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13888
宅基地本身就是典型的住宅用地啊,根本就不用什麼轉變,你的提問是有問題的啊!
筆者斗膽猜測一下,你想問的應該是農村的宅基地是不是可以開發為商品房吧?如果你們當地允許的話,是可以的,現在我國部分地區已經開始進行了這種試點,但是具體可否操作,還請以當地實際情況為準。
住宅用地包括農村宅基地!
其實,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其中農村地區居民蓋房所使用的宅基地是典型的一種住宅用地。
1、城鎮單一住宅用地。
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
2、城鎮混合住宅用地。
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3、農村宅基地。
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閒宅基地。
村莊內部的空閒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閒土地等。
農村宅基地可進行房地產開發!
至於說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進行房地產開發,目前已經有部分試點城市在進行試點活動,根據有關規定,這些地區的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集體租賃住房,這也就是意味著,今後閒置的農村宅基地有望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為租賃房。
不過,目前這個政策在一些大城市周邊的村莊比較適用,也就是適用於城中村的拆遷或者利用,但是,對我國大多數地區的農村來說,可行性不大!
望周知!讓自己的親屬、朋友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