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海口集中整治电动车驾驶不戴安全头盔 发朋友圈集赞免罚

海口集中整治电动车驾驶不戴安全头盔 发朋友圈集赞免罚

一名违章电动车车主展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我驾驶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现通过朋友圈提醒大家引以为戒……”6月15日,一波这样内容的微信在海口网友的朋友圈热传。原来是海口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采取自愿原则发微信朋友圈集赞后批评教育放行。

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林明智表示,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给予罚款40元。对于勇于承认错误的驾驶员,只要该条承认错误的朋友圈集满20个赞,交警现场警告教育后即可放行。不愿意发朋友圈的违法驾驶人也可以按相关法律处罚。

“这次行动希望通过让驾驶员自愿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范围,让海口市民都能了解到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危险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林明智说,目前,海口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突破70万辆。根据近3年来的事故处理统计数据,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不佩戴头盔造成死亡的占20%以上。此次在全市开展两周的集中整治行动,希望能让市民提高安全意识。

不少驾驶人表示,这样的警告教育虽然很让人尴尬,但也很人性化,能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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