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青岛首次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政策文件

青岛财经日报讯(记者 门国锋)青岛市将着力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养计划、加强青年企业家培养和企业家“种子培育”工程;全面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记者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了解到,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持续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现代化、国际化优秀企业家队伍。同时就加强企业家梯队建设、提升企业家队伍综合素质、构建企业家政策服务体系、完善支持企业家成长机制、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等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这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的综合性、指导性政策文件。

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

为加强企业家队伍梯队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我市将着力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养计划、加强青年企业家培养和企业家“种子培育”工程。成立青岛市企业家学院,建立培训机制和“培训专家团”,组织企业家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高层次系统性培训,并根据全市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发展需要及企业家培训需求,到世界先进国家进行专题研修或留学深造及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拓展企业家国际视野。

“111”工程是指每年全市选拔10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重点培养,引导和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创建众多面向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家的“种子培育”平台。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以培育发展大企业集群为重点,培养造就10名以上擅长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以培育国内领先企业为目标,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以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1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

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

为构建企业家政策服务体系,完善支持企业家成长机制,我市将全面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企业家的指导、帮助和服务,进一步体现企业家社会政治地位,支持企业家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完善企业家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坚持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建立服务企业家评先树优机制和企业工作日制度。优化企业管理人员市场选配机制,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推进国有股权收益增量分享激励试点工作,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持股,建立多元产权激励机制。建立全市经营管理人才及后备人才信息库,保持企业家人才培养连续性。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调动和保护企业家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意见》要求,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培树优秀企业家标杆强化引领示范,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企业家创新精神、先进典型事迹和社会贡献,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专长

领域的工匠精神,干事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精神,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首次出台企业家队伍建设政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项阳青表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企业家作为最宝贵的财富和最稀缺的资源,给予关怀培育和支持,孕育了海尔、海信、青啤、双星、即发、中车四方股份等众多知名企业和品牌,涌现出了以张瑞敏、周厚健、陈玉兰等为代表的29名全国优秀企业家以及115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490名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群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弘扬和传承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特色优势,我市的《意见》应运而生,这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的综合性、指导性政策文件,对我市下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调动和激发企业家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企业家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时代光辉业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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