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电视剧《安家》中提到的“霸占上海老洋房”事件,在现实中是怎样的?

何兴才


其实这个事情是真实存在的,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也是有在上海,有小洋房,亲戚大概是50年代过来的,然后在洋房里面大概搭了一个小房,50几平,三个人住,然后拆迁的时候哦,赔了2.2亿。亲戚要8500万没有谈妥,然后我朋友去找了几个农民工,强制把那个房间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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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安家里上海老洋房的故事,说起来娃的太奶奶出生在上海霞飞路,十几岁前也是住老洋房,可惜后来房子被佣人的后人霸占了……太奶奶一家最终放弃了房产,原始房契还在美国,只能人善被人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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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1日由《安家》剧组爆料的最新剧情中,主人公龚家花园老洋房的户主想要卖掉房子,却被远房亲戚家的老太太一家讹上,毫不知耻的要让户主给予他们家5000万搬家费,负责赖在老洋房不搬走,引起了诸多网友的探讨

诸多网友在看到这一幕,可是把大家都给气坏了,大家纷纷留言称“还有这样恬不知耻的人吗?”住着别人好心施舍的房子,竟然在别放卖房子时,狮子大开口讹人,没有任何产权,到成为了自家房子一样,搞得户主跟强盗一般

可是大家都没有想到,这部电视剧编剧是按正式事件写的

真实事件中的房子,远比电视剧中要精彩许多

伴随这部剧情播出后,这个故事原型也出现在众人面前

伴随这位博主所述,并未大家讲述了这件事的真实来源

这位博主叙述到

2013年,我家族企业受到了财物苦难,想要打算卖掉家里的祖宅来进行填补

家中祖宅坐落于伤害,旁边是空气大院跟宋家故居,占地三亩,建筑面积长达1千出头,是标准的独居小洋房

不过由于久无人居,但优异的地段跟品质,在网上挂牌2.2个亿,尽管如此,可依旧有卖家找上门,而对方还是自己资本圈中的朋友,表示想要收购一套老洋房

来自于祖宅的院子中,自然也有一户钉子户

这位钉子户是家中的一远方亲戚,太爷爷看他女人家可怜,便在家中允许他搭建一顿小平房,在当时长达60年的租期,我们并未向他受过一分钱房租

后来在小小的几十个平方里,住了这位女人家的两位儿子跟一个孙子,一家六口,伴随最后的落户,他们确实拿到了,公告户口

说道这里肯定有部分网友比较意外,什么是公告户口呢?

公共户口指,这家人可以享受这片区域的教育医疗等资源,但时跟这顿户主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换句话来说,哪怕这位女人居住在这里,但是土地归属权还是户主的。

在听到,家里人想要变卖房子,能卖出2个多亿的高价,这位老太太决定充当无赖

并宣称不给八千万,死活不肯搬走

户主在向各行业请教后,没有办法之下,请了手里的工人,将老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并将这位老太太居住的违法搭建小屋铲了

起初老太太两位儿子还拼命反抗,为此还打伤了自己的工人,后来伴随公家的插手,将这一家族请出去了

因为户主是有处理自己房子时合法合理的,而且房子跟土地都是自己家的,跟他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时候根据户主所表示,讹人的老太太一家六口搬到了上海郊区的贫民房,因为没有高收入

依旧是六个人挤在七十多平方的空间里,一家人每天除了互相指责外,都后悔如果当初要是不狮子大开口,或许就会有更好的结果。

户主父亲在当时,找过这位老太太,念在亲戚份上,房子买了后,会给予他们一家一千五百万,大家好聚好散

而但是,老太太儿子的回复则是:“呵呵,可以,每人一千五百万。

后来,听说老太太大儿子在外刷豪横,被人打断了退,为此老太太也瘫痪在床上,在爷爷的劝说下,父亲托人送去了5千红吧

不得不说真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呢

这种事件,自然不止一起了,另外一起,也是在去年所发生

租客霸占房子60年不归还 竟还向房主讨要动迁款引起了诸多网友的热议

户主外公外婆在60年前将上海市中心一套房子租给租户居住,没想到的是,伴随租期到来,租户不仅没有搬走,还将家人户口迁到了房子名下,眼看房子就要拆迁了

这家租户跑来索要拆迁款,无奈之下的户主,将他们告上法院,在获得法院认可后,将其强制迁出,现场跟换门锁,引起诸多网友怒赞

看完,诸多故事,的确让人唏嘘,不过看到这些故事的大结局,总是让人大快人心

孙俪主演的安家也正是,借用了真实的事件,引起了诸多网友的共鸣

而正是如此,这几天,这部《安家》可谓了火遍了全网,而孙俪也向大家证明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收视率女王


九尾灵猴


大家好,我是尹老二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了解很多影视领域作品,在影视领域方面,我有着丰富的经验是我的观点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事件回顾:

在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安家》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剧情:上海老洋房主人的祖爷爷曾经收留过远房表姐,两家一起在老洋房共同生活了几十年。

时过境迁,远方亲戚成了表姑姥姥,她的儿子也都已经成婚并有了自己的房子。当表姑奶奶发现主家要出售老洋房时,带领自己的儿子、儿媳们一起搬回来,极力阻挠主家卖房,并试图瓜分卖房子的钱款,要价五千万元。

主家遇到表姑奶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科普一下《物权法》的知识点。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使得物尽其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历时七年,其间几经讨论、修改,最终于2007年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律——《物权法》。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中有一项重要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在我国的《物权法》中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涵盖的范围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多更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物权法中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安家》中被霸占的老洋房便属于物权法要保护的对象。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即“公示生效主义”。换言之,老洋房的房本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只要电视剧中的主家没有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表姑奶奶名下,那么这座洋房的处置跟表姑奶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如果像剧中一样,老洋房被无理霸占,主家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一种行为请求权,其目的在于保护被侵害的权益。

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剧中,表姑奶奶属于无权占有老洋房,主家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向表姑奶奶主张归还老洋房。

物权请求权还包括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在剧中,表姑奶奶点着炉子烤肉串,极易造成老洋房发生火灾,主家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请求表姑奶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表姑奶奶全家上阵,在老洋房中吃喝拉撒。如果,表姑奶奶损毁了主家的桌子、凳子、椅子以及锅碗瓢盆等物件,主家还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请求表姑奶奶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安家》中老洋房被霸占其实有着一个真实的案例。在真实案例中,主家收留远方亲戚,并给他们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小房子。几十年后,当老洋房的主家打算卖房时,远房亲戚同样狮子大开口,要求平分卖掉老房子的钱款。

不过案例的结局大快人心,老洋房被卖掉后,远房亲戚没有分得一分一厘。而原先一家挤在院子里的小房子也被当做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远房亲戚只能搬到郊区继续租房。

在中国,要相信法治的力量。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尹老二


电视剧《安家》中老洋房被霸占如何维权事件回顾:在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安家》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剧情:上海老洋房主人的祖爷爷曾经收留过远房表姐,两家一起在老洋房共同生活了几十年。时过境迁,远方亲戚成了表姑姥姥,她的儿子也都已经成婚并有了自己的房子。当表姑奶奶发现主家要出售老洋房时,带领自己的儿子、儿媳们一起搬回来,极力阻挠主家卖房,并试图瓜分卖房子的钱款,要价五千万元。主家遇到表姑奶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科普一下《物权法》的知识点。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使得物尽其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历时七年,其间几经讨论、修改,最终于2007年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律——《物权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中有一项重要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在我国的《物权法》中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涵盖的范围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多更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物权法中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安家》中被霸占的老洋房便属于物权法要保护的对象。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即“公示生效主义”。换言之,老洋房的房本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只要电视剧中的主家没有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表姑奶奶名下,那么这座洋房的处置跟表姑奶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如果像剧中一样,老洋房被无理霸占,主家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一种行为请求权,其目的在于保护被侵害的权益。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剧中,表姑奶奶属于无权占有老洋房,主家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向表姑奶奶主张归还老洋房。物权请求权还包括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在剧中,表姑奶奶点着炉子烤肉串,极易造成老洋房发生火灾,主家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请求表姑奶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表姑奶奶全家上阵,在老洋房中吃喝拉撒。如果,表姑奶奶损毁了主家的桌子、凳子、椅子以及锅碗瓢盆等物件,主家还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请求表姑奶奶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安家》中老洋房被霸占其实有着一个真实的案例。在真实案例中,主家收留远方亲戚,并给他们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个小房子。几十年后,当老洋房的主家打算卖房时,远房亲戚同样狮子大开口,要求平分卖掉老房子的钱款。不过案例的结局大快人心,老洋房被卖掉后,远房亲戚没有分得一分一厘。而原先一家挤在院子里的小房子也被当做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远房亲戚只能搬到郊区继续租房。在中国,要相信法治的力量。法条小贴士:《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陆霏霏爱看剧


这是一个真实的新闻,之前上海一个大妈将自己家的房子出租了50年,但是后来租客却说房子应该归他们所有,就是不将房子退还。

不过后来大妈的儿子,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房子已经收回到自己手上了,希望大家记住一点,房子不管租多少年,房子的产权都是归房东所有的,还有如果你存在违约行为,房东还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的。


西部小城


《安家》在电视热映后,对剧情的讨论热度不断上升,前面有房似锦的原生家庭,后面又出现无赖老太太霸占房产。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它的灵感往往取自现实生活,在追剧的过程中,关于老洋房事件激烈的讨论中,得知一个重要消息,那就是《安家》老洋房的故事是有原型人物的,但他们的结局,比电视剧里面演绎的还要惨。下面且听小李讲解!

说这个事件之前小李先熟悉一下电视剧当中的情节。安家天下接到客户的委托,想要卖掉自己的老洋房,本来是一个利润很大而且还很好操作的一个单子,天不遂人愿,半路却杀出了蛮横不讲理的一家六口。老洋房的房主心地善良,曾暂时收留远方亲戚太表姑奶奶。当太表姑奶奶得知要把卖掉房子后,她竟召集一家六口前来阻挠卖房子,他们认为自己在这里住了这么久,老洋房有自己的一部分,想讹的一笔巨款,否则他们就赖着不走,谁也别想动洋房。在此过程中,中介及其房主屡次找老太太家庭进行谈判,都没有结果,事情闹到了最后叫来了警察,房主拿出了老洋房的房产证后事情才妥善解决。

这段看似非常气人的片段,在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存在。在原型案例当中,老太太一家是上世纪中期搬到老洋房一家来住的。当时,也是借宿,这一点和电视中的。老洋房的主人给他们在院子里边搭建了小房子。这一家人,一住就是几十年,三代人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边。等到老洋房的主人售卖老洋房的时候,两家的后辈们开始产生了矛盾。

老太太和子孙们是没有住房的,真的只能挤在这个小房子里边。但这个小房子本身属于老洋房的违章建筑,让老太太一家搬走,他们确实没有地方住。又碍于他们一家有公共户口,所以街道方面也只能建议两家协调。老洋房的主人最终请来了农民工,把自己老洋房里边的小房当作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当日,老太太还和农民工发生了冲突。但是,最终,拆除违章建筑是合情合理的。老太太一家的小房子没有了。而老太太一家,也没有得到一千五百万,只能搬到郊区去住了。老太太一家搬到郊区之后,老太太与人打架,发生了冲突,最终面对了比自己更“豪横”的对手,吃了大亏,被打伤了。而老洋房的主人,卖掉自己的房子之后,到医院,给老太太送去五千元的慰问金。

俗话讲得好“一碗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家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算是大快人心了。


吉林小李


律师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接触很多阴暗面,甚至能够直视人心贪欲。

霸占上海老洋房的剧情在现实中并不紧缺。

下面讲的事,不是霸占房产,而是霸占售房款。这是笔者律师生涯所接触的一个真事,记忆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此案件曾在我文章里面写过,现在把大部分内容搬过来)

————————————————————

-----母以子贵,母因子伤-----被掠夺的400万。

这是笔者接触的第一个再审案件,虽然是再审成功的一个案件。但本案自接案到最后结案的整个过程,甚至结案之后每每谈起这起案件,笔者的感受都是持续的“压抑”。

以下为“被“掠夺”的四百万”事情始末。

一、韦阿姨的叙述

2013年夏季(笔者开始法律行业第四年),第一次接待六十四岁的韦阿姨,以及陪同她一起前来的表妹。

简单招呼后,韦阿姨开始介绍:“我有一个儿子(称为小刘),把我名下的房子卖了,卖房款600万,被我儿子拿走了,我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还给我这600万,但法院判我败诉了!”------自认为作为一名经历过“风雨”的律师,在没看到证据之前,对韦阿姨的介绍,还是持半存疑的态度,心想如果法院判决败诉,那么应该是有韦阿姨暂时没有介绍到的事实细节,那就接着往下听,往下看-------继续韦阿姨的口述:“这套房子是登记我的名字,后来我儿子说自己想看中了一套房子,还差二百万首付,希望将我名下这一套房屋卖掉(当时韦阿姨有两套房屋)帮帮他,后来我同意了。同意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儿子自小便特别懂事,高中后还去新西兰留学,都是打工赚学费,给家里要的钱很少,很会为其他人考虑,这次让我帮忙,我也不能拒绝,而且孩子特别懂事特别孝顺,邻居、亲戚看到我儿子就说我有福气。二是房子市场价值600万左右,卖掉了之后给我儿子二百万,我还能留四百万,年轻的时候很少出去游玩,现在年纪大了,想去世界周游一圈,这样也有钱去环游世界了。”

“房子卖了六百万,售房款打到了我儿子名下(备注:2018年之前,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并未规定房款必须打入售房人名下!),但我儿子收到售房款之后,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直接拒绝将四百万还给我,说要自己留着,免得自己乱花,过了大半年,我再给儿子打电话要钱的时候,直接把我电话拉黑不接我电话了,我当面找到之后甚至开始吵骂,就是不还给我钱!以前特别懂事的儿子,那个邻居、亲戚人见人夸的孩子,忽然变成这样,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会变化这么大?而且,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啊,以后所有的财产能留给谁?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我哭了很多次,眼泪都流干了,后来我起诉到法院,现在,就是这个判决书,法院判我败诉了。”

二、 启动再审程序

我看着韦阿姨的“判决书”(实际上是民事裁定书),内容与韦阿姨所述相差不大,之所以败诉,是因为韦阿姨的爱人(下称刘先生)向法庭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因为韦阿姨起诉的售房款四百万是夫妻共同财产,韦阿姨的起诉属于对夫妻重大事项的处分,故请求驳回韦阿姨的诉求”法院也确实不负期望的以此为理由驳回了韦阿姨对小刘的起诉。但可惜的是,一审法院裁定后,韦阿姨并没有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也就是说韦阿姨现在手里的裁决书已经生效了,如果继续往下进行,那么就是再审程序而不是上诉程序。众所周知,再审成功的难度有多大!但经研讨,我们认为一审生效裁定确实有严重的问题,特别是一审法院在“对夫妻重大事项处分”认定的问题上,存在着剥夺当事人合法诉权的错误。故而经过多番讨论之后,我们接受了韦阿姨的委托,决定帮助韦阿姨启动再审程序。

三 、再审思路的确定与再审程序的启动

在接受委托的时候,我们已经大致确定了再审的主方向就是侵犯当事人合法的“诉权”。再审成功难度本身极大,加之阿姨并没有任何新证据提供,如果要引起再审法官的重视,这就需要律师在法律依据及法理依据上做非常多的工作。经研讨之后,我们对该案确定了如下思路:

1、一审裁定违背“不告不理”之原则,韦阿姨的爱人刘先生并非是案件的诉讼参加人,仅仅提交了一份书面说明,法院不能直接认定“房产有二分之一的份额属于刘先生”。

2、刘先生如果认为涉案房屋/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韦阿姨主张回来该笔款项后另行向韦阿姨索要。

3、如按照一审裁定,如果刘先生不配合,韦阿姨就永远无法主张回来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当于对当事人合法诉权的严重剥夺。

4、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驳回起诉的情形,该案不符合任何一条应该被驳回的情形。

依据上述思路,我们起草了再审申请书。凑巧的是,该案成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刚刚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再审案件,甚至应该是三中院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笔者记得很清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后正式受理案件的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我们也就是在受理日当天,向三中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而当天上午,整个三中院几乎没有什么当事人,全是法院工作人员(与现在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对比鲜明)。案件启动还算顺利,三中院受理了我们的再审申请。

四、审判程序及结果

当然,最后的审判结果是理想的,法院最终支持了韦阿姨要求其儿子返还400万(仅主张了400万)的诉求。但整个再审、发回重审、继续一、二审程序中所经历的种种,让笔者感觉特别压抑甚至恶心。韦阿姨的儿子,自再审之后的整个程序,花样频出,百般耍赖:

“申请鉴定其母亲韦阿姨精神不正常,要求鉴定拖时间”、“要求其父刘先生加为第三人,阻止韦阿姨起诉”、“鼓动其父刘先生以与韦阿姨离婚为筹码要挟韦阿姨撤诉”、“趁法官不在大肆辱骂母亲”。。。。。。等种种超出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当然,案件最后的结果,对于参与到案件当中的每一个人,包括胜诉的韦阿姨本人及笔者,均没有感受到任何一丝胜诉的喜悦。世态炎凉,冷暖自知。

五、执行及案件后续

几经周折,执行阶段来来回回大概持续了两年的时间,最终案件的结果是:小刘爱人名下房产最后以低于市场价三成的价格被拍卖,拍卖款支付给韦阿姨的400万本金和滞纳金后,留个小刘和刘夫人的款项,所剩无几!

案件最终全部胜诉且执行完毕,但韦阿姨和其儿子的关系,彻底僵化,见面如仇敌。不复有一丝一毫缓和的可能性。

再后来,韦阿姨没有出国旅游,自己搬进了养老院。(韦阿姨在整个诉讼期间也曾多次表示以后不可能指望儿子养老了,以后要去养老院养老)。

后去探望过一次韦阿姨,精神状态不算太差,但也不是太好。

之后,跟韦阿姨有持续的微信联系。但自18年11月最后一次联系后,韦阿姨微信就没有过回复,打其电话,显示关机。在此之后,因为各种工作原因及琐事,一直未去养老院看望过,一是因为确实太忙,二是自身所带的悲观体质,想得太多,担心不好的事情发生,还不如留个念想。

终:这是一个真实但刺骨的案件,案件进行的过程中,就小刘本身的行为,略过其庭后辱骂自己的母亲不说(我们不去评判一个低等动物,因为某些时候他已经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就其以“母亲精神不正常”申请做精神鉴定来拖延审判的“正常”法律手段来讲,都会让很多正常人心里有千万个“国骂”欲喷薄而出。但作为一个出庭律师,除了略带情绪的正常庭审语言以外,带有任何挖苦、讽刺、恶心的语言都会被法庭禁止,受到的制约很多!要是哪天真想不开了打个架、违个规什么的,那律师证都可能保不住!但是呢,凡事都得往好的地方想:起码这个谨小慎微的职业,在帮助一部分人、促进法治的进步的层面,还是有很大作用的对不?


娱乐星光村


现实中老太太一大家拿到了一笔可观的钱财,然后又被他们那一大家败家子败光了,重新变回穷人,这点故事原型,灏泽先生有在他社交平台写出这一段。






苏小锐


房子给霸占了,在现实生活中,会作以下处理。

先告知别人,让别人知道,这房子不是没人要的,是有主人的,如果还不肯走,那唯有动用法律武器了。

强占他人房屋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物权的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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