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河津交警连续查处四起无证 被罚款拘留

3月7日,河津交警大队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续查处四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时38分,禹门中队民警在辖区设点查车时,在对号牌为晋LE****黄灰色五菱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郭某某不能当场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立即联系指挥中心,经公安网查询确认郭某某未曾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该机动车还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10时05分,西王中队民警在辖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无牌号的东风牌大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民警立即拦截检查,该驾驶人李某某面对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时,声称忘在家里未带,可当民警要求他说出驾驶证的相关信息时,李某某却支支吾吾无法作答,经公安网查询确认李某某系无证驾驶。

15时54分,一辆号牌为晋M89***灰色奇瑞牌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紫金街-中兴路处时,发现有交警,随即有掉头迹象,城市三中队民警立即上前拦截,经公安网查询确认贺某某系无证驾驶,并驾驶的机动车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16时21分,米某某驾驶号牌为晋MKE***灰色长安牌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平街-振兴路处时,被城市四中队民警拦截检查,经公安网查询确认米某某系无证驾驶,并驾驶的机动车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郭某某、李某某、贺某某、米某某各处以罚款2200元,并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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