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2018年5月15日上午,庞某挪用公款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磊、检察员张良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周至县监察委成立后所办理的第一案。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该案在法院新址开庭,本次庭审有周至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相关领导及西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张艳娟副部长一行等40余人参加了案件旁听。

被告人庞某在担任建设局建管处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523万元用于赌博,跨度 7个半月,共分15次29笔将单位公户资金转出,截至案发时仍有248万元尚未归还。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庭审现场,陈检宣读起诉书,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检察员张良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并展开法庭辩论,对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发表了公诉意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庞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庭审结束后,公诉、刑庭干警及市院公诉部副部长张艳娟召开了座谈会。张副部长对此次观摩庭进行了充分肯定,她表示,此次庭审过程流畅、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展示了司法公开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希望法检两院以后能够继续努力,提升庭审技能,以实际行动促进庭审质量和案件质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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