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营造绿色城市,呵护美丽家园

营造绿色城市,呵护美丽家园

6月1日上午,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平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牵头,联合区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市森林公安局平桥派出所,来到平桥区高粱店乡开展“美丽信阳,我是行动者”6.5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诠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号召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乡信阳。

高粱店乡位于平桥区西北部丘陵山区,辖区植被覆盖率达56%,因此也成为近年来盗伐、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高发地。区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关可欣等人一行首先来到高梁店乡林业工作站,了解了高梁店乡林业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并听取了林业工作人员对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了解到在区法院加大环境司法保护、惩戒力度之后,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在场人员深感欣慰。随后,环资法官们来到群众聚集区,对区法院2017-2018年度盗伐、滥伐林木等环资类刑事案件的部分案情进行了介绍,强调了区法院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并向群众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等资料,同时解答了当地群众对环保法律问题的疑惑,鼓励大家积极提供破坏、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线索,激发起大家对环保的热情。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二字首次被写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建设美丽家乡信阳,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区法院也将继续履职,不断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力度,为建设美丽信阳、美丽平桥保驾护航。

宣传活动结束后,区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关可欣、区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科长余昊、市森林公安局平桥派出所所长苏加峰一行来到高梁店村黑石荡,对区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公诉的首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孙某、张某滥伐林木的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提出“复植补种”建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