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别人欠钱不还,依照法律可以要求他的子女还吗?

Xu小绵羊


别人借钱应该有个还款期吧?在还款期间你应该找他还款呀,如果他不还你就应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他期限内还款。他如果还是不还你应该申请强制执行!上靠借钱你没有拿到钱再向他子女还债就比较麻烦了。好的人他们的子女会还你。如果品德不好的人你很难𢲡到还你的钱!


賀兰山缺


那欠钱人买几套房子,还有车,还带子女们坐飞旅游。子女们所有消费都是欠钱人的。欠钱人死了。那他的子女们应不应该还钱。我说的是06年那个时候有信代员,我父亲在他那里存五万元。不说利息光本钱还有三万块钱要不来,欠钱人死了,我父亲八十多也死了,我们有欠条,他老婆和子女赖着不给,不承认叫找死人去。


用户6086899189224


理论上是不能父债子偿的,你只能要求他还钱,不能要求他子女还钱,如果去法院起诉他,法院是按照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去给你抵债。

如果欠债人去世了,子女继承父或者母的遗产则以遗产范围为限负有偿还的法定义务,但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的除外。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他的子女选择继承遗产,也就同时继承了债务,可以跟他子女要债,如果他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也就没义务替父母还债。


和平是幻想


依据现代的民法学理论,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继承遗产,则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无须偿还。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如果债务人还不起,是不可以直接向子女要债,除非债务人死亡,并将遗产留给其子女,其子女需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从情法理通融的角度出发,继承法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法律所指的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还包括了其他继承人。对于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特殊债务,法律还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的特殊规定。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这种"父债子还"应予支持、提倡,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生活中健康的亲情友情,有利于建树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但是如果继承人既不继承遗产,也不愿意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债权人也不能强求。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父债子偿是中国一句老话,但在法律中规定可就不一样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笔钱子女有没有共同借贷。比如在借条上签字,或者提供担保,抵押等。其次,要看这笔钱的用途,如果这笔钱用于给子女消费,例如买房买车,那么子女也是需要承担欠款的。否则,他的子女就不需要替父母偿还欠款。


荷西律师


我们的“法律”其实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的一种“程序”,你去“打官司”可不是免费的噢!最好还是与欠债人好好协商(有钱故意不还耍赖者除外)能要几个算几个吧!如果欠债人确实困境,也是沒办法的事。如果有能力还故意耍赖不还,那就顾“讨债公司”或打官司,即便“两败俱伤”也要请“律师”与欠债人耗呗!!!


雄狮别在笼子里


谁欠谁还,他如果有婚前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来还,子女有权利可以不还父辈的欠款。别人欠钱不还,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没理由让他子女还。如果欠钱人不在了,可以用他的遗产还,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还是走法律解决为好!



田野小屋


当然可以,父欠子还,天经地义。人不在,谁继承财产,谁还钱,这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责任。当然死者无任何财产,那就自认倒霉了!


用户102779079728


按照法律规定,谁欠你钱让谁还款了,如果有配偶而且欠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可以共同债务偿还,至于子女如果没有担保,没法让他子女还款的


杭州李律师


现实中并不是父债子偿,若父母均去世,且留有遗产,法院可强制执行遗产以抵账,若子女通过赠予或继承得到了父母的财产,以至于父母的债务无法偿还,子女则有义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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