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再婚老人去世前,应如何处理自己的身后财产?

东友律师团


老年人再婚后去世,房产,资产的继承问题,首先需要厘清资产和房产的权属来源,就是确定这些资产和住房产权是否属于老人再婚后与后老伴儿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去世老人只有一半权益,该一般权益为遗产。如果是老人再婚前取得财产和住房,就是老人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该产权都属于去世的老人,去世后属于老人的遗产范围。

确定老人的遗产范围后,首先要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须依照遗嘱内容继承。无遗嘱,就需要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需要进行区分:

1、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有继承权。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年龄较小,随继父母生活,由继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和生活费用的情形。

2、继子女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如继子女只是名义上的,但未随继父母生活,也未以继父母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

3、继子女成年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

司法实务中,针对老年人再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和继承纠纷案件较为多见,为此律师建议:

一、老年人再婚时最好能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财产约定,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归属;

二、老人应该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提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分个人遗产;

三、常规的作法是,晚年再婚时,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

总之,已经再婚老年人和将要再婚的老年人,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婚前财产及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一定要慎重,多和子女沟通,既考虑自已的晚年生活的保障,也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考虑子女的生活帮扶问题,这样才能家庭和谐,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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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去世前自己的身后财产。

再婚老人去世前,应如何处理自己的身后财产?

老人再婚,有些子女反对,就是因为老人今后财产的处理问题。老人再婚前,就应和再婚者商量说好自己财产今后的处理归属,这样大家生活踏实,老死后也少麻烦事,但也不能太过细。老人有些什么财产,是自己一人的还是原夫妻共有的,如再婚后添的如何处理等,不要将问题遗留给子女处理。



我有一男同事现76岁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工作,她妻子去世后,他有一套70多平米的住房,有2万多元存款,找了一个小他近20岁的后妻。他们就在结婚前商量好了婚后的有关事宜:


一、妻子是农村户口,由他出钱给妻子购买养老保险,一共5万多元。

二、房产属于与前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他先去世,妻子对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和处置权,可以一直在里面住,离世以后房产由他的三个子女继承平分。

三、家中婚前财物属他的,他离世后由他的子女继承。如婚后添置的大件物品,妻子有一半的权属,另一半归他的子女,如结余的存款妻子可得一半,另一半由他的子女继承平均分配。

四、养老金存折交妻子管理,全权负责二人的生活开支,结余的钱存在银行是二人共同的。

后续妻子已与他生活了近10年,他近几年的身体不好,妻子对他照顾得很好,人们都夸他找到了一个好伴侣,属于再婚的幸福老人。


会理真实再现


一,把财产理清,分好,公证完毕再结二婚,三婚(如果象郭沫若那样有不断结婚的嗜好)。

二,不结婚找个老伴儿搭帮过日子(目前为避免今后财产纠纷这种现象很多)。

三,没合适的老伴儿,不如单身挺好,但必须攒一笔足以养老的钱,行动不便或瘫在床上就请子女送养老院(钱到死都不撒手)。


YYM145759068


其实,我个人觉的,老人在再婚时,就应该把关于财产的问题,都处理好!不要把难题,留给后代!

夕阳红,是老年人晚年的孤独!子女们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阻碍,在支持,赞成的同时,应把预见的问题提出来!万一怎么样,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多的可立遗嘱!

没有立遗嘱的,可根据法律角度,进行法律裁决!!但别闹大了,否则,做为子女的你们会很丢脸!

老人再婚以后,如果有证,配偶有相应的继承权,那是法律所承认的。

处理办法,一是家庭内部协商。二是法律途经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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