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学会“换位思考”。自己不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别怎样去对待别人,自己所不愿意接受的事情,不要强迫别人去接受,这是处世的基本准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曰:“对他人起利益之心,会使自己得到安乐与幸福。而发心欲伤害他人,即是损害之因。一念害心起,善神皆远离;邪魔纷纷至,诱导恶人入地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此外,凡是自己不喜欢、不感兴趣的事物,小至自己不喜欢吃的饮食,大到损害自己身心的苦事,都不应该强加给别人。甚至说:“此事于我无益,让别人顶着吧!”如此的心念都不能生起。虽然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不喜欢的事物,别人也许很感兴趣,但此处关系到“损人、害人”的恶念问题,因此必须加以阻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古语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世切忌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倘若把自己不想要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和谐关系,更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需求与利益之外,还要学会关注他人的利益和感受。人与人之间“自性”无差别,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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