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王长勇:个税改革不应影响创新人才的激励

(作者王长勇,系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曾任财新传媒宏观部副主任,十多年跟踪研究中国财税制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草案于29日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提出意见。

从个税修正案的时间进度来看,预计会有如下安排: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7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8月经人大常务会二审并表决通过,10月1日或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本次个税修正将四类所得改为综合征收,是按年征收,从征管便利角度考虑,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比较好。如果高层希望尽快施行,10月1日开始实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可能性也比较高。

此次修订,最大看点有三部分: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提高起征点、增加多个专项附加扣除。我的观点简单概括是:免征额至少应提到8000元,应取消45%的最高边际税率,7级税率压缩为5级。为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劳务、稿酬、特许权等智力密集型所得,应该使用低税率,即综合税率不超过20%。

细节里面有文章,针对此次修正案草案,我做一些详细剖析:

1、财政部提出的5000元起征点偏低,预计会提高到6000元

自1980年代以来,个税法有七次修订,四次提高了起征点。这次提高到5000元明显偏低。

5000元是2011年修订时普遍认可的标准,当时除了财税部门反对,全国的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都认为应该提升,但是鉴于当时的财政收入情况和金融危机的背景,最后仅从2000提高至3500。

如果本次修正只提高到5000元,提高幅度偏小。我建议至少提高到8000元,预计在讨论后会提高一点,比如到6000元。

2、综合征收后,有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人群税负提高,而其他人则可降低税负

综合征收包括四类劳动性所得,即劳务报酬、稿酬、特权使用费和工薪,综合后按照工薪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实际上,特许权使用费是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性所得一起综合征收,争议比较大。

四项综合后,对于工薪所得为主的人影响不大,但如果有较多的劳务报酬、稿酬和特权使用费所得,那么其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是上升的,比如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各类版权的创作者等。他们除了工薪,还有版税、专利权等收入,综合征收会导致创新性智力人才的税负上升,这会抑制我国的科技和知识创新能力。这方面的收入,应该按保持比例、低税率的方式征税。

3、工薪税率的级距扩大后,低收入、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下降明显;45%税率档过重,建议取消

关于税率级距,3%、10%、20%、25%这四级的级距要向上调整,对低收入、中高收入来说税负是降低的。3%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1500元扩展到3000元,10%的预计会扩展到1万以上,比如1.5万或2万元;20%的梯级预计可能会到1.5到2.5万,25%预计是2.5万到3.5万的档次。25%这一级原来的税负也是比较重,后面几档是3.5万至5.5万,5.5万至8万,8万以上,对应的30%、35%、45%这三档不会变化。

跟发达国家相比,45%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不利于人才引进和创新能力建设,我建议取消。这方面两次审议后也许会发生变化。

另外,建议免征额至少应提到8000元,7级税率压缩为5级,为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劳务、稿酬、特许权等智力密集型所得,适用低税率,即综合税率不超过20%。

4、此次新增房贷利息抵扣,超出预期;但短期可能只能是基本保障的抵扣,限定条件较多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个税改革的时候没有提房贷利息抵扣,这次写进去,是超出预期的。着眼于长期未来建设,这是非常利好的事情。但短期来看,抵扣预计会是基本保障。抵扣不是说贷款多少就抵多少,预计会设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有个例子可供参考,比如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个人所得税抵扣,也是专项扣除,设定每年可以扣除2400元,每个月200元。这样扣除最多减税72元,最高是1080元的减税。房贷利息的扣除,预计也会类似。

5、房屋租金抵扣的应用范围更广,但实施时,预计纳税人申请的积极性不会很高

租金扣除,相对房贷利息而言,人群覆盖范围更广一些,但实施时预计租房人申请扣除的积极性不高。因为抵扣都会要求纳税人提供申报和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房东的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则会要求房东交税。

以北京出租房屋为例,现在需要交5%的税。只要出租房屋所得交完税以后,才能拿到证明抵扣住房租金。很可能,房东交的税会转嫁给房客。如果房客租金抵税的所得税收益还不如转嫁的税多,那么纳税人申请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

房贷抵扣还面临一个问题——工作地和住房的偏离。其实,几个专项扣除都有同样问题,比方说教育抵扣。在北京工作,孩子在家乡上学,教育费用能不能拿到北京抵扣?住在燕郊,房贷是河北的,在北京抵扣行不行?

6、专项扣除还包括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但操作起来有多个问题存疑

现在义务教育基本免费,高中教育学费较低,抵扣意义也不大;但上课外班、私立学校教育的扣除,预计没有希望进入抵扣。目前关注的细节是,会不会扩大到大学教育。现在大学教育学费1万至2万,甚至3万,另外职业教育会不会扩展。如果扩展到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三本教育的扣除,子女教育的扣除会比较大。如果只限定在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则意义不大。

大病医疗的扣除,要考虑很多实际情况。对公务员和国有企业员工来说,得了大病还能继续发工薪,市场化机构往往继续发工薪两三年就结束了。没有收入的话,扣除就没有意义了。而且大病是全家负担,如果就业者得了大病,配偶或家庭成员也可以扣除,效果则比较大。现在分析,家庭成员扣除的可能性不是特别高,可能就是本人。

总之,专项抵扣在初期阶段会比较麻烦,对纳税人申请扣除的认定程序会很烦琐。如果经济走向稳定,未来会变成比较固定的抵扣。预计未来会根据情况逐步扩大标准、放宽范围。前期预计只是完善制度,以及保障最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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