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東營市文聯原黨組書記、主席燕某身患癌症,想的第一件事卻是瘋狂斂財

“指控和判決合法合理,我認罪認罰,絕不上訴。”前不久,經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河口區法院對東營市文聯原黨組書記、主席燕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燕某當庭作出上述表示。


東營市文聯原黨組書記、主席燕某身患癌症,想的第一件事卻是瘋狂斂財

庭審現場


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燕某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企業負責人給予的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84.9萬餘元的事實完全予以支持,全部採納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以燕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在重要節點他走錯了關鍵一步


燕某1985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山東省廣饒縣花官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廣饒縣稻莊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廣饒縣委常委、廣饒縣政府副縣長,東營市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2017年5月起任東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書記、主席。


2008年6月,組織選派燕某援疆赴疏勒縣任副縣長。就在即將赴任前,某企業負責人張某給其送來了一張存有人民幣10萬元的銀行卡,張某說:“聽說你馬上要到新疆工作,那邊條件比較艱苦,給你拿了點工作經費。”


面對企業老闆主動送上門的10萬元,燕某心中既興奮又忐忑,“拿了這是受賄、是犯罪”,“這是給我的工作經費,只要不用到個人身上,就不算違法犯罪”,“我馬上就去新疆工作了,拿了也沒人知道”……最終,金錢的誘惑戰勝了他內心的不安,戰勝了他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在不斷地“自我安慰”下,燕某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這筆錢。


銀行卡雖然收下了,但燕某一直沒有去取,想等一段時間看看再說,這張卡一直放在家中的櫃子裡。直到兩年之後的2010年,他感覺沒有人來查這件事,自認為不會出事時,才分兩次將銀行卡中的錢轉到妻子賬戶上,用作個人和家庭消費。


身患癌症思想發生“癌變”


援疆工作期間,燕某先後查出甲狀腺癌、直腸癌、膽囊炎等疾病,並多次住院治療,還做了三次大手術。


三次大手術帶給燕某的不只是身體上的疼痛,還有心理上的折磨和思想上的蛻變。燕某在懺悔書中寫道:“接連幾場大病,我的思想發生很大變化,認為自己身體不行了,組織也不會重用我了,就不想在提拔上費心思了,想弄點錢為自己和老婆、孩子以後的生活早做準備。”


手術後不久,燕某開始瘋狂斂財:2010年5月,燕某還在手術後康復期,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他曾經大力扶持過的一個企業,以處理援疆期間個人費用為由,索要了10萬元;僅僅過了4個月,他又打著同樣的幌子,向曾經工作過的鄉鎮索要了10萬元……經查,燕某在援疆工作期間,打著處理援疆工作經費、購買玉石處理關係等幌子,先後向有關企業和部門單位索要錢財60萬元。


援疆工作結束後,燕某先後被組織任命為東營市環保局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等職務。在主持東營市環保局工作期間,他真切體會到了權力帶來的“好處”。企業要想上項目必須做環評,項目環評這一關過不了,後面什麼手續都辦不了。作為東營市環保局能主事的領導,燕某自然成為眾多企業關注的焦點。此時,他把手中的權力用到了極致,最大限度地“勾兌”變現。


剛開始,燕某伸手要錢還能以“借”為名,找個理由遮掩一下。2013年,燕某個人裝修房屋,他想起曾經多次幫助過某企業集團辦理環評手續,就找到該集團副總閆某表示想“借”10萬元錢用於裝修。過了一段時間,燕某看閆某還沒有給錢,就打電話暗示:“要是感覺很為難的話就算了。”閆某聽出了其中的味道,抓緊時間奉上10萬元現金。閆某後來說:“我知道燕某借這筆錢肯定不會還,但他是環保局的領導,我們公司經營醫藥化工,離不開環保局的支持。為了與他維持良好的關係,希望他能為公司發展提供幫助,我不好拒絕。”


“最近我有些費用不好處理,你給幫忙解決10萬元錢的費用吧。”燕某又給另一個化工企業負責人打電話。“好的,好的,我馬上給你送過去。”燕某跟這個企業要錢,對方為什麼給得這麼痛快?據燕某交代:“在研究市級環保專項資金分配時,我替他們說了話,幫他們順利拿到300萬元;在辦理項目環評手續時,我幫他們向相關科室打過招呼,要求加快辦理速度。”該企業負責人劉某說:“他是環保局的領導,我們企業主營業務是石油化工,屬於環保局的監管對象,他開口要錢,我不敢不給。”


這些本應該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卻都成為燕某向企業張口要錢的“籌碼”。後來,燕某跟企業要錢的藉口更是五花八門。2016年,他以“學習書法”的名義向某企業索要6萬元;2017年,以“買衣服”為由向某企業索要4萬元……


2017年4月,某企業新上項目因環評手續一直辦不下來,無法投產,這可愁壞了企業負責人李某。為了加快手續辦理,李某託關係找到燕某,直接送給他一根重達1斤的金條。


迷途知返主動投案


2017年10月,東營市紀委收到反映燕某收受企業賄賂問題的舉報,隨即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聽到消息的燕某雖然在人前表現得“鎮定自若”,但實際上早已成了驚弓之鳥。在投案前的一年多時間裡,他內心極度焦慮:“聽到外面的警報聲,以為是組織來帶走自己的。每每觀看警示教育片,就會想到這主角就是我自己。”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2018年11月26日,燕某主動向東營市紀委監委投案。


“我違了法、犯了罪,願意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我向組織交代收企業錢的事……”“我以瘋狂的手段,演出了人生一幕幕的醜劇,毀了自己的一生,辜負了組織的培養教育,辜負了養育我的雙親,傷害了我的妻子、兒子和家人,更給企業和社會帶來了嚴重損失和影響。”燕某對自己的罪行痛心疾首、懺悔不已。


鑑於燕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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