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女婿可以拒絕嗎?

書伴茶


01

在婚姻和家庭當中,人與人之間,最難相處的一種關係,無疑是公婆與媳婦關係。婆媳之間的矛盾,就像是天敵一樣難以調和疏通,困擾著無數的夫妻和家庭。

相對來說,岳父岳母與女婿之間還比較能夠融合且相安無事。原因在於,彼此很少摻和,平時不總糾纏在一起,距離產生美。

人和人之間就是這樣的,接觸多了,太過親密了,就難免會物極必反,產生矛盾和糾葛。

不過,無論是婆媳之間,還是岳父女婿之間,最終引發戰爭和鬧僵的最根本原因,還是和一個字有關,那就是“錢”。

在各式各樣的家庭糾紛當中,雖然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核心還是圍繞著錢的問題來展開。

一家人為了錢,為了一點經濟利益,會不惜大動干戈,鬧到不可開交的地步。當然,在錢和經濟利益的背後,折射的是人性的弱點,是很多人狹隘的心態和落伍的觀念。

尤其是普通老百姓之間,這種情況非常普遍。這也難怪,普通的底層人,除了思想覺悟不行,平時又不學習沒文化,自然導致沒教養,也不會處事。

與此同時,因為大家掙點錢不容易,生活上都不寬裕,便會把錢看得很重,也就很容易因錢鬧翻臉。

這當中,包括在日常相處中,經濟往來上,以及老人生病住院後,越是兒女多的家庭,越容易上演弱者之間的家庭大戰和相互傷害,這無疑是很悲哀的事情。

02

人們常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很多父母都覺得自己老了,或者平時有個什麼事,還得依靠兒子,自己的姑娘根本指望不上。

但也有人說,女婿也是半個兒。

實際上,對老人來說,無論是兒子兒媳,還是女兒女婿,大家都有盡孝,善待老人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寫在國家法律信條裡的白紙黑字。

但是,很多時候,老人固有的觀念與意識,加上社會上的不良習俗和風氣,以及當兒女的不自知不自覺,常常會加重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和摩擦。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說了這樣一個事情:

說的是一個老岳父現在有病住院了,在女兒和女婿去看望他臨要走時,他對女兒和女婿說了這樣一句話:我現在都病成這樣了,你們不能光給我買點水果就完事,咋不給我拿醫藥費呢?你們起碼得給我拿一半的醫藥費!

然後,他女兒低頭沒吱聲,這時女婿回了他一句:對不起,爸,現在您住院想起我們來了,您咋不向我小舅子要呢?他可是你兒子,當初,誰讓你把財產都給他了,你和我媽給我們一分了嗎?

老人聽了女婿的話,有點無言以對,半天說不出話來。

03

對於這種情形,可能是很多家庭都無法迴避的一個現實。

很多老人因為骨子裡重男輕女思想的殘存,不自覺的開始溺愛兒子,總覺得再苦不能苦兒子,兒子才是自己的支柱和脊樑骨,哪怕自己少吃點,少喝點,也要幫助幫助兒子。

不得不說,這是做老人的一個很大誤區,尤其過早的將自己的財產全都壓到兒子身上,而忽略了同樣是自己身上掉下肉的女兒這一方。

老人不能一碗水端平的對待自己的兒女,自然會帶來兒女之間心理上的不平衡。

回過頭再來說老人讓當女婿給自己拿一半醫藥費,當女婿的到底該不該給拿?可以選擇拒絕嗎?

山哥覺得,雖然老人有老人的不對,有他矇昧的一面,需要去批評和喚醒,但是當晚輩的善待老人的義務不能丟。

拋開家庭感情不談,僅從責任義務角度講,當女婿的和老人制氣可以理解,但是說氣話歸說氣話,該盡責還是得盡責,該掏錢還是得掏錢。

就算老人做人糊塗,把財產全都給了兒子了,兒子最終盡孝也好,不盡孝也好,當女兒和女婿的能因為老人偏心,就完全不管老人了嗎?就能眼看著老人有病不給其治療嗎?

很多時候,當兒女的什麼都可以攀比,唯有盡孝這個事情,沒必要去攀比。誰有能力誰就多付出點,誰有那心誰就多孝順點。

畢竟,人人都會老,家家有老人。老人不懂事不省心是一回事,倚老賣老作害人,更是讓人痛苦,但是,終究你娶了人家的人,做了人家的女婿,如果不去儘自己的義務和孝道,那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ND-

我的情感公號:山哥聊情感


山哥聊情感


我現在就這種情況,丈母孃得了乳腺癌,小舅子在外地工作,有什麼事都是我們照料著,我老婆開服裝店,老人的衣服一年到頭都是我老婆給買,我家三個孩子,老大上學,老二不到三歲,老三才幾個月,丈母孃去醫院打針拿藥,都是我老婆帶著老三開著車去給拿藥,有時會把孩子放家裡都沒法餵奶,孩子不愛吃奶粉只能餓著,我不上班的話好點我可以去,關鍵丈母孃從小就重男輕女,我們做的再多,也不如她兒子打個電話噓寒問暖好,還丈母孃說去她兒子那裡享福去,老丈人說他不去,女兒在家裡,都出去了不好,丈母孃當著我們的面還有好多親戚的面直接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我老婆聽到太傷心了,現在老丈人出去幹活了,疫情期間老婆服裝店也不能開門,丈母孃又去醫院動了一個小手術,啥也不能幹,我老婆就帶著老三在他家幫忙照顧,我就在家和我媽看著老大老二,孩子哭了也沒人幫忙抱一下,小舅子吃完就躺著玩手機,都二十五六的人了,在高中當老師,啥也不想幹,人不錯就是懶,老婆還要做飯,洗衣服,刷碗,我想帶著老大老二去幫忙抱下孩子,去了又嫌我家老大老二太吵太煩,搞的我也不想去,只是心疼老婆,關鍵我老婆都這樣伺候著他們了,還嫌這嫌那,丈母孃各種找事,一點小事她都管著


sun大明子


其實這個事情是一件很典型的普遍存在的事情,尤其是農村,多數父母都會把家產就給兒子,女兒除了出嫁時給的那點嫁妝,別的是沒有份兒的。如果女兒去爭家產反而會被街坊鄰居戳著脊樑骨罵的。但是,繼承權被實際剝奪了,贍養的義務卻跑不掉。我身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老夫妻倆共有5個女兒,1個兒子。老爺子是個退休的小學校長,每個月有4000多元的退休金,老太太做了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在農村老兩口生活還是不錯的,女兒都嫁人了,兒子也成家立業,也是一名老師,老人所有的財產都歸兒子所有,每月的退休金也交給兒子,老兩口還幫著做家務帶孫子。

5個女兒平常都很孝敬,兒子兒媳則馬馬牛虎過的去。去年老太太病重,直到去世操辦喪事,兒子一分錢都沒出,全部是幾個女兒出錢。老爺子失去了老伴,女兒們不放心他跟著兒子,就把他接到城裡輪流照顧。按理說,作為女婿的心裡應該是不舒服的,但是我沒聽說任何一位女婿有一句怨言,也可能他們不說出來吧。

針對提問的這位女婿,建議你大度一些,不要太計較。岳父把財產都給兒子,這個是一些地方的傳統習俗,尊重就好了。至於讓你出一半醫藥費,如果條件允許,就大方的承擔起來,這樣做你老婆肯定會記你的好的,你們的家庭會更幸福。當然,如果條件不允許,總不能讓你砸鍋賣鐵吧,盡最大努力和老婆一起想辦法去承擔起來你們的責任就好了。

記住一句話,親情是最重要的,不要把錢財看的太重,當親情因為財產而不復存在的時候,人其實是最悲哀的。


我是阿品


針對這個問題,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

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岳父生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作為女婿可以拒絕嗎?

我覺得可以拒絕。

在我們農村,也有類似的習俗,家裡的財產會都留給兒子,沒有女兒的事兒。

等父母生病了,出醫藥費就是兒子的事兒,女兒們頂多是照顧照顧。

父母和兒子們基本上也都通情達理,不會再讓女兒們出錢。

所以,我覺得作為女兒或者女婿,有權拒絕,不掏那一半兒的醫藥費。

2

剛剛我說有權拒絕不掏醫藥費,但這並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法律規定的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與他把財產給了誰無關。

這樣說來,父母生病了,作為兒子或女兒都有出醫藥費的義務。

但是,鑑於岳父把財產都給了小舅子,再要求女兒掏一半兒醫藥費,不合乎情理。

作為女兒可以掏少部分,表表心意。

3

但如果你拒絕無效,小舅子人家不講理,就不同意,硬是要你掏一半醫藥費。

你要是不掏,人家也不掏,就那麼耗著。

遇到這樣的事,你生氣可以理解,不想掏錢也能理解。

我相信很多人也都會站在你這邊,覺得你想拒絕是沒有錯的。

可考慮到人命關天,救命要緊,而且,那還是你妻子的爸爸,終歸是一家人,掏就掏吧。

有的時候吃點虧就吃點虧吧,家很多時候就不是講理的地方,掰扯不清楚,也沒有絕對的公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我的情感表達地


(本回答後面有案例)父母把全部財產留給兒子,可要求女兒盡必要的贍養義務,要求承擔大額醫療費女兒可以拒絕,如果有法律程序要看當地法院是否支持法院。理由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作為父母在子女年幼時盡了撫養義務將子女教育培養成年,在年老時有享受子女贍養的義務,父母享受贍養的權利與子女是否繼承財產無關(法律規定這點很多人不理解和接受)。理由2:

尊老愛幼是美德,母賢才能子孝,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相互的,父母把財產留給兒子要求女兒贍養,剝奪女兒繼承權後要求盡贍養義務,兩者雖然沒有必然聯繫,但可見老人的偏心,父母對女兒無愛幼體現,寒了人心,因此父母作法不合情理。具體案例:沿海某市曾有一真實案例可供大家參考,老伴死後老人立下遺囑,將所屬3套房產和100餘萬元存款留給兒子繼承,女兒一氣之下不盡贍養義務,老人患癌後將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其盡贍養義務,承擔每月1000元贍養費和80萬治療費,贍養費從60歲補齊,最後法院判決女兒應盡贍養義務,女兒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費450元,至60歲算起每月補贍養費200元,鑑於老人財產由兒子繼承,應盡主要贍養義務,生養病死等其他費用由兒子承擔。


讖皞


不可以拒絕,老人不給你一分錢,他辛辛苦苦給你養了一個媳婦,作為子女只能養活老人,老人不能養活子女,更不能啃老。



路傑仕國際運動單車


在傳統的國人眼裡,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除嫁女兒時向女婿要聘禮外,往後也不會開口向女婿要錢。家中財產自然也由兒子繼承,也不會留半塊瓦片給女兒,女兒也不敢有非份之想。

不過,孃家人遭遇困難時,女兒女婿幫忙解困是人之常情,但這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明事理的岳父母更不應想當然的把責任攤派在女兒女婿身上,女婿即使出了錢,心中也不快。作為父親,要想讓女兒跟兒子一樣盡義務,真的要儘量把一碗水端平,父母要先盡責任。

我的岳父前幾年已過世,八十多歲的岳母幾個小舅子推來推去誰也不肯收留,岳母又固執,不肯跟著早已出嫁的女兒過。不得已,送到縣城一家託老所養著,錢由幾個小舅子湊,其實也不多,每月才一千多塊。還不到兩年,其中一個小舅子就在我面前說:這開支吃不消,要幾個姐夫妹夫幫著湊些。我說,幫忙出點錢沒問題,你要召集大家開個家庭會議,眾兄弟姐妹形成決議,每人每月出多少。可他說,不會去開這個會,願意的就出。我能怎麼辦?只能呵呵了,心裡說,我平常看望老岳母給她的零用錢恐怕也不止他那份兒。

有用的小舅子一個就頂用,沒用的小舅子一大幫反而壞事。在此奉勸天下父母,對於兒女,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自己辛苦養大辛苦扶持的孩子,窮也好富也罷,從心上要對兒女一視同仁,不要再有裡外之分,時代進步了,老觀念也得改一改。莫到臨了,還被兒女抱怨。


家鄉氣象


子、女的繼承權利在法律上是絕對平等的,家長是否有“重男輕女”的生前、死後安排是另外一回事;在法律層面上子、女的贍養責任也是平等的,不存在“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的傾斜。

你“岳父把財產全給了(你)小舅子”可能基於其個人“重男輕女”的觀念,顯然不足為訓;現在他尚未“嗚呼哀哉”,“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站在贍養責任不分男女“等責”的角度上看,你岳父不愚蠢,很聰明。站在你妻子做女兒的角度上來講,你岳父的“要求”也合法;你目前不能把生前贍養你岳父的責任(掏錢看病)因其已經“把財產全部給了(你)小舅子”就勒令你妻子“一推二六五”,置身事外,不伸出“援手”。即使你妻子的財產繼承權利顯然似已被剝奪,你也不能直接把其與你妻子應該承擔的贍養責任“置換”,否則就是陷你妻子於不義;現在你妻子不掏錢給你岳父看病,他忽然蹬腿死了,你還有什麼資格喋喋不休越俎代庖侈談繼承你岳父的“財產”呢?

你對你岳父的態度,可以折射出你妻子在你心中的分量。先不管你妻子是否對自己的父親重男輕女心懷不平或惡感,你的提問就充分暴露了你內心的不平和憤怒。如果你父親像你岳父一樣,也把自己的所有財產都給了你,他又“不幸”病重,急需花錢治療,你父親給你姐提出類似要求,如果你姐夫也與你如出一轍,他自然更會憤憤不平,嘖有煩言。是不?

如果你妻子不願意花這份錢,她可以“拒絕”;你尊重、關心、愛護你妻子或不尊重、關心、愛護你妻子都可以,只要她願意死心塌地與你繼續生活就行,但你出面“拒絕”花錢給她父親看病,顯然就錯置了身份,看重了自己。你不讓你妻子從你家裡拿錢,你妻子如果想借款甚至貸款給自己的父親看病,你又想怎樣“從中破壞”呢?

你妻子如果比你聰明,她自然能分清其中是非和輕重緩急。盡其責未必一定要得其利,因為不管怎樣,她的生身父親只有一個。

事情交給你妻子全權處理,你“恭謝不敏”,哪兒人少到哪兒待著玩手機去吧。疫情尚未寢息,不宜聚眾聚會,無事生非,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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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道義,只說法律,女婿沒有贍養老丈人的義務,可以拒絕,但法律又規定親生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注意這個贍養義務是不對等關係,只要是親生的都必須要贍養,所以女人有贍養義務,跟她有沒有得到老人的財產贈於沒有任何關係(這裡只能說老人的做法不對,我們不支持這種做法,但並不是不贍養的理由),放在本案中也就是說女兒必須要出錢,如果女婿拒絕或者不拒絕女兒都有兩種做法可選擇。1:女兒提起訴訟,平分夫妻共同財產,女兒應得部分用於支付父親費用。(這麼做百分之九十五的家庭應該夫妻關係會到此結束)2:夫妻協議離婚,妻子將應得財產增於子女。或者放棄了一切財產,淨身出戶。這樣在法律上妻子就沒有了贍養老人的能力,贍養義務就會以老人的兒子為主。

再說說我對這件事的個人看法,(從道義角度)老人不是沒能力自己看病,只是重男輕女行為嚴重,自己將財產都贈給了兒女,看病確要女兒掏錢,雖說做法在法律上沒什麼不對,但從道義上不支持這種做法,個人支持女兒選擇第二種做法,也應該治冶這種沒道義的做法。

所以就本案來講,女婿的同不同意的意見並不是決定性的,關健是女兒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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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是:

1、哪個子女繼承了父母財產,哪個子女出錢,其他子女出力,當然,也不是絕對的一分不出,千頭八百的醫療費看情況也得出。

2、繼承父母財產的子女如果生活壓力太大,其他子女雖然沒有繼承財產,也有贍養義務,說白了就是不能看著老人餓死病死,也得出錢。

3、沒有得到財產還需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必須要徵求配偶意見,達成一致後在出錢出力,不要進行道德綁架。如果配偶不贊成,沒有繼承財產的子女不能威脅、強求,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援助得到父母財產的子女;援助的金額不應涉及配偶的公共財產,不應影響自身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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