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票房造假,是一種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票房造假,是一種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影片《後來的我們》深陷票房造假疑雲,國家電影局初步認定,該片上映首日的大量集中退票情況存在異常。目前,電影局已對影片出品方、發行方等相關人員進行了約談。電影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堅決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任何票房造假的行為,決不允許任何擾亂電影市場、破壞市場秩序、損害電影產業整體利益和聲譽的行為。

票房造假,是一種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跟《後來的我們》上映首日2.8億票房相比,同期上映的《幕後玩家》、《戰神紀》戰績著實慘淡。如上圖所示,《幕後玩家》票房僅1.62億元,而眾星雲集的《戰神紀》票房還不到3000萬。另外,據觀眾反映,購買《戰神紀》電影票後,遭遇無法出票或直接被退票等情況。 

  事出反常必有妖。有網友質疑票房造假是為提高排片。兼具發行、製片雙重身份的貓眼電影第一時間表示:這鍋,我們不背。緊接著,製作方劉若英工作室也公開回應很無奈,呼籲“儘快查明事實真相”。到底誰才是此次異常事件的幕後推手?在調查結果公佈之前,一切揣測都是無用功。

  且不說《後來的我們》,梳理中國近十年票房造假歷程,我們會發現幕後推手盤根錯節互相利用。最初是院線“偷票房”,然後發行勾結院線“買票房”,到現在製片、發行聯合票務平臺坑院線,在這場“權力的遊戲”中,故事的主角時常變化,“風水輪流轉”,誰都可以在票房數字上下其手。這對於時下倡導“內容為王”的電影市場,莫不是極大的諷刺?

  如果有人在預售時就惡意刷票推高預售票房,那就會給院線後續排片造成嚴重誤導。這對於觀眾和院線而言,是一種欺瞞,同時也侵害了觀眾對商品的選擇權。

  如果說被互聯網票務平臺搶佔優勢,院線是市場淘汰的結果,那麼對同樣遭到重創的同期公映電影以及那些被迫換票、退票的觀眾而言,票房造假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而對於同期上映但沒有“自購票房能力”的其他電影而言,則構成不正當競爭,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褻瀆。

  票房造假,無論是偷漏、瞞報還是虛報,都嚴重破壞電影產業市場的公平性,阻礙電影產業的良性發展。因此,整治票房造假迫在眉睫。

  眾所周知,商業社會“趨利避害”是本質。在這裡,讓產業鏈上的“商人們”自覺反壟斷是不可能的,監管才是最重要的制約力量。2017年我國電影產業促進法正式實施,系我國首部關於電影產業的法律,確立了審查制度並進行了原則性的規範,主要治理電影票房虛報瞞報行為。

票房造假,是一種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2014年電影局重拳整治偷票房,發佈《電影院票務管理系統技術要求和測量方法》和《關於加強電影市場管理規範電影票務系統使用的通知》;2015年電影局頒發“關於轉發《電影院票務系統(軟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幾乎就是為整治“幽靈場”操作而生。

  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佈,給偷瞞票房的惡劣行徑套上了“緊箍咒”,也對各式花樣的“偷票房”起到了震懾作用。 

  票房造假事件,無疑是對規則制度的叫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於我國制定的很多規則制度往往都停留在紙面上。表面文章做得很好,但執行力度不夠,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想管理起來,是難上加難。另一方面,電影局的事後介入也猶如亡羊補牢,雖防範住了萬惡的狼,卻填補不了觀眾失望的心。針對一個事件,出臺一個措施,終究不是治本之策。 

  維護我國電影市場健康發展,還須徹底清洗票房造假市場。筆者認為,首先要使用好法律“利劍”,可在市場準入方面有明確的規定,嚴重違反的企業應被逐出業界。對查處的票房造假事件從重處罰,增加票房造假者們的違法違規成本,徹底整頓票房造假的風氣。

  另外,要改變電影行業唯票房論的現狀,鼓勵所有國產電影從業者以“內容”為上,遵守正常市場秩序,合理運用宣發動作。

  最後,還要加強網絡、媒體管理,傾聽觀眾聲音。除了實名評論電影,杜絕虛假的電影口碑宣傳,也要讓觀眾投訴有門、投訴有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電影市場不只是“我的地盤我作主”的問題,還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會責任。若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在整個電影產業鏈條中,沒誰能夠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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