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 关于启用青兰高速长庆桥至庆城隧道区间测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工作的通知》(甘公办发[2013]222号)和《关于严格规范高速公路测速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公交[2013]16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7年3月1日起将启用增设的四套区间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周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惜生命,平安出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2月13日

<table><tbody>测速路段公路桩号最高限速值(Km/h)最高限速值(Km/h)最低限速值(Km/h)小型轿车小型轿车
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
各类车辆
1447Km+350m——1455Km+500m(长庆桥至凤口、兰州方向)8060——1395Km+250m——1383Km+385m(庆阳北至驿马方向)
120100601373Km+580m——1376Km+550m(庆城隧道驿马方向)6060——1376Km+550m——1373Km+583m(庆城隧道庆城方向)6060——/<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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