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代課老師可以拿績效工資嗎?

2007臭老九


回答這個問題,要看代課教師的績效工資的經費渠道,如果是從在編正式教師的績效工資裡支付,也就是參與正式在編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這個,不可以,絕對不合理!

因為,教師績效工資歸根結底,就是自己的工資,是工資中活的部分,這部分工資,按照人社財政教育部門的規定,拿出來重新分配,進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至於在實際發放中是否起到了這樣的作用,那是另外一個問題,另外進行探討。但這部分工資,必須是具有這部分工資的人,才能參與分配。而代課教師,是缺額頂崗的,工資渠道不是財政發放,是學校用自有資金髮放的,跟在職正式教師的工資資金不在一個盤子裡,當然不可以參與這個盤子裡的分配!

那麼,代課教師可不可以拿到績效工資呢?回答是肯定的,可以,完全可以!

因為不管是正式教師,還是缺額頂崗的代課教師,學校都要對其進行績效考核,不考核,怎麼評價代課教師的工作成效呢?既然要考核,當然要有獎罰措施跟上,落實到經濟上,就是績效工資了。對於這部分人的績效考核,考核的方式方法可以參照其他教師進行,因為他們從事的工作跟大家都是一樣的。但績效工資核定的標準、經費來源等應通過教代會討論,由學校行政部門批准,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後組織實施。

教師本身是弱勢群體,代課教師就是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了,給他們一份關懷和溫暖吧。

對我的回答如果有異議,請到留言區繼續探討。恭候哦!


當代師說


誰都知道,代課教師是沒有績效工資的。

績效工資是由當地人力資源部門核定,財政支付,由所在學校按工作情況分配,只有在編的正式教師才有,也是他們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課教師不屬於正式編制,當然不會有這一項。只有硬錚錚地那一塊幾十元的死“工資”。

從題主的描述可以看出,校長解釋,是額外或者說是“違規操作”發給了代課教師的。這個校長真有同情心,佩服!問題是題主自以為是“正式教師”,眼紅了“照顧”代課教師的“的“績效工資”。還不服地說“幹得好不如關係好”!嗚呼,為這都“眼紅”?哎,公民辦同工不同酬,誰不知道,幾乎是9:1的懸殊,代課教師可沒說啥,還幹得比你們多,比你們好!就這一點,能說代課教師的素質低嗎?原來,原民辦教師 (代課教師)本應受窮才對呀!


為生活而提神


代課教師不能拿績效工資的。績效工資是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定的,在編在崗人員享有的,財政部門劃撥的,基本工資之外的,以績效考核為依據的,單位自主分配的,屬於獎勵工資性質的。由於代課老師沒有編制,上面沒有核算這筆錢,若給代課老師分了,就會影響正式職工的利益。但是,學校有其他資金來源,可以參照正式教師的績效工資標準,給代課老師發放獎勵性的勞務費。


故鄉的雲DS


在我印象中代課老師是可以拿績效工資的。平時講績效工資的是期末考試你所帶的班取得的成績。以往考試成績也包括。現在提倡素質教育對這方面就少計。那為什麼代課老師只得這麼少工資呢?原因是代課老課原來是各校給出的一個工資數,現在就由教育局統一。加個五險一金,全勤獎。有本心的校長,假期旅遊補貼就算上你一份。期末的績效工資講句通俗的話一一就是獎金,只不過是計折數罷了。


肥老廖



應該不會,代課老師不但沒有編制,而且也不屬於人事代理或者聘用制,所以不會有績效工資,所以要想獲得績效工資,要麼考取教師編制,要麼去私立學校應聘。代課老師僅僅能得到代課費,幾乎沒有其他收入,不建議長期代課。


秀才及第


代課教師是臨時聘用人員,績效工資是在編在崗教師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課教師按規定和要求是不能拿績效工資的。


時下,如果學校校長聘用的代課教師,發放績效工資,是不能從學校工資總額中拿出來的。教師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技術人員,教師工資是地方政府從財政收入中,全額撥款支出。這裡,不包含代課教師的工資,學校需要另行支付。

當下,我們地區代課教師,等同於政府僱員,與其拿同樣工資。這是由於政府機關或者事業單位人員崗位欠缺,相關單位可以申請政府部門批准,臨時聘用人員補足崗位。工資標準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目前我們地區政府僱員實領工資1800元。


現今,教師工資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其中,績效工資是根據地方財政收入狀況,比照區域工資總體水平進行調整,具實發放教師手中。學校代課教師拿的是聘用工資,如果發放績效工資可能是學校校長聘用時,另有約定。但不能與在崗教師一樣拿績效,否則就是佔用教師工資。


至於說代課教師與校長有關係,這是毋容置疑的。代課教師如果和校長沒有一定關係,是很難被學校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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