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老照片:汴洛鐵路沿線所見,清末開封至洛陽


汴洛鐵路即隴秦豫海鐵路之中部,自汴梁至洛陽的汴洛鐵路是依照蘆漢鐵路的支線修建的。初系商辦,自河南開封縣起,至洛陽縣止,故名汴洛,1904年3月(清光緒二十九年三月)開工,以鄭縣車站為起點,分別向東西兩個方向施工。1909年12月竣工,全長183公里。

河南鄭縣即現在的鄭州市。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對全國地方建制進行改革,實行省、府、縣三級制,管城縣裁入鄭州。時鄭州雖仍領有滎陽、滎澤、河陰、汜水四縣,但卻是作為屬州。同中牟、新鄭、密縣同隸屬於開封府。

清承明制實行省、府、縣三制,鄭州在清代曾兩次升為直隸州。第一次是在雍正二年升為直隸州,直接隸屬於河南省,雍正十二年仍隸於開封府。第二次是在光緒二十九年升為直隸州,直到1913年改州為縣。

祥符區是河南省開封市市轄區,東與蘭考縣、杞縣接壤,西臨開封市禹王臺區,南與尉氏縣、通許縣接壤,北臨黃河。祥符區自秦置縣以來,已有2千多年的歷史。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始得名為祥符縣。2014年10月19日,原開封縣正式更名為祥符區。

清朝時,為河南省開封府轄地,境內設有陳留縣,其餘屬祥符縣所轄。中華民國三年,祥符縣被改名為開封縣。1957年,陳留縣併入開封縣。歐亞大陸橋的複線隴海鐵路跨越祥符境內東西35.6公里,區轄內有興隆莊、黃姚、羅王3個火車站。

洛陽縣是名著於史冊的古縣,與河南縣同時誕生於戰國後期。漢唐帝國時期一直為京縣、赤縣,1000多年間與帝都共存共榮;自金代兼併河南縣,成為全國之大縣;從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初年,作為特等縣,縣長多由專員兼任。1949年1月16日,洛陽市與洛陽縣合併,洛陽市長兼任縣長。

1949年11月1日,市縣正式分開辦公,洛陽市人民政府駐民主街,負責城市工作;洛陽縣人民政府駐營林街,專管農村工作。1955年11月,為支援洛陽工業建設,發展洛陽市,國務院決定,撤銷洛陽縣。建制撤銷後,所轄之地分割給洛陽市。

汴洛鐵路早在1895年即開始測量,但是由於清政府缺乏資金,拖了很長時間沒有鋪上一根鋼軌。 1899年11月,清朝督辦鐵路大臣盛宣懷以“預籌幹路還款、保全支路”為理由,呈請清政府批准歸總公司籌款建造。比利時公司當時以法國為後臺請求承辦,得到清政府的應允。


1903年11月,中比雙方由盛宣懷與比國鐵路公司代表盧法爾簽訂了《汴洛鐵路借款合同》。比鐵路公司承借款項法金2500萬法郎;1910年元旦正式通車。由於線路為支線,所以站場設施十分簡陋,僅夠行車之用。【清末汴洛鐵路沿線,1905年-1908年。攝影資料:Keith Cl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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