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海口集中整治電動車駕駛不戴安全頭盔 發朋友圈集贊免罰

海口集中整治電動車駕駛不戴安全頭盔 發朋友圈集贊免罰

一名違章電動車車主展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我駕駛電動車沒有戴頭盔的違法行為被交警查獲,現通過朋友圈提醒大家引以為戒……”6月15日,一波這樣內容的微信在海口網友的朋友圈熱傳。原來是海口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駕駛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採取自願原則發微信朋友圈集贊後批評教育放行。

海口市交警支隊法宣科科長林明智表示,根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給予罰款40元。對於勇於承認錯誤的駕駛員,只要該條承認錯誤的朋友圈集滿20個贊,交警現場警告教育後即可放行。不願意發朋友圈的違法駕駛人也可以按相關法律處罰。

“這次行動希望通過讓駕駛員自願發朋友圈集讚的方式,擴大宣傳教育的範圍,讓海口市民都能瞭解到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是危險行為也是違法行為。”林明智說,目前,海口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已突破70萬輛。根據近3年來的事故處理統計數據,涉及摩托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中,因不佩戴頭盔造成死亡的佔20%以上。此次在全市開展兩週的集中整治行動,希望能讓市民提高安全意識。

不少駕駛人表示,這樣的警告教育雖然很讓人尷尬,但也很人性化,能讓更多的人瞭解交通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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