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佔著被執行房屋不搬 男子點燃煤氣罐噴法院幹警

東北網6月28日訊(記者 佘雨桐)黑龍江省虎林市2男子在貸款糾紛案中被法院下發執行搬離房屋通知書,半年裡依舊不搬走。6月27日,黑龍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強制對涉案房屋騰空,一名男子竟點燃液化氣罐噴向幹警。

2014年9月21日,虎林法院對虎林農村商業銀行與謝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被告謝某償還原告35萬元借款本金。判決生效後,謝某未依時履行。法院依法向謝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謝某依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於是法院依法查封登記在謝某名下的位於八五六農場青鑫3號住宅樓房屋。

案外人張某、崔某文對執行標的物房屋提出書面異議,兩人稱:謝某與二人簽訂了購房協議,將其自有八五六農場青鑫3號住宅樓出售給張某、崔某文,房款用之前謝某欠二人的輪胎款抵頂。

2015年6月30日,虎林法院裁定駁回二人異議;2017年12月17日,虎林法院依法恢復該案執行,再次向張某、崔某文送達了強制遷出公告,責令二人15日內從被執行房屋中搬出,逾期虎林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案外人當時表示同意遷出,因需時間尋找遷出安置地,請求法院寬限一段時間,但此後案外人卻始終以此為由推脫,虎林法院決定對該房屋採取強遷措施。

占着被执行房屋不搬 男子点燃煤气罐喷法院干警

執行幹警將抗拒執行的案外人拘傳回法院。

6月27日,虎林法院組織20名幹警,出動4輛警車奔赴八五六農場執行現場,執行幹警通過電話聯繫案外人,告知將對其房屋採取強制騰空措施,詢問其能否來到現場予以配合,然而案外人卻以其身在外地為由拒絕配合。實施組組長決定啟動強遷預案,邀請了八五六農場居委會主任、八五六法庭法警隊隊長及一名法警作為見證人,依法強制開鎖。

進入房屋後,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有序進行房屋騰空工作,並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此時已有大量群眾在旁圍觀。

突然,一輛麵包車衝進警戒線,車上載著案外人崔某文、張某及其親屬,幾人被法警制止後,不顧執行幹警的阻攔,強行闖入涉案房屋,阻擋在房屋門口妨礙正常執行工作。

執行幹警一再釋法,勸其冷靜,並責令案外人離開執行現場,案外人不但不聽勸阻,反而撒潑,辱罵毆打執行幹警,現場執行幹警根據指令,欲對案外人崔某文帶上手銬時,其丈夫案外人張某從屋內拎起已點燃的液化氣罐噴向執行幹警,以死要挾法院。

為了當事人及圍觀群眾的生命安全,執行幹警奪下燃燒的液化氣罐並制服張某,三名抗拒執行的案外人被強行帶上警車。崔某文及其兒子二人被拘傳回法院,對張某司法拘留15日,並對三人罰款7萬元,針對張某暴力抗法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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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成功騰空,申請執行人拿到了新的房屋鑰匙。

隨後,經過執行幹警和搬家公司近2個小時的工作,涉案房屋內物品被清空完畢。房屋清空後,執行幹警給房屋換上新的門鎖,並張貼法院封條,依法查封、評估後,將通過網絡對涉案房屋進入司法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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