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保姆司機受賄背後的真問題

□閱盡

持續的打“虎”拍“蠅”,令一眾貪官紛紛落馬。隨著諸種腐敗案的曝光,人們發現,落馬官員的“身邊人”也是不可小瞧的角色。

這些“身邊人”既有官員的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亦有秘書、保姆、司機,乃至司機的情人等等。

據報道,江西萍鄉市委辦劉新富日前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劉並無官職,但其崗位特殊,乃市委書記的專職司機。仗著是“書記司機”,劉向多名官員打招呼,幫“好友”承攬工程,並收受“感謝費”180多萬元。

在另一案中,近日獲刑的原湖南衡陽市委書記李億龍,不僅自己身陷囹圄,還牽連其司機和保姆都被判刑,司機是貪汙罪,而保姆則是為他人求情批條收受錢財,被判“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正所謂拔出蘿蔔帶出泥。從近年的公開報道和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貪官落馬,“身邊人”亦紛紛栽倒的案例不勝枚舉。甚至波及“身邊人”的“身邊人”。如河南省菸草局原局長司機王廣江,串通情婦為單位買辦公樓,從中撈好處費上百萬元。結果,司機與其情婦一同蹲監。

顯然,官員的“身邊人”貪腐已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現象。這些“身邊人”看似地位不高,有的甚至沒有公職,只因接近“權力中心”而身價倍增,被追逐權力者曲意巴結、奉承、捧為上賓。有些“身邊人”也深悟箇中之奧妙,公然打著領導旗號,做起權力代理人,頤指氣使,混跡於社交場,並藉機網織小圈子,以謀私利。

對於這種現象,有人認為其緣於中國的“人情社會”,凡事皆要託關係、找門路,於是,不論官位高低,只要接近權力要害部門或領導,自然就飛黃騰達。此說並非毫無道理,但只說對一半。一個普通的司機、保姆,為何神通廣大,無所不能?顯然不僅僅在於其位置特殊,更容易接近領導,而在於其背後的權力腐敗。

梳理一下犯事的“身邊人”就會發現,他們大多服務的領導自身身子不正,沒有正確的權力觀。

有的人一旦權力在握,便一手遮天,四處插手。而現實中的權力監督又往往缺位,致使手握權力者可肆意妄為,無所顧忌。政治生態和行政環境一旦被扭曲破壞,什麼法規、紀律、規章等都不在話下,只要話事者一個電話、一個批示就行。這也促使謀取私利者想方設法結交領導,攀附權貴。在此語境下,領導“身邊人”自然就成了腐敗利益鏈中的重要一環。

因此,“身邊人”腐敗只是表象,根子還在背後的領導和權力。

當然,這也不妨成為觀察領導幹部是否清廉的一項活指標。不能說“身邊人”廉潔就代表背後的領導身正影直,但“身邊人”若貪贓枉法,其背後的權力十有八九也不會太乾淨。(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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