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全市源头治超,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超四罚”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超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超四罚”是指对超载货运司机进行四项处罚。

第一罚:交警部门在现场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第二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营运资质;

第三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对运输企业实施吊销营运资质的处罚;

第四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实现源头治超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强化源头管理,对政府公示的货源单位要制定巡查方案,做好巡查记录,每月巡视不低于四次;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力度,积极督导各货源单位完善源头治超组织机构,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上路;做好源头治超,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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