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南湖以南丨百花从声

南湖以南丨百花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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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以南【外一篇】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这个地方。冬天太冷夏天太热,盛夏时校园总是散发恶臭,和平时做实验用的硫化氢一个味儿——那是南湖里成片翻肚皮的鱼发出来的味道。

在一年四季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天气里,放学后我总喜欢坐在南湖边的椅子上托着腮发呆。灿烂而又萎靡的夕阳落在南湖后面的场景也真是美,偶尔湖面上还会有一艘渔船经过,意境就全在里面了。

大学四年里我都没什么朋友——有人热情,有人生性冷淡,这些倒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也不分对错。

没什么朋友也不怎么爱学习,我大多数时间都是独自在图书馆度过,图书馆双子塔七楼南的外国小说、八楼北的中国文学都被我看得差不多了,实在闲得发慌也会试试写文投稿,主要目的是挣点零花钱——也没多少,够看次话剧音乐会就行。

大二那年我的生活发生了点儿变化,因为我养了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是我养过的唯一的一只宠物,我的妈妈是名医生,绝大多数医生都有洁癖,所以从小到大都没有被允许过养宠物。大二时也是一次偶然,经过校门口的菜市场时看见几只羸弱的小兔子蹲在笼子里瑟瑟发抖,我就想,不如我带一只回去?反正菜市场就在校门口,不想养了再送回去。于是我就有了阿丁灰灰——我买的,跟我姓。阿丁灰灰全身灰色,眼睛是暗棕色的,和人的差不多,我总觉得红眼兔子比较可怕,因为专业原因,做了太多红眼兔子的实验:我们用木板强硬掰开它们的嘴喂入有机磷农药,看见它们不断抽搐,瞳孔放大,再顺着耳朵注射解磷定和阿托品解毒……尽管被救回来,这些兔子也还是奄奄一息,最终为了让它们少受点儿罪还是会顺着耳朵注射空气针,它们两腿一蹬,死了。刚开始的时候,我总是不明白这些实验到底有什么意义,有时真想在实验室大喊一声:好了好了,我们知道阿托品是M受体阻断剂了,它不会让兔子这么快死掉!住手别再做了!当然这些都只是内心戏,我远远没有那么勇敢,只是做实验时坚决不碰兔子罢了,可能同组同学以为我懒惰,我也从来不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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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阿丁灰灰以后才发现,兔子其实收拾起来蛮麻烦,它们的排泄物真的很臭。每天打扫卫生的都是我,尽管我是蛮邋遢的人,但是对于灰灰还算有耐心。灰灰把我所有毛拖鞋都当成了卫生间,我还给它买了一个挺豪华的笼子,没想到过了两个月就胖得塞不下了,没错,真的胖得就像球形了。它每顿饭食量巨大。大概是一碗兔粮,一颗大包菜,一根胡萝卜。于是每天晚上从图书馆回来我就有一项雷打不动的新任务:去菜市场。周末,我会把它藏在书包里带到外面草坪上,我坐在草坪上看书,它就在那儿低头吃草。有时候它吃得太专注,猛然一抬头发现离我好远,立马蹬起小腿朝我的方向跑来,钻到我怀里。想来它是非常信任我的吧。有时我们俩坐在草坪,会有很多人过来围观灰灰,看着它比我受欢迎多了,我也会在一旁偷偷地乐。

我很喜欢蜷腿抱着它,看书也好,看剧也好,或者在写实验报告。每次它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腿上闭着眼睛打盹儿,摸着它的轻轻起伏的背,有一种质感,生命的质感。

有它了以后,坐在南湖边发呆时我总喜欢带着它。记得有次突然刮起了大风,是那种很不真切、呼呼刮的大风。灰灰钻到了我的外套里。我想起朱生豪的那句“风和日暖,令人永远愿意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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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接近校庆了,贴出通知每个宿舍都要抽查,如果发现宠物或者电器就要没收,通报批评。我很害怕我的灰灰被宿管发现,然后送到药学院,被大家冠冕堂皇地折磨致死。犹豫了很多天,想过很多怎么防止灰灰被发现的方法。最后和宿舍姑娘商量,先送到她家,过了这个风头我再接回来。

可是校庆结束后,我再也没有提这个事情了。她也没有。我想,是因为我太懦弱,还是不够喜欢它?还是嫌它太脏,吃得太多?我没有再提过要它回来的事情。尽管无数次我都想问,它怎么样了?

过了两年,我们马上毕业了,一次卧谈会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宿舍女生说,灰灰到他们家生活了半年,后来谁都嫌它太脏,把它关到一个没有人的屋子里,大概是饿死了吧。然后大家沉默了一下,再也没有说到这个话题。

又过去了两三年,每次想到它我还是觉得很愧疚很难受。生而为人,真的对不起。某天晚上,我梦见了灰灰,它变成了大四时候和我非常要好的学妹。我知道她就是灰灰。她系着围裙拿着铲子,在做饭,她对我笑着说:“你回来了。”我点头,很安心的感觉。梦里我想,她最终是原谅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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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念灰灰,对不起。

如今大学毕业也有四年了,我无数次梦见过江城的瓢泼大雨。有时我闭上眼睛,还是会回到大学食堂,面前一盘粥,傍晚有雷雨。被无边无际待打发的时光压得抬不起头。我摒弃那时候的时光和自己,但并不能否认它(她)的存在。人人都记得王小波那句“想要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然而它的后半句却总被故意忽略:“人一天天老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锤的牛一样。”

毕业后我也回去过江城两次,从前我一回江城就心里闷,不愿意逗留,多一秒钟都是煎熬,这也并不夸张,我并不讨厌这里,近乡情怯,我是害怕。

江城,有太多饱含情感的回忆了,埋藏在心里,久了成了我的心病。“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不愿也不敢轻易碰触。我怀疑这里的一切,我也相信这里的一切。

然而四年来只明白了一个道理:多思是优点,但多心则是缺点。怀疑并非全无必要,但猜疑则是越少越好。敏感需要称赞,但过分敏感则会使人脆弱。是。不关乎谁多谁少,在于是否画地为牢,过度关注自己在幻想里游移。敏感如同麻痹,量少它是精神的保护剂,是某种灵感的刺激体,越于常态便是孤僻。有些东西就在眼前,你看不到的其实也不一定没有。比如爱,比如关心。生如逆旅,不进则退,有时候人没有选择。所以无论外面风景如何,天气如何,心里的那扇窗,还是要打开来。因为只有这样,生命最初的那一点光,才能慢慢地照耀进来。

你得要承认,这没什么可害羞的——人的确是需要互相依偎的,但这个依偎的对象是无所谓的。

有的时候是人,有的时候是兔子。

有的时候什么都不是,只是吊在驴子前面的萝卜,空心的汤团,画出来的饼。然而这就够了,正是这些念想教会我们成长与坚强。

十五年后

小茗是五年级时转到我们班的。十五年后她才告诉我,那时她刚从农村学校来到城市学校感觉很不适应,觉得城里小朋友会瞧不起他们,她给我讲至今还记得第一天入学的时候,班里那些调皮男生接了盆脏水放到门框上面,她一开门浑身都被淋湿了,同学们哈哈大笑,她可真是讨厌城里的小孩子啊。

老师让小茗和我坐,我俩成了同桌。她是个非常内向少言的女孩子,学习刻苦认真,自尊心也很强。九十年代《哈利·波特》刚出中文版的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拥有全套书的人,同学们都在排队问我借书,我给她,她却觉得不好看,说里面人名太复杂啦记不住。课间我拉着她和同学们一起跳皮筋、打沙包,我们放学了也不立刻回家,有时去胡同里老奶奶开的店吃可能不太卫生的麻辣土豆片,有时坐在我家小区石凳上写完作业,再各自回家。

那时可没有网络也没有智能手机,我们最高级的娱乐设备就是复读机了,妈妈买来让我学习用,我们会录下来自己唱歌的声音,再放出来听。至今我仍记得学会的第一首流行歌曲是周杰伦《可爱女人》。年幼时家乡风沙很大,刮起风来天灰蒙蒙的,到处都是脏的,白色校服穿着出门走一圈就变成黄色了,洗头时都能有半盆沙子。但每次小区门口又挖水管道了我们却很开心,因为到处都是柔软的松土,小伙伴们从家里接来一罐自来水倒在土里和成稀泥,捏成不同形状的小动物。童年的日子似乎漫长得无边无际,谁也不会想象有一天,我们真的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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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小茗邀请我去她家里,她家有一个温棚,我们在这里摘了一天的小西红柿,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写成作文,老师让我在班里念了这篇文章,下课后同学们都围在我们桌子旁边说也想去小茗家玩儿。

我还欠了小茗一个人情,六年级时我是护旗手,有一天忘记戴红领巾了,小茗把她的借给我,而那天是六年级学生给一年级小朋友戴红领巾的日子,她没有红领巾只能在底下坐着,羡慕地望着台上的同学们,她因为这个事遗憾了好几天。

小学毕业时候我非常难过,指着妈妈藏在抽屉最深处的金戒指说可不可以把这个送给小茗——为此妈妈笑了我好久,年幼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这是很珍贵的东西,我想把它送给她。最后戒指当然没有送成,我把我所有的漂亮信纸、塑料书皮——那已经是我当时拥有的最好的东西了,全部送给了小茗……

——其实这些事儿都是小茗后来告诉我的,我已经不大记得了。我们读初中时不在一个学校,我也经常写信给她。她说有一次我们校车经过她学校时,我还探出头来大喊她的名字。读高中后我们就没有了对方的消息,那时彼此有的唯一联系方式就是家里的固定电话,如果搬家了就真的失去联系。

再次联系上她,是十五年后,也就是一周前。那天晚上我在家,有人给我妈妈打电话问我的联系方式,妈妈一头雾水地把电话给我。她说了名字,问我还记得她吗?我兴奋地说,我当然记得啦!问她是怎么有我妈妈的电话,她说现在在小学当老师,有天看见学生家长发了一个“最美医生”的投票链接,我妈妈也在竞选。她点进去看一眼就认出来我妈妈——小时候她也就去过我们家两三次,居然还记得我妈妈的模样!于是她拜托学生家长打听到了我妈妈的电话。我俩在电话两头只顾着傻笑着却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想说的太多了。她停顿了一会儿说:“你小学时借给我的《朝花夕拾》我还留着呢,下次见面还给你啊。”隔了十五年也不知道对方长成了怎样的模样呢?是不是小时候我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人?彼此加了微信,聊了几句就说第二天下班后一起见面吃个饭吧。

十五年原来对一个人模样也没有改变太多啊。见面了我说:“如果我们在马路上相遇也许我还能认出你来,你就是比以前稍微胖了点。”她说我的神情也没有太大改变,就是以前假小子的模样,现在头发也留长了。小茗穿着职业装,白衬衫黑裙子,她刚下班,给我讲班里淘气可爱的三年级学生,因为快到教师节了今天一人送了一只康乃馨给她。讲昨晚一个小女生八点还没回到家,把她急得饭也没吃到处去找,原来小女孩因为不写作业被数学老师“请家长”了所以害怕回去,小茗找到了女生又带她吃完晚饭再送回家里。她给我讲这个调皮的小女生真“了不得”,和六年级学生打架也一点儿不怕,语气充满无奈和宠溺。

她说这么多年一直没忘记想要找我,有一次打听到我初中的校友,问了我的联系方式——激动地打电话过去居然是个男生,那是个和我同校同名的学生。她说甚至想过要去《等着我》找我——“你知道《等着我》吗?”她问我,我摇摇头,她撇撇嘴说:“看来学霸不看电视啊,《等着我》是个寻亲节目,我真的想过去这里找你,又怕你早不记得我那就尴尬了……”我笑着说,怎么可能会忘记你呢。内心却非常感动,被人惦记十几年的缘分,我知道不多,也非常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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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们吃完饭,走到即将分别的路口聊了很久,旁边的奶茶店在放《星语心愿》,明明是二十一世纪了,却还有一点缱绻的旧去的九十年代的温柔与悲。小店那一点点光,就像是灯塔与孤岛。她给我讲高一时曾因为一些小事被老师冤枉,老师当着全班同学面训斥了她一节课,她自尊心极强不认错也不申辩,心里却难过得想要从楼上跳下去。“这些都是我十五岁时想要告诉你的事情,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才能给你说。”还好我们最终没有错过彼此,或早或晚也许没有那么重要,再次相遇就够了。当时分开时我们还是十二岁金钗之年的小姑娘,如今再次相见,我们都快要结婚了。我半开玩笑说,等以后我有小孩子了就送到你们班呀,她说好呀,等过一阵你在大学里教书了我也要去旁听。当时十二岁时的我们能想到今天的模样吗?以这种方式再次相遇,再次走入对方的生活?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小故事,一个女记者问霍金说,世界上什么东西感动过你?霍金说是遥远的相似性。他说,遥远就是真实,好多互相了解的人离得很远,不知道对方。谁都知道,人生来孤独,也只有自己可以完成一生的旅途,运气好会碰到一些有趣善良的人,并肩同行,让旅程更加丰富多彩,但大部分人还是会慢慢偏离你成长的路线,即使不舍也要祝愿彼此前途似锦。

其实我家和小茗家就隔了两个街区,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才重逢,这种相似性最终能够回到起点,这是生命对我们非常神奇的馈赠。

现在的小区里,已经很少能见到孩子们打沙包、跳皮筋的身影了,可能是电子设备多了,这种原始简单的娱乐方式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淘汰。有些人和事在生活中忽然消失了。其实不是忽然,是一直的犹疑终于有了决定。就像炎热夏天里的一场暴雨一样,可能早有征兆。契机来的时候,就是云层撑不住雨点的时候。你被淋湿了,你猝不及防,来不及问为什么。伍迪·艾伦说:一些人只是被雨淋湿,但也有一些人感受雨。我常常想起九十年代末尾,新世纪就要来了,就算那时我还年幼,也有一种深刻的恍惚感。时间好像一艘巨大的货轮边裂解边撞向对岸,而被承载的人们不断往下抛弃行李。我也混在人群中,把从未来带回的许多东西,带着期待地抛弃在上个世纪。

我在外地上了八年学,如今再回到这个城市。家乡绿化很好,植被比读书所在的南方还要茂盛,城市与灯火被隔在远处,像悬在半空似的。沙尘暴当然也没有了,防沙置林效果看来真不错,也许比我晚几年出生的小孩子,对沙尘暴是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了吧。我倒是也不羡慕他们,那种灰头土脸的骄纵野蛮,经历些也是好的。人就是这样奇怪呀,小时候所痛恨的灰暗,长大了却也开始怀念。

初秋的小城气候非常宜人,风在夜里会变得凉,缓慢。让人不言不语,却想写尽所有温柔事。“这次不会再弄丢你了。”

——选自《散文》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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