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一家“云”公司上市而已,咋就这么受关注?

一家“云”公司上市而已,咋就这么受关注?


有人还记得六年多前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那场拉锯战吗?


如果时间回到3年半前,季昕华很难想到,他的公司是以这种方式闻名天下。

2012年,他和莫显峰、华琨成立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cloud, 688158.SH)。这是一家“云计算服务商”。就像10年前的亚马逊云(AWS)一样,绝大多数人对优刻得是什么并不感兴趣。

然而过去整整一年,这家公司却站在了聚光灯下。在主流的股票社区中,很多人都在翘首期盼它的挂牌交易。优刻得目前已经完成了战略配售、网上和网下发行。接下来就差在科创板挂牌交易了。

不过即便是科创板上市,也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优刻得凭什么就走红了?因为,它头顶上的那个第一:它是科创板“同股不同权”首单。在优刻得,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A类股份,其他股东持有B类股份,A类股份每股的表决权是B类的5倍。

一家“云”公司上市而已,咋就这么受关注?

*上市后的表决权比例

如果有人还记得,六年多前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那场拉锯战,就会知道这个“第一”了不起的地方。优刻得之后,不仅众多的科技公司、阿里巴巴、京东、小米等同样做了AB股安排的公司,都有可能留在或回到A股。阿里巴巴的“湖畔合伙人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种同股不同权的安排。

2014年3月,阿里巴巴最终还是选择了先去美国上市。尽管从2013年7月开始,无论是在传言中还是阿里巴巴自己说的,香港都是它IPO的首选。在半年多的沟通和博弈之后,港交所仍然坚持“同股同权”原则,最终于阿里巴巴失之交臂。

这个过程也直接推动了港交所后续的制度改革。在长达3年半的探讨之后,2018年4月港交所“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改革生效,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赴港上市。


因为首吃螃蟹,优刻得的上市之旅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关注。

2019年3月18日传出消息,优刻得准备冲刺科创板。在上海证监局的披露信息中,优刻得说这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也是在这个月,优刻得决定再次设置AB股的架构。在这种架构下,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尽管总共只持有公司26.8347%的股权,但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却有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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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决定A股上市

2019年4月1日,优刻得提交科创板上市的申报稿。因为AB股架构,它在科创板上市进度中的每个节点都深受关注。其中之一是“过会”,2019年9月27日、提交申请近半年后,优刻得终于“通关”,获得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的审核通过。

在这之前,优刻得经历了上交所的4轮问询。就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就要求优刻得说明“设置特别表决权是否符合规定”。优刻得的后续回应,论证了设置“同股不同权”的合规性。这为后续公司提供了借鉴。

同样受关注的,还有优刻得“特别缓慢”的注册环节。2019年10月8日,优刻得就提交了科创板IPO的注册申请,但直到12月24日才获得证监会同意。

这一进度明显落后于其他科创板申请公司。在此之前,大部分在提交申请半个月内就获得了通过,快的甚至三四天内就能得到“认可”,慢的也很少超过1个月。优刻得之前,注册通过“最慢”的记录保持者是佰仁医疗,不过也比优刻得快了10天左右。其中原因,“同股不同权”被认为是最主要的。


优刻得要在国内上市早在2016年就定下了。

这一年优刻得就着手拆除红筹架构,其中一个典型事件就是“用现金、溢价买回了DCM、贝塔斯曼的股份”,之后再引入的也都是人民币的投资人。为了满足国内的上市要求,优刻得同时也拆除了“同股不同权”设置。2018年优刻得开始接受中金的上市辅导。

如果没有科创板,优刻得很可能会上创业板。他们最早是冲着“战略新兴板”来的,但这个计划中的板块无疾而终,他们不得不转向创业板。

这从优刻得的财务数据中也可见一斑。2016年这家公司还净亏损2.11亿元,但接下来两年净利润分别做到了5927.99万元和7714.8万元。这是一种战略性选择,2017年优刻得内部就将盈利3000万设置为重要目标。在竞争对手都在扩张时,优刻得选择了勒紧腰带抠利润。

这是因为,创业板对上市公司有盈利需求,或者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总和不少于1000万,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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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2017年开始盈利

世事难料,结果科创板来了。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中,专门提出“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可以申请科创板上市,不过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规则》只有一个硬性要求,即这个设置必须在上市前完成的,并且取得了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如果要在科创板上市,这类公司要么预估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估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5亿元。优刻得就是参照第二套方案上市的。

此后的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了同股不同权企业的上市和披露规则。AB股架构公司在A股的上市路径,由此变得更为清楚。

为什么在《公司法》没有修改的前提下,科创板可以打破“同股同权”原则、允许优刻得上市?因为在此之前,国务院做出了授权。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在《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中,正式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的治理结构。


同股不同权在海外并不是新鲜事,这种特殊设置已经存在了近一个世纪。但从诞生迄今,同股不同权也一直被质疑,反对方不仅有研究者,也有投资者协会、公司治理协会等组织,他们的共同理由都是同股不同权不仅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甚至是对对股东基本权益的一种侵犯。

对科创板允许这类公司上市,同样也有质疑。为此,优刻得试图从制度上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在招股书中它给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分红权益”、“设置独立董事”,同时允许一定条件的股东“提名公司董事”等等。

与质疑同步的,则是全球范围内资本市场对AB股的拥抱,这已经成了一种浪潮。1984年,纽交所再度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港交所、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纷纷为此修改了上市规则。另一个迹象则是近二十年中,双重股权架构股票的发行出现了井喷式发展。

如果不这么做会怎么样?很大的可能是,这类公司会出走。就像6年多以前,阿里巴巴出走港交所、赴美上市。而随着港交所放弃这个限制。此后很快就迎来了小米、美团点评等新经济公司的上市,2019年11月阿里巴巴也实现在港上市。


新科技和新经济浪潮之下,资本市场不得不做出转变。众多的科技公司都青睐“同股不同权”的AB股双重股权结构。这是因为它们的发展阶段和轻资产的特性,往往很难利用银行贷款,只能借助于多轮股权融资。

从2012年成立以来,优刻得前后进行了10轮融资,仅2016年以来就有7次,这也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在公司中的持股被大幅摊薄。为了能持续掌握公司的决策权、把控公司的发展方向,优刻得早在2013年就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当时的安排是A类股权的表决权是B类的3倍。

一家“云”公司上市而已,咋就这么受关注?

*优刻得主要股东

结果是,股权的高度分散。如果没有AB股设置,优刻得的三个创始人手里只有不到公司30%的股权,他们很难掌控公司的决策和走向。这种架构是一种有效工具,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抵御外部野蛮人的入侵。

不过凝望这个深渊的,并不只有科技公司,A股上市公司有设置双重架构的普遍需求。整个A股都已经开始进入了分散股权时代。从2015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低于33.3%,已无法对重大事项进行一票否决。


题图:优刻得公司。图片来自网络和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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