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通江:四年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23件

通江:四年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23件

建在諾水河景區的環境資源和旅遊巡回法庭

通江:四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3件

全國非試點地區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庭審現場

6月19日,通江縣X165線小(江口)魏(家壩)路“小拱橋(小地名)”,滿目青翠,空氣清新。

“以前,這裡是一座垃圾山,我們過路都要捏著鼻子。”當地村民說。

這些鉅變,源於一年前,通江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樁引起全國廣泛關注的行政公益訴訟案。通江縣至誠鎮政府亂倒垃圾,通江縣人民檢察院以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法院提起公訴。通江法院依法判決鎮政府行為違法,責令其清理垃圾並對生態環境進行治理和修復,這也是非試點地區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

通江縣幅員面積4000餘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高,資源豐富。2014年以來,通江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全力服務綠色發展,目前共審結涉環境資源案件123件,刑事審判庭2017年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林業廳表彰為四川省“十二五”打擊破壞生態資源違法犯罪工作先進集體。

健全機制 設立全省首家公益訴訟審判庭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2017年初,通江法院成立了環境資源類和旅遊案件類專門合議庭,分設諾水河法庭、川陝革命根據地舊址(巴中)管理局、空山鎮人民政府三個巡迴審理點,確立了專門的審判團隊,明確了審判職責;2018年1月,經通江縣委編辦批准,又成立了全省首家公益訴訟審判庭,這也是全省首家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設立的公益審判庭。

今年4月,通江法院就至誠鎮傾倒垃圾汙染環境一案作出判決,支持通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輿論一片叫好。這也是《行政訴訟法》修改後,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經最高檢批准的全國非試點地區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央視等媒體曾做過專題報道。受此案影響,目前通江縣多個鄉鎮都已規劃建設垃圾處理站。

立足審判 實現生態環境有效治理

加強審判團隊建設,提升審判能力。加強環境資源審執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在積極探索公益訴訟、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運行機制的基礎上,對從事環境資源審判的法官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要求其掌握審理環境資源案件的審判技巧和相關業務知識,真正做到案件的公平公正審理,維護法律權威,保護環境資源。

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彰顯法治權威。審理涉環境侵權案件時,依法採取行為保全措施,裁定侵權人立即停止侵害或採取汙染防治措施,避免損害擴大。在審理涉環境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審查執行案時,充分運用“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執行”的法律規定,依法裁定立即執行行政行為。在刑事訴訟中,加大督促恢復環境的力度,充分運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規定,依法判決侵權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或採取汙染防治措施以及承擔其他侵權責任。對沒有執行能力的被告人,探索建立墊付修復資金的工作機制,採取代為修復的方式,儘快實現恢復生態環境的目的。

加大非訴執行力度,支持依法行政。對申請到法院的非訴環境執行案件,通江法院認真審查,對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法律文書,限期自覺履行,對拒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自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共審查並執行環境非訴行政案件42件。通過執行,幫助了環境管理部門規範對區鄉頁岩磚廠、城市飲食服務行業、理髮店、洗車場等管理難點部門的汙染治理。建立環境資源案件執行回訪制度,監督汙染治理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開展集中審理,提升辦案效率。對案情簡單,被告人認罪的案件,通江法院集中審理,快速辦結,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人依法適用緩刑,並加強與社區矯正機構的銜接,同時不定時回訪,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緩刑被告人,在收到社區矯正機構的建議意見後,及時使用撤銷緩刑裁定,將被告人收監執行相關徒刑。

創新舉措 形成綠色發展強大合力

實施案件就地公開審理,以案釋法宣傳。針對通江縣隨意砍伐現象突出,濫伐林木案件佔85%以上的現狀,通江法院採取在案發地公開審判,以案說法,教育引導群眾遵守法律,保護環境,力爭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邀請代表委員、群眾觀摩庭審,借勢借力宣傳。對涉環境資源典型案件,通江法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群眾參加庭審觀摩,庭審結束後組織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增強庭審質量和宣傳效果。例如,通江法院審理被告人廖某某濫伐林木案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部分群眾代表旁聽案件,順勢進行了普法宣傳教育,得到了一致好評。

利用多種載體,全方位宣傳。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不定期宣傳環境資源保護、綠色發展理念。利用報紙報刊、小區宣傳欄、“兩微一站”、“法律七進”、電視臺法庭內外欄目等平臺進行宣傳,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應參與、人人均有責”的強大氛圍攻勢。

封面新聞記者 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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