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保山市办结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130014号案件

2018年6月12日,保山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反映“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上铜场附近,有3、4个不知名的混凝土搅拌站,每天粉尘、噪音污染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再次表示感谢。”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当晚立即批转至施甸县人民政府办理,要求保山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等相关工作。次日,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组建了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迅速行动,立行立改。

经调查核实,此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一是施甸县甸阳镇老320国道及善洲大道两边及县城内有混凝土搅拌站(点)6个,2个搅拌站已办理环评手续,4个自用搅拌点未办理环评手续。2个搅拌站因进入雨季处于半停工状态,4个自用搅拌点处于停工状态。二是6月14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6个搅拌站(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17日,对6个搅拌站(点)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9.15万元。三是对2个已具备相关手续的搅拌站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其加强对原料场进行封闭覆盖,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加盖苫布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责令3个无相关手续的搅拌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1个无相关手续的搅拌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搅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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