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醫務人員節日值班給200元,然後再讓其補上一天平時的班,請問這樣安排合理合法嗎?

烏托邦的遐想


我覺得不合理。

看到很多人說每個行業都不同,醫生這個行業就是法外,無常加班是合法合理的。特別是很多醫生用親身經歷舉證,很心酸。我也是一名醫生,雖然也是經常無常的在加班,但內心還是不想被麻木,明明不公平的事情確被默認為合法合理。

A是A;B是B,正常法定節假日期間上班就應該被被劃定是加班的,且不說有沒有回報。但現在醫生加班被認為正常上班,那部分本屬於我們自己的時間拿來加班卻逐漸被認為理所當然了,甚至在有些醫院這些竟成了明文規定。我所在醫院就是這樣,上頭說住院醫生就是24小時住在醫院的,是得吃苦的,所以全醫院就有安排兩天休息,就我們住院醫生只能安排一天休息,碰上忙的科室,休息那天一堆病人需要去處理,一天假都不可能休到。除醫務部及科教科,其他科室早晚加班會有加班費,而我們經常加班也無人問津。這些現象真的合理嗎?不值得我們思考嗎?

即將放五一假期的前兩天,我收到一個病人,不屬於急診手術,要求主任手術。考慮假期來了,我和上級及主任想盡快安排到五一假期的前一天給手術,但是因為她月經未乾淨,風險大,不能幹淨,只能往後推。因為這個五一假期我們主任被安排外出開會,所以再手術就的三天五一假期後了,患者及其家屬就非常不能理解我們,憑什麼醫生要休息,那病人怎麼辦?雖然詳細解釋了,還是不能理解,他說他就是24小時待命的。我沒有精力和他解釋了,醫生哪個不是24小時待命的,自己的病人出問題了,第一會被聯繫的就是我們。然後上24小時的班和24小時待命也是不一樣的,想想做24小時手術或者門診會不會猝死?這位病人的患者雖然24小時待命,但起碼有時間一直陪在患者身邊,很多事情手機可以處理,可醫生不同啊。

就同於之前提倡的996的工作制度一樣,一旦實施,真的加班的部分將會被當成理所當然,多麼可怕的事情。大家將更加失去自己的生活,只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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