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江蘇電價改革:“三步走”帶來“步步驚喜”

“今年以來,我們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繼續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清理規範涉電收費,更大力度地減輕了企業用能成本,推動了實體經濟企業發展。”昨日,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省物價局工價處處長吳愛琴通報了今年以來我省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及清理規範涉電收費的情況。

減少電費支出 兩降一般工商業電價

記者從會上獲悉,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先後歷經兩次下調: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2.29分;5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1.97分。“兩次降價合計已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4.26分,已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5.3%,預計減少我省一般工商業用戶每年電費支出45.5億元。”吳愛琴說道。

為確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要求,目前, 省物價局正在進行第三次調價的測算工作,將繼續下調一般工商業電價。吳愛琴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在實現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要求後,江蘇一年可減輕一般工商業用戶電費支出約85億元。

促進綠色發展 善用電價支持政策

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更大力度地利用價格機制助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7月下旬,《江蘇省物價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實施意見》出臺,其中重要的一項內容是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價格支持政策,降低用電成本。

《意見》提出,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可由經營企業自願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以提高充電設施的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從而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對於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鼓勵用戶錯峰用電。同時,將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的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

此外,《意見》還指出,為了減輕汙水處理企業和海水淡化企業的電費負擔,自今年8月1日起至2025年底,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汙水處理企業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有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一經施行,全省每年可減輕電費負擔2.4億元。

清理+規範 取消壟斷服務收費

目前,一些地方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為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省物價局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進行清理規範。今年7月下旬印發的《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對於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儘快實現直接供電,並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對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向電網企業交納的電費,並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在清理電網經營性收費方面,吳愛琴同樣給記者列了一張“年曆表”:自2017年12月1日起,江蘇取消臨時接電費,預計每年可減少我省電力用戶資金佔用約7億元。自2018年2月1日起,對接入江蘇電網的符合條件且通過審核的27家餘熱、餘壓、餘氣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減半收取,預計每年可減少上述系統備用費支出超過3億元。

同時,省物價局取消了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計量裝置校驗費、取消電費交費卡補辦工本費及居民用戶上門覆電服務費等電網企業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除電價外,電網目前已無涉及居民的政府制定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吳愛琴表示,省物價局還將對各地收費行為進行走訪“三查”:一查國家和省降價措施是否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二查公攤電費是否合理,轉供電主體收取電費應不高於其向供電部門上交的電費;三查收費是否經過協商並按期(原則上與供電部門收費週期統一)公佈電費清單。對轉供電主體的違規加價行為和收費不公示行為,將進行嚴格處罰,並建立相關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江蘇經濟報記者 劉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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