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鐵路局說高鐵"霸座"不違法,如果大家據此以後都不講道德,都亂坐位子該怎麼辦?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嗎?

重慶降龍19掌


好人變壞,壞人更壞,就是從遵守規則吃虧,違反規則反而得利開始的。

這次事件,孰是孰非,一目瞭然。遵守規則的乘客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找到列車長依然無法解決問題,只能忍氣吞聲,而違反規則無視道德的渣子卻洋洋得意,結果只能是鼓勵大家採取更為極端的方式維護權益,比的就是誰的拳頭硬,無端增加更多的社會矛盾。



社會公序良俗有賴於大家共同維護,廣大網友人肉霸座的渣子,手段雖然極端,但出發點還是出於公義。正如前文所述,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無法有效維護公義,結果就是變相鼓勵採取極端手段來維護公義,比如人肉搜索。但這真的是一種好的趨勢麼?

這種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當處以適當的處罰以儆效尤。參照國外的經驗,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 適當的罰款
  • 列入黑名單,限制乘坐高鐵飛機
  • 強制進行社區或者公益服務

月下沒有花


說真的,對濟南鐵路局說辭決不敢苟同。

旅客購票乘車,旅客便與承運的高鐵公司形成契約合同關係,高鐵車票己載明車次,車廂,座位,以及發車時間,車輛抵達時間,車票便是一份簡單明瞭的契約合同。

首先,我們從合同的一方一一乘客來說。乘客按照鐵路部門的規定,憑個人身份證購票,並遵循一系列相關規定,通過驗票,檢查等程序進站候車,登車,入座,是完全符合作為契約一方應盡的責任,因此,作為契約另一方的鐵路公司,落實到本具體案例,列車乘務組工作人員就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保證旅客能夠正常入座,順利入座,並將旅客安全正點的運抵目的地,那麼這一次旅客運輸合同才能履約完成。但在本案例中,女乘客的座位卻被無賴男佔據。乘務人員及乘警雖進行了干預,卻並未解決問題。雖然說女乘客最終安全正點抵達目的地,但鐵路公司卻涉嫌違反合同法,女乘客並未乘座合同(車票)中載明的座位。其工作人員涉嫌作為不力。女乘客可以依據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向鐵路公司提請索賠。

其二,無賴男到底違不違法。個人認為是違法的。既然火車票可以視為契約合同,那麼在本次運送旅客的過程中,持票人就擁有該票載明座位的所有權和處置權,直至本運輸過程因抵達目的地而自動中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那麼該女乘客在本運輸過程中對該座位擁有絕對權利,任何人非經同意允許是不能佔有使用的。而無賴男沒經允許便私自佔有,是違反物權法的。設想一下,你對房產的所有權也只有七十年,那麼他人是否可以強行居住幾天呢?顯然是不可能的。由此推及,同樣的道理,高鐵上無賴男的行徑也是違法的。

無賴男的行徑不但缺德,更涉嫌違法。而濟南鐵路局的言行也荒謬至極。建議被佔座位的女乘客向高鐵方和無賴男提請索賠。鐵雖小事,但在司法建設中卻具有劃時代的進步意義。

一家之言,不盡準確,可以探討,不喜勿噴。


l湖湘客


筆者認為高鐵“霸座”首先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其次他多多少少都會有那麼些違法,因為他對高鐵規定和秩序違反和挑釁了,破壞公共秩序和規定,起碼違反了治安法,擾亂了高鐵正常秩序,對他人造成了傷害,對高鐵規定造成了負面影響,所以如果對這種人不進行合理處罰,那就像有些網友的擔心那樣,勢必會造成效仿和連鎖反應,所以對他的處理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事情,同樣也是很多人的例子效應的制止。

為什麼說高鐵霸座男的影響會這麼大,關鍵是高鐵作為交通工具,其面向所有人,這種赤裸裸的對高鐵秩序的挑釁,已然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他成了典型,當被當做成典型,勢必會被關注,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其行為特別惡劣,被人肉搜索,曝光,而後被處罰,自然而然就是對高鐵秩序的維護。

鐵路局說他的行為不違法,首先我們先不說違法不違法,他的道德素質太差,這是肯定的,當然他的行為按理說是觸犯了治安法。

對待這樣的人,必須嚴肅處理,不然會對高鐵秩序就是公然挑釁,那勢必就是難以再形成一個對待別人的警示,還會有人去觸犯規定。


珞珈社


首先,以我搬磚多年的經驗來看,鐵總屬於運輸總包,各乘客屬於不同的勞務,現霸座者A把人家B的勞務搶了,你說A是道德問題可以,你和B是合同關係,你現在違約了,你向B道歉沒?B也違約了,你就一句道德問題就了事了?你用我們搬磚員如何管理工地啊?以後工地不亂套了啊?那我二等座可以坐一等座啊?

好了,我該去搬磚了,不該質疑總包的!


建築百科


要說霸座不違法不為錯,因為其沒有對鐵路的正常運營造成損失。但霸座是違規則不容置疑!既然售賣座次號,那一定是在乘客購買該座次號且乘車之後,就對該座次號擁有了權利,如果其它人想擁有這個座次號(換座或無座想坐),那一定要得到權利人的應允,否則就是違規乘車。確保乘客對號入座,糾正和制止違規乘車的責任是鐵路乘務和乘警人員。如果鐵路認定霸座不違規,那豈不應允乘客只要有座次號就可以先來後到的隨便亂坐?試想,如果這樣鐵路車廂裡乘車秩序會是怎樣的?對霸座的解決辦法很簡單,對號入座必須的!想換座必須徵求座次號權利人的同意。


威子


不違法?乘客花錢買了座位後就是乘客在乘坐時期的私有財產了,鐵路及乘警有法律責任維護乘客的利益,因為那是花錢買的,就和房子一樣!如果鐵路不能履行買賣協議(票),那就是違法!


dy144182692


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出來講兩句🤔


山姆32164290


賣了坐座票。這個坐位從起只點站至終點站。就是你享受的合法權利。途中有人佔位。說明就是侵犯。這種現象只有極少。發生佔位。本自車列車長與治安員都可及時解決。一。通個瞭解情況。調解。教育。二。工作做不了的。強制解決。不能姑息。三。妨礙社會i公共持序罪。四,道德。法制只有自覺遵守。


東方玻璃4


我有個想法,大家看看可行不。那位女乘客可以以未履行契約為由起訴鐵路局,因為她買了座位票,鐵路局卻沒能讓她坐到座位。賠償精神損失與經濟損失。鐵路局願意為佔座的流氓買單,隨便。如果告贏了,以後我們就有了一條致富之路了:兩個人一組,一個人買座位票,一個人買站票,然後站票的人故意去霸佔座位票者的座位,然後座位票者再去起訴鐵路局,得到賠償兩個人分……謝謝鐵路局![耶]我有個想法,大家看看可行不。那位女乘客可以以未履行契約為由起訴鐵路局,因為她買了座位票,鐵路局卻沒能讓她坐到座位。賠償精神損失與經濟損失。鐵路局願意為佔座的流氓買單,隨便。如果告贏了,以後我們就有了一條致富之路了:兩個人一組,一個人買座位票,一個人買站票,然後站票的人故意去霸佔座位票者的座位,然後座位票者再去起訴鐵路局,得到賠償兩個人分……謝謝鐵路局![耶]


老貓炕上睡


拉黑,優其是這種從韓國棒子的野雞大學上了學的更應該拉黑包括以後找工作,買房娶媳婦,孩子上學等等讓他加深一下做了不道德的事所承擔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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