題和“節日病”;要緊盯“關鍵少數”、重要領域和重要崗位、關鍵環節,抓具體、補短板、防反彈,持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中秋佳節、國慶節將至,各級領導幹部要發揮“頭雁效應”,帶頭落實責任,切實做到敢抓敢管,嚴抓嚴管、真抓真管,督促各級黨員幹部自覺守紀律、講規矩,堅決抵制“四風”,自覺改進作風,樹立良好形象。(崇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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