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當農村宅基地房屋被徵用時,“小產權房”有拆遷補償嗎?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這是在城市房價一路飆升的背景下出現的,最大的特點就是便宜,只有正常商品房三分之一的價格。


當農村宅基地房屋被徵用時,“小產權房”有拆遷補償嗎?

小產權房,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買賣時只有購房協議 。雖然這樣,但是由於價格便宜,明知買小產權房有很多風險,最終買這種房的人還是特別多。所以有人問,如果這種小產權房碰到要拆遷,能得到補償嗎 ?

小產權房是沒有合法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的,若涉及拆遷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議積極與拆遷人協調處理。畢竟因為有購房協議,可以證明你對房屋的合法使用,但具體怎麼賠法應參照當地拆遷補償標準,以簽署的拆遷安置協議為準。對於小產權房在拆遷中能否獲得拆遷安置補償,一般分為兩種不同情況。
當農村宅基地房屋被徵用時,“小產權房”有拆遷補償嗎?


第一,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於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對象。由於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於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於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第二,小產權房是屬於違法建築的。對於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總之,在現實中,小產權房雖然沒有房產證 ,但是有買賣合同書 ,可以作為私有財產用來居住,出租或轉賣。雖然國家始終不支持 ,但是又一直沒有解決辦法 。所以拆遷也會給予補償金 ,只是比有房產證的房子補償少而已 !
當農村宅基地房屋被徵用時,“小產權房”有拆遷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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