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計注意這5個稅收風險問題

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計注意這5個稅收風險問題

會計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就會有稅務風險,會計注意這5個稅務風險點

1、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如何預防稅務風險?

業務招待費報銷,是否有經辦人、部門經理甚至公司總經理審核籤批,大額髮票是否有消費清單,可以備註一下當初的招待情況。大額髮票是稅務稽查重點,如果沒有清單,如果被稅務稽查的話,可能會被認為虛假消費。差旅費報銷單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所附的車票是否為去出差地的車票,餐飲、住宿、交通費發票是否為出差地的發票,人員和人員名單是否與派出的人數相吻合。企業報銷業務招待費的差旅費一定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不僅是稅務要求,更是以後企業審計、稅務調查時候一個重要證據。如果報銷業務招待費和差旅費手續不齊全或者是項目記錄不清楚,那麼多年以後你查找這些資料的時候,你會忘記當時是幹什麼的。

2、取消稅收優惠資格和放棄免稅權是同一件事嗎?

兩者不一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不同於享受減稅、免稅優惠條件變化後被動取消稅收優惠資格,放棄免稅權一般是納稅人根據自身經營情況綜合考量後主動行為,其減稅、免稅客觀條件未發生變化。

3、小規模納稅人(含定期定額戶)收入與申報有哪些風險?

由於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含定期定額戶)未請專業會計對賬務進行核算,可能導致在當期申報中漏報部分開票收入與未開票收入;納稅人前往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以為當期已預繳稅款,可以在次月申報時將收入剔除;或者是定期定額戶根本不知道超定額開具發票需要做補充申報事宜等;在自開發票中,誤將同一項銷售收入多次錄入自開票系統中,導致發票收入與申報收入異常。

4、企業所得稅注意哪些事項?

是否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未作納稅調整;是否存在利用虛開發票或虛列人工費等虛增成本;是否存在不符合條件或超過標準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進行納稅調整;企業已經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未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等

5、合同違約金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合同履行前違約:由於沒有發生經營行為,故不需要開具發票;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價外費用,一般情況下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並計算繳納增值稅。(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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