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马蓉上诉王宝强案宣判,驳回上诉,儿子归王宝强,女儿归马蓉

马蓉上诉王宝强案宣判,驳回上诉,儿子归王宝强,女儿归马蓉

马蓉上诉王宝强案宣判,驳回上诉,儿子归王宝强,女儿归马蓉

2018年6月22日下午,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纠纷、名誉纠纷两案分别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接触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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