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道縣:微信支付“左手倒右手” 兩男子一天行騙18起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8月14日訊(通訊員 李斌 唐俊)繼掉包收款二維碼竊取錢財之後,一些不法分子又鑽研出一種“左手倒右手”的詐騙方式,讓人防不勝防。近日,江永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周某波利用自己的兩個微信號,修改其中一個微信暱稱冒充商家賬戶,以“左手倒右手”的方式營造給商家付款成功的假象,以此騙得18家商店36條香菸,摺合金額八千六百餘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3月13日,周某波以200元一天僱用周某純開車幫其作案。二人從郴州市宜章縣沿國道、省道進入永州市轄區內尋覓路邊商店伺機作案。周某純負責開車等候,周某波進入商店使用微信付款的方式購買香菸。周某波先用其中一個微信號掃描商店內的收款二維碼,獲取商家的微信暱稱後,馬上將自己的另一個微信號改成和商家一樣的微信暱稱,將錢款付給已改暱稱的微信號後將付款成功的界面出示給商家看。商家看到收款的暱稱與自己店鋪的微信暱稱一樣,以為收款成功,便將香菸交給周某波。周某波隨即拿著行騙的香菸上車,由周某純駕車迅速逃離現場。

判決書顯示,3月13日當天,周某波、周某純利用同樣的方式在永州市藍山縣、寧遠縣、零陵區、雙牌縣、道縣、江華縣、江永縣等7個縣區流竄作案18起,共騙取18家商店共36條芙蓉王香菸。經鑑定,詐騙的香菸價值8640元。當二人第19次行騙時,終於被店家識破,被周圍群眾抓獲扭送至派出所。由於兩個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主動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江永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周某波有期徒刑十個月,判處周某純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同時對二人並處罰金,對作案使用的手機、車輛等工具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現實生活中使用移動支付進行交易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但由於網絡不暢等原因,移動支付經常有到賬延遲的情況發生,這也使騙子有了可乘之機。法官提醒使用移動支付掃碼收款的商家,在遇到顧客掃碼付款時,一定要及時查看收款賬戶,確保資金到賬後再將貴重貨品交給他人,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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