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闫红:读红楼,一定要趁早

闫红:读红楼,一定要趁早

有次到门口的菜鸟驿站给朋友寄书,正在填单子,老板娘的女儿,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已经把我放在一边的书拿在手中认真地读起来。

书是我写的,关于《红楼梦》的解读,老板娘说,她女儿就爱看《红楼梦》,这才四年级,已经把《红楼梦》看了许多遍,连封皮都看破了。她不知道这么小看《红楼梦》好不好,还好孩子的作文一直不错。

我说,当然好。读《红楼梦》,一定要趁早。

少年时候,我去邻居家串门,不知怎的他们就说到,毛主席说,红楼梦要读五遍。

我说,我读了肯定不止五遍。同时心里暗暗思忖,我看了到底有多少遍呢?记不清了。

邻居却嗤笑起来,说我吹牛。我没有辩解,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看很多遍《红楼梦》,是一件很难的事吗?也没什么好吹的啊?

初看红楼,在五年级的暑假,我去我姥姥家小住,在席子底下,翻出没有封面也没有封皮的半本残书。

里面是各种奇怪的名字与对话,比如刘姥姥,比如平儿、鸳鸯,每个人都在说话,笑着说,哭着说,咬着牙说,皱着眉说,我如同突然站在某户人家的门槛外,望着他们暄腾腾的日子,微感不知所措。

但不知道是因了我的八卦潜质,还是作者把这些家常事写得太生动,我稀里糊涂地,也看得津津有味。直到黛玉终于出场,我才惊喜地发现,原来这就是《红楼梦》啊。

就是这样没头没尾地读下来,它最初吸引我的,该是趣味,比如说,冬夜洗脚,兑多了热水,我把双脚架在盆上等水冷下来时,突然寂寞了,便将红楼拿过来,随便从哪一页读起,一读就入了迷,等到想起洗脚这码子事时,盆里的水早就冷下来了,只好再兑一次热水。

87版电视剧《红楼梦》的播放,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邻家姐姐收集了带有剧照的明信片、扑克、还有折扇,她会背金陵十二钗的判词,还有整套的《葬花词》,我们到一处就会热烈讨论,而我们的父母面对这样一种迷狂显然拿不定主意,一方面他们认为小孩子不该弄这个,可是,再怎么说也是部名著,熏陶一下总没坏处吧。

得到我爸的全面支持,是在电视上播出某个红楼知识大赛时,人家在上面提问,我就在下面抢答,比如秋桐是属什么的啊?嘿,这也太容易了。仗着那本残书,我答出了四分之三的问题,我爸大大地吃了一惊,认为我若在现场,起码能得个三等奖,而我,觉得我爸还是太谦虚了。

不久他们单位下发一笔购书款,我爸首先就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三卷本,十几年来,前两卷被我床头厕上反复摩挲,已经破烂不堪,尤其是中部,封皮也已脱落了,第三本却俨然如新,被我丢在父母的家中,大概也不会再带出来了。

早一点读红楼,好处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不会给黛玉宝钗加乱七八糟的标签,反倒能将眼光跳出来。2005年我出了第一本书《误读红楼》,经常有读者对我说:“我一直也这么想,但我不敢这么说。”我想我所以敢说出来,是因为,我也许是自作多情地以为,我与红楼人物相知多年,大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红楼梦》还让我学会对一切美好事物不能无动于衷。它写花开,也写花落,写聚散沉浮,写这些看似寻常的事物,终将灰飞烟灭。黛玉葬花,如冯延巳的“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写尽作者对花朵般的世界的珍惜。如是细节,培养出我对这世界的一种多情,这种多情,为苍白时日添色,又能抵消掉许多烦恼。

闫红:读红楼,一定要趁早

当然,过早地读《红楼》,也带来了一些小问题,比如,我爱上了林黛玉的那个调调,学着她感怀伤时,惜春悲秋。犹记骤雨初歇的夏日傍晚,我穿着一件白衫子,低首从小巷里走过,那件衣服为小姨所赠,不大合体,却自觉有一种衣袂飘飘的效果,而咣当作响的石板路,以及石板路两边长得高高密密的青草,同样让我感到了某种古意。如今想来,是有点矫情,可一个少年人的这种矫情是具有某种张力的,它意味着一种奋飞的姿态,朝向某种诗意生活努力迈进。

忘记哪一年,听说《红楼梦》位居看不进去的名著之首,我身边也有很多朋友表示看不下去。我理解他们,他们与《红楼梦》,已然“相见恨晚”。晚到知道它的好,也无法再把它放心上。如果我不是从懵懂的时候遇见它,而是被人郑重地推到眼前,我没准也会有一种排斥,即使愿意接纳,但少年心性已不再,很多东西看不见,也就看不进去了。

《红楼梦》就像是少年时结下的朋友,平等,纯粹,没有功利心,共生共长,互相验证,它是一本值得从十岁读到八十岁的书。十岁时看到的东西,跟八十岁时看到的是不同的,失去哪一段,都很可惜。

所以,再次强调,看《红楼梦》,一定要趁早,趁早去看,才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就像《百年孤独》里所言:“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那个指指点点的过程,就是与《红楼梦》起初最真诚的互动,如今回想,依然觉得是最为美妙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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