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若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一瓶后悔药都不够你吃~

若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一瓶后悔药都不够你吃~

若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一瓶后悔药都不够你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些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规避责任,逃避处罚,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青铜峡市发生的两起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案件,通过警方的慎密侦查和不懈努力,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破获。

案件一:4月17日21时10分,在青铜峡市康乐街“派胜康城”小区南门附近,李先生从一家药店出来准备回家,被张某驾驶的车牌尾号612牌号的小轿车撞倒,张某随后驾车沿康乐街由东向西直行逃离了现场。

案件二:05月24日2时许,黄女士驾驶车牌尾号290牌号越野车,沿青铜峡市天一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汉坝街路口时,因操作失误,车辆驶入道路左侧与交通岗亭相撞,在倒车时,又与道路东侧“夜云潇KTV”门庭相撞,造成交通岗亭、门庭、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丽荣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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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过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对现场逃逸车辆遗留物的提取鉴别、调查走访和对现场周边视频监控车辆录像的比对筛选,循线追踪,快速确定了肇事逃逸车辆,先后分别将两名肇事逃逸驾驶人查获。

5月18日、5月30日,张某和黄女士分别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青铜峡市公安局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4日、罚款2000元和记12分的行政处罚,而且两人分别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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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驶,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企图以逃逸来逃避责任做法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法律处罚,一时的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张某和黄女士以身试法,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希望所有开车的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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